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481 证券简称:濮阳惠成 公告编号:2026-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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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人民币(含税)。
条相关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一)股东会授权情况
司结合2026年中期(包含半年度、前三季度)或春节前累计未分配利润与当期业
绩情况,授权董事会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
下,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二)董事会意见
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充分考虑了公司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发展规划,符合《公司
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
性及合理性。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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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2026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2,224,750.02元。截至2026年6月30日,母公司可供
分配利润为726,659,474.61元,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1,020,369,210.90元。
公司 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91,855,438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 元人民币(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
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如因新增股份上
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比
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符合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
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
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提出的,与公司实际
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相匹配,兼顾了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
做出的相关承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
利影响。因此,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