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产业政策和交易类型
的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以支付
现金的方式向杭州惠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嘉科技”)股东李连强、
斯应昌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惠嘉科技 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或“国金证券”)作为
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6 号——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交易产业政策和交易类型进行核
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一、本次交易涉及的行业或企业是否属于《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航空航天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及高
技术船舶、先进轨道交通装备、电力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环保、新
能源、生物产业;党中央、国务院要求的其他亟需加快整合、转型升级的产业”
本次交易标的公司主要产品或服务为智能电网设备、综合能源及电力工程、
电网智慧服务等,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标的公司与
上市公司所属行业均为“C38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涉及的行业或企业属于《监管规则
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中确定的行业或企业范畴。
二、本次交易所涉及的交易类型是否属于同行业或上下游并购,是否构成重
组上市
(一)本次交易所涉及的交易类型不属于同行业或上下游并购
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是以集成灶为核心的新型智能厨房电器的研发、设计、
生产和销售业务,上市公司的主要产品是集成灶、其他厨房用品、橱柜。惠嘉科
技主要产品或服务为智能电网设备、综合能源及电力工程、电网智慧服务。
因此,本次交易所涉及的交易类型不属于同行业或上下游并购。
(二)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本次交易前 36 个月内,上市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更。本次交易为现金收购,
不涉及发行股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发生变化,不会导致上市公司的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因此,本次交易不属于《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
定的情形,不构成重组上市。
三、本次交易是否涉及发行股份
本次交易为现金收购,不涉及发行股份。
四、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结案的情形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上市公司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结案的
情形。
五、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中确定的行业或企业范畴。
市。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本次
交易产业政策和交易类型的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王水根 张剑波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