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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集集团: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A股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8-03 20:18:04

  股票代码:000039、02039、299901   股票简称:中集集团、中集 H 代   公告编号:【CIMC】2026-063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等权
利。截至本公告日,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A股股本为2,302,682,490股,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A股股份85,063,240
股。因此,本公司2025年年度A股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本公司A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
日A股总股本剔除已回购A股股份85,063,240股后的 2,217,619,250股为基数,向本公
司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79元
(含税),本次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含税) =实际参与分配股本(不含回购A股股份)×分配比例,即人民币 396,953,845.75
元(含税)=2,217,619,250股×0.179元/股(含税);按本公司A股股本(含回购A股股
份)折算的每10股现金分红(含税)比例=本次实际A股现金分红总金额÷A股股本(含
回购A股股份)×10,即1.723875元(含税)= 396,953,845.75(含税)÷2,302,682,490 股
×10(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本公司A股
股本(含回购A股股份)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
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723875元/股。
年6月17日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http://www.hkexnews.hk)及本公
司网站(http://www.cimc.com)发布的相关公告。
  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6月16日召开的本公司2025年度股
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实施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除相关回购股份后的股数)为基数,向本公司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派发现
金红利,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179 元(含税),本次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若本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布至实施前,本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
或发生回购 A 股股份情形,将维持每 1 股派现金人民币 0.179 元(含税)的分红比例,
对分红总金额进行调整。
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A股股份85,063,240股,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
股份》等相关规定,该等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权利。
   本公司2025年年度A股权益分派方案为:以2026年8月7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A
股总股本剔除已回购A股股份85,063,240股后的2,217,619,25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10股派人民币1.790000元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
资者、境外机构(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
股派人民币1.611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
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
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
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
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
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人民币0.358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
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人民币0.179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 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的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8月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8月10日。
四、 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A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8月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本公司全体A股股东。
五、 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8月1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因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不参与本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本公司本次
实际A股现金分红总金额(含税)=实际参与分配股本(不含回购A股股份)×分配比
例,即人民币396,953,845.75元(含税)=2,217,619,250股×0.179元/股(含税);按本
公司A股股本(含回购A股股份)折算的每10股现金分红(含税)比例=本次实际A股
现 金 分 红 总 金 额 ÷ A 股 股 本 ( 含 回 购 A 股 股 份 ) × 10 , 即 1.723875 元 ( 含 税 )
=396,953,845.75(含税)÷2,302,682,490股×10(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
不四舍五入)。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公司A股股
本(含回购A股股份)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
=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723875元/股。
七、其它事项说明
月30日前与本公司联系,并提供税务局要求的相关材料以便本公司向中国税务机关申
请。
优惠政策的证明文件(上述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请最晚于2026年9月
派已征税款和应纳税款的差额申请退税,并返还所扣税款。
八、咨询机构
   联系人: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朱思源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蛇口港湾大道2号中集研发中心(邮编:518067)
   联系邮箱:ir@cimc.com
   联系电话:0755-26602187
九、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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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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