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好利科技
股票代码:002729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孙剑波
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侨北三街 8 号********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侨北三街 8 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持股比例下降至 5%以下
签署日期:2026 年 8 月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
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 15 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
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
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
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
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报告书披露的
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
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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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除非特别说明,除非另有所指,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有如下特定意义:
好利科技、上市公司 指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孙剑波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
本报告书、本报告 指
益变动报告书
本报告书中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股份权益变
本次权益变动 指
动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
《准则 15 号》 指
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 指 如无特指,为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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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孙剑波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1502041986********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侨北三街 8 号********
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侨北三街 8 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无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
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的股
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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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资金需求,依照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
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上市公司于2026年7月8日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26-027),孙剑波先生计划在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
的3个月内(即2026年7月30日至2026年10月29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
方式减持好利科技股份不超过1,829,699股(即不超过好利科技总股本比例的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除上述已披露的减持计划
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少上市公司股份的明确计划。未
来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相关批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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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 4,670,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
占上市公司当时总股本比例的 5.00%。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 9,148,455 股无限售流通股,
占上市公司现有总股本比例的 4.99998%。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占上市公司当时总股本的5%,并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
报告书》。2022年4月,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方式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4,916,620股,占上市公司当时总股本的5.27%。
方案:以上市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总股本93,352,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40元(含税),共计发放3,734,080元,同时以资本公
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37,340,800股。本次转增股本后,上
市公司股本总额增加至130,692,800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孙剑波的持股数量相应
增加至6,883,268股,持股比例不变。
增股本方案:以上市公司截至2022年6月30日总股本130,692,800股为基数,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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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52,277,120股。本次转增股本
后,上市公司股本总额增加至182,969,920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孙剑波的持股数
量相应增加至9,636,575股,持股比例不变。
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42152%。
减持上市公司股份765,600股,减持均价18.71元/股,减持比例0.41843%。本次
减持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9,154,15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式减持上市公司股份5,700股,均价14.23元/股,减持比例为0.00311%。本次减
持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9,148,45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权益变动前 权益变动后
股东姓名 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
(股) (股)
合计持有股份 4,670,000 5.00% 9,148,455 4.99998%
孙剑波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670,000 5.00% 9,148,455 4.99998%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注:1.本次权益变动前上市公司当时总股本为 93,352,000 股;本次变
动后公司总股本为 182,969,920 股,本报告书中的持股占比分别按对应总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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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计算。
造成。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
股,不涉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事项。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前次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披露情况
孙剑波于2022年4月22日披露了前次《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孙剑波拟通
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上市公司无限售流通股4,670,000股,占上市公司当时总股
份数的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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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前 6 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减持上市公司股份765,600股,减持均价18.71元/股,减持比例0.41843%;
式减持上市公司股份5,700股,减持均价为14.23元/股,减持比例为0.00311%。
除上述减持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6个月内不存
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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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
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
解而应当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交易所依法要求提供的其他重
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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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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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孙剑波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之签署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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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孙剑波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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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 上市公司所
福建省厦门市
称 份有限公司 在地
股票简称 好利科技 股票代码 002729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侨北三
孙剑波
务人名称 务人住所 街 8 号********
拥有权益的 增加 减少 有无一致行
股份数量变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动人 有 无
化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
务人是否为 是 务人是否为 是
上市公司第 否 上市公司实 否
一大股东 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权益变动方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式(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 (请注明)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持股数量:4,670,000 股
持股比例:占上市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5.00%
信息披露义
注:上市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8 日实施 2021 年度权益分派暨资本公积金转
务人披露前
增股本:以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93,352,000 股为基数,以资本
拥有权益的
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合计转增 37,340,800 股,本次转增
股份数量及
股本后,上市公司股本总额增加至 130,692,800 股;上市公司于 2022 年 9
占上市公司
月 29 日实施 2022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公司截至
已发行股份
比例
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合计转增 52,277,120 股,本次转增股本后,上市公
司股本总额增加至 182,969,920 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孙剑波前次权益变动
至本次权益变动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权益分派的实施发生了变动,因此,
信息披露义务人孙剑波持股数量亦相应变动。
本次权益变
动后,信息披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露义务人拥 持股数量:9,148,455 股
有权益的股 持股比例:4.99998%
份数量及变 变动比例:0.00002%
动比例
在上市公司
拥有权益的 变动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上市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股份变动的 变动时间:自前次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至 2026 年 8 月 14 日
时间及方式
是否已充分
披露资金来 不适用
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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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
务人是否拟
于 未来 12 个 是 否
月内继续增
持
信息披露义
务人在此前 6
个月是否在
是 否
二级市场买
卖该上市公
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
明:
控股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
减持时是否
存 在 侵 害 上 不适用
市公司和股
东权益的问
题
控股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
减持时是否
存在未清偿
其对公司的
负债,未解除 不适用
公司为其负
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
公司利益的
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
动 是 否 需 取 不适用
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
不适用
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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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孙剑波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署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