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72 证券简称:开能健康 公告编号:2026-033
开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开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公司自有或自筹
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主要内容如下: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用途: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3)回购股份的价格: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6.5 元/股(不高于董事
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4)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
币 5,000 万元(含)。
(5)回购股份的数量:按回购价格上限和回购资金上下限测算,预计回
购股份数量为 3,846,154 股至 7,692,307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 0.63%至
(6)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
(7)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6 个月
内。
(8)回购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9)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情况: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一致行动人、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在未来三个月、在未来六个月无减持
计划。若未来相关主体拟实施股份减持,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
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可能存在因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
大变化等原因,根据规则需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
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5 日召开
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现将具
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为了促进公司健康稳定长远发展,同时也为了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维
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
可,以及对公司自身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和发展战略的充分考虑,公司拟回购部
分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回购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的条件:
(三)回购公司股份的方式
本次回购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
份。
(四)回购公司股份的价格区间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为不超过人民币 6.5 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
限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
体回购价格将根据回购实施期间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资金状况确定。
自本次回购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回购完成前,若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
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五)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
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限人民币 2,500 万元计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3,846,154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
本的 0.63%;按照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 5,000 万元计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例以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准。
如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等除权除息
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
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和数量。
(六)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
(七)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月内。
(1)在回购期限内,如果回购资金总额达到最高限额(差额资金不足以
回购 1 手股份),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在回购期限内,如果回购资金总额达到最低限额,公司董事会决议提
前结束实施本回购方案的,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提前结束实施本回购方案
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
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
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
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以上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
定的最长期限。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算,且本次回购全部实施完毕,回购数量约为 7,692,307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的 1.26%。
若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并全部锁定,预
计公司股权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按照回购金额上限 5,000 万元测算
回购前 回购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比例(%)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 146,997,457 24.04% 154,689,764 25.30%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 464,472,015 75.96% 456,779,708 74.70%
总股本(股) 611,469,472 100.00% 611,469,472 100.00%
算,且本次回购全部实施完毕,回购数量约为 3,846,154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的 0.63%。
若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并全部锁定,预
计公司股权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按照回购金额下限 2,500 万元测算
回购前 回购后
股份性质
比例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 146,997,457 24.04% 150,843,611 24.67%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 464,472,015 75.96% 460,625,861 75.33%
总股本(股) 611,469,472 100.00% 611,469,472 100.00%
(九)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
力、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全体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
份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承诺
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为 352,977.69 万元,负
债总额为 215,626.70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61.0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
者权益为 137,350.98 万元,流动资产为 157,782.33 万元。按 2026 年 3 月 31 日
的财务数据测算,本次回购资金总额的上限人民币 5,000 万元(含)占公司总资
产、 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 东的所有者权益、 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1.42% 、
公司经营及现金流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公司管理层认为本次回购股
份事宜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
响。
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 5,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6.5 元/股测算,预
计股份回购数量为 7,692,307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26%。回购完成后,股
权分布情况仍符合公司上市条件,不会改变公司上市地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
权发生变化。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公司建立和完善
长效激励约束机制,提升员工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实现企业长期、健
康、可持续发展;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体现了管理层对公司长期内在价值的信
心,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增强公众投资者信心。综合
考虑以上因素,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
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
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
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或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回购期间的增减持
计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
在未来六个月的减持计划
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也不存在单独
或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
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无增减持计划,后续如有,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进行披
露。
股5%以上股东在未来三个月及六个月内无减持计划,后续如有,将按照相关规
定及时进行披露。
(十一)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提议理由,提
议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
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或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
持计划
高度认可,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主营业务发展前景、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未来
的盈利能力等基础上,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
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以此构建公司与员工之间长期激励与约束机制,确保
公司长期经营目标的实现,推动全体股东的利益一致与收益共享,提升公司整
体价值。
股份的情况,也不存在单独或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
计划,若后续有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将按照公司上市地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上市规则及承诺事项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转让的相关安排,以及防范侵害债权人
利益的相关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如未能在股份
回购实施完成之后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
以注销。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发生资不抵债
的情况,若发生公司注销所回购股份的情形,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等有关规定通知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二、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
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
议。
三、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可能存在因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未能经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已
回购股票无法全部转让或授出的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
限,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3)若本次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可能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
施或者部分实施的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因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
重大事项或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公司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回购股份
条件等而无法实施的风险;
(5)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可能存在因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
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根据规则需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
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开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