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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时代: 2026年中期分红A股实施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8-04 00:08:15

证券代码:300750            证券简称:宁德时代        公告编号:2026-068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年中期分红派息方案为:以公司现有 A 股总股本 4,408,354,619 股剔除回购专用
账户中已回购股份 28,319,044 股后的股本 4,380,035,57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发现金分红人民币 14.11 元(含税)。公司本次 A 股实际派发的现金
分红总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 4,380,035,575 股*1.411 元/股
=6,180,230,196.33 元。
数点后六位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中期分红派息实施后的
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公司现有 A 股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
股权登记日收盘价-1.4019358 元/股。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3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已同意授权董事会制定
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本次中期分红实施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中期分红派息方案情况
以截至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披露之日公司当时总股本 4,626,654,919
股(其中 A 股总股本为 4,408,354,619 股,H 股总股本为 218,300,300 股)剔除回
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 28,319,044 股后的股本 4,598,335,875 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分红人民币 14.11 元(含税)。2026 年半年度,公司不
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若本次中期分红派息方案披露之日起至权
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及已回购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则以权益分
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为基数,公司将按照“分
配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7 月 25 日 在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关于 2026 年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
份数量未发生变化,具体分派方案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
中期分红方案一致。
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性股票激励计划正处于自主行权期间,因本次中期分红派息需要,公司股票期权
自主行权在中期分红派息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 2026 年 7 月 29 日至股权登记日
   二、本次实施的中期分红派息方案
   公司 A 股实施的 2026 年中期分红派息方案为:以公司现有 A 股总股本
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人民币 12.699 元;持有
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
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
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
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
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 A 股中期分红派息的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8 月 7 日,除权除息日为:
     四、中期分红对象
     本次 A 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6 年 8 月 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中期分红方法
年 8 月 1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中期分红派息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 2026 年 7 月 29 日至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8 月 7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相关规定,公司 A 股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 28,319,044 股不参与本次中期分红
派息,本次实际参与现金分红派息的 A 股股本为 4,380,035,575 股,实际派发的
现金分红总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 4,380,035,575 股*1.411 元/
股= 6,180,230,196.33 元。
   本次中期分红派息实施后,按公司现有 A 股总股本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分红
以及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如下:
   本次除权前公司现有 A 股总股本为 4,408,354,619 股,按公司现有 A 股总股
本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分红(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6,180,230,196.33
元/4,408,354,619 股)*10=14.019358 元(保留到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
取,不四舍五入)。
   在保证本次中期分红方案不变的前提下,本次中期分红派息实施后的除权除
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公司现有 A 股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股权登
记日收盘价-1.4019358 元/股。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实施本次中期分红派息,应对股票期权行权价
格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公司将根据于 2026 年 7 月 25 日披露的
《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
号:2026-060),若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
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
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本次中期分
红派息实施后,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自本次中期
分红除权除息之日(即 2026 年 8 月 10 日)起,公司回购价格上限由 573 元/股
调整为 571.60 元/股。具体计算过程如下: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
价格上限-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573 元/股-1.4019358 元/股≈
的公告暨回购股份报告书》尚待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漳湾镇新港路 2 号宁德时代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陈津、丘卷梅
  咨询电话:0593-8901666
  传真电话:0593-8901999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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