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利尔化学
股票代码:002258
信息披露义务人: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利泽东二路1号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利泽东二路1号
股权变动性质:股份增加(协议受让)
签署日期:二〇二六年七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之规定编写。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
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
过任何其他方式在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
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和所
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
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本次权益变动尚需信息披露义务人召开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交易对方
内部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
本次交易涉及经营者集中审查通过以及完成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必要批准或核准,
目前相关方正在为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做准备。本次权益变动是否能通过相关部门审批
及通过审批的时间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华润 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600062.SH),本次股份转让的受让
指
双鹤 方
交易对方、转让方 指 四川久远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化材科技有限公司
久远集团 指 四川久远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化材科技 指 四川化材科技有限公司
利尔化学/上市公司/标
指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002258.SZ)
的公司
利尔化学188,102,749股股份(占利尔化学总股本的23.50%),其中
标的股份 指
久远集团转让20%、化材科技转让3.50%
控股股东、北京医药集
指 北京医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团
实际控制人、中国华润 指 中国华润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本次协 华润双鹤通过参与公开征集转让方式,受让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利
指
议转让/本次收购 尔化学188,102,749股股份之行为
本报告书 指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华润双鹤与交易对方就本次交易签署的《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股
《股份转让协议》 指
份转让协议》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财务顾问 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特别说明:本报告书中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而与根据相关单项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
上略有差异。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China Resources Double-Crane Pharmaceutical Co.,Ltd.
法定代表人 赵骞
注册资本 103,858.25万元
成立时间 1997年5月16日
企业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经济性质 中央国有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633796475U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利泽东二路1号
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批发;药品委托生产。一般项目:技
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专用化学产品销售
经营范围 (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代理;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机械设备
研发;机械设备销售;制药专用设备制造;制药专用设备销售;
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
产租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及控制关系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结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华润双鹤的股权结构如下图所示:
华润双鹤的控股股东为北京医药集团,实际控制人为中国华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为北京医药集团,其基本信息如
下:
公司名称 北京医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英文名称 Beijing Pharmaceutical Group Co.,Ltd.
法定代表人 程杰
注册资本 232,000万元
成立时间 1987年3月28日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101105223D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中路2号7幢101、601、701、801
销售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医疗
经营范围 器械(含ⅡⅢ类);餐饮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
出口;出租商业用房、出租办公用房。(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
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餐饮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
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实际控制人为中国华润,其基本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 中国华润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China Resources National Corporation
法定代表人 王祥明
注册资本 1,914,244万元
成立时间 1986年12月31日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1000055386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北大街8号华润大厦27楼
房地产投资;能源、环保等基础设施及公用事业投资;银行、信
托、保险、基金等领域的投资与资产管理;半导体应用、生物工
程、节能环保等高科技产业项目投资、研发;医院投资、医院管
理;组织子企业开展医疗器械、药品的生产、销售经营活动;房地
经营范围
产开发;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食品。(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
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销售食品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
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主营业务
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控制的核心企业的基本情况如下:
注册资本(万 合计持有权
序号 企业名称 主营业务或经营范围
元) 益情况
女性健康用药及器械、口腔用药、眼科
华润紫竹药业有限
公司
售
华润赛科药业有限 心血管系统、泌尿系统和眼科用药的研
责任公司 发、生产及销售
安徽双鹤药业有限
责任公司
华润双鹤湘中药业 抗癫痫药物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拥有
(湖南)有限公司 丙戊酸镁缓释片等独家产品
华润双鹤利民药业
(济南)有限公司
除控制华润双鹤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控制的核心企业的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持股比例 主营业务
除控制北京医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核心企
业的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合计控制权益情况 主营业务
投资控股公司及主要从事各类医药
零售
投资控股及在中国从事投资、开
发、经营和管理发电厂及煤矿项目
投资控股及于中国开发销售型业
理业务及生态圈要素型业务
投资控股及其附属公司乃主要从事
品及服务的生产与销售
主要经营业务包括天然气购买及销
务、冷热电综合能源、车船用气等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营业务情况
华润双鹤是中国华润大健康领域的化药业务平台,现有25家子公司,1.3万名员工,
主营业务涵盖新药研发、制剂生产、药品销售、原料药生产及制药装备等方面,具有
丰富的产品线和品牌优势、优质的产品质量和成本控制、强大的渠道与终端覆盖及管
理能力、国际化优势、富有活力的团队优势和深厚的文化底蕴。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
公司旗下药品批文2,000余个,在产在销产品330余个,深耕慢病、输液、儿科、肾科、
精神/神经、肿瘤、女性健康等领域,在多个细分赛道具有市场领先地位,26个产品年
销售收入超亿元。
公司践行“仿制哺育创新,创新驱动未来”的战略思路,研发创新和外延发展双
轮驱动,推进卓越运营走深走实。公司加快研发创新转型,搭建三级研发体系,形成
线初步形成;紧跟国家战略导向,积极布局合成生物等战新领域,打造研发、中试、
产业化三级体系,承接国家重大专项任务,以双鹤所能服务国家所需。
公司拥有国内一流的生产制造能力,22家生产基地分布在全国15个省市,构建先
进的生产和质量管理体系,推动智能制造、绿色生产。积极拥抱集采,深化营销模式
转型,销售网络覆盖全国33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和特别行政区,在华北、江浙及输
液根据地市场有较强的影响力。在国际化布局方面,以原料药产品为主开展外贸业务,
并与多个国家头部药厂高值客户保持良好合作。信息化、数字化覆盖全业务链,构建
以信息技术为新能力、新引擎的产业发展新格局。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2025.12.31 2024年/2024.12.31 2023年/2023.12.31
资产总额: 1,700,918.31 1,668,599.57 1,820,253.31
负债总额: 450,899.21 557,424.08 530,324.77
净资产: 1,250,019.10 1,111,175.49 1,289,928.54
营业收入: 1,100,079.53 1,121,162.37 1,131,014.36
利润总额: 191,074.15 186,668.29 193,680.59
净利润: 168,321.71 165,074.11 166,409.1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每股收益(元/股): 1.5949 1.5838 1.6306
净资产收益率1: 14.86% 15.07% 13.27%
净资产收益率2: 14.15% 13.74% 11.70%
资产负债率: 26.51% 33.41% 29.13%
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 148,951.45 182,511.52 185,905.73
毛利率: 58.01% 57.27% 56.95%
注1:2023年-2025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注2:净资产收益率1指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净资产收益率2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注3:2023年数据系2024年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重述后口径。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合法、合规经营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
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也不存在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
其他国家或地
序号 姓名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区的居留权
董事会秘书、
副总裁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
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华润双鹤不存在于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
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华润双鹤外,北京医药集团不存在于境内、境外其他上
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华润双鹤外,中国华润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
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如下:
合计控制权益情
序号 上市公司 上市地点 股票代码
况
New Zealand King Salmon 新西兰惠灵
Investments Limited 顿、澳大利亚
云南建投绿色高性能混凝土股份有
限公司
华润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合计控制权益情
序号 上市公司 上市地点 股票代码
况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银行、信托、证券
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华润双鹤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股 5%以上的金融机构的情
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北京医药集团不存在对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
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持股 5%以上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实际控制人中国华润直接或间接持股 5%
以上的金融机构的情况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合计持有权益情况 主营业务或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银行业务;外
汇业务;结汇、售汇业
务;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销
中国华润下属子公
广东华润银行股份 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有限公司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司持有49.77%股权
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
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
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
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
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
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
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
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
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
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
中国华润下属子公 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 司华润金控投资有 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
限公司 限公司持有51.00% 销业务;办理居间、咨
股权 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
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
放同业、拆放同业、贷
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
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
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
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
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的其他业务。
华润保险经纪有限 中国华润下属子公 一般经营项目:健康咨询
公司 司华润金控投资有 服务(不含诊疗服务);
序号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合计持有权益情况 主营业务或经营范围
限公司持有100.00% 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采购
股权 代理服务;招投标代理服
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
经营项目:在全国区域内
(港、澳、台除外)为投
保人拟定投保方案、选择
保险人、办理投保手续;
协助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进
行索赔;再保险经纪业
务;为委托人提供防灾、
防损或风险评估、风险管
理咨询服务;中国保监会
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
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
件为准)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
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
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
中国华润下属子公 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 司华润深国投信托 营;融资融券;证券投资
公司 有限公司持有 基金代销;金融产品代
介绍业务;证券投资基金
托管业务;股票期权做
市;上市证券做市交易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
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
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
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
中国华润下属子公 借,从事借记卡业务,代
百色右江华润村镇 司广东华润银行股 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持有 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
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
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金融(含类金
融)不良资产的收购、营
中国华润下属子公 运和处置,承接国有企业
华润渝康资产管理 司华润金控投资有 改制上市、战略重组、改
有限公司 限公司持有54.00% 组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
股权 公司等剥离的非主业资产
和低效无效资产(不包括
企业办社会职能剥离移交
序号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合计持有权益情况 主营业务或经营范围
资产),以市场化方式收
购、托管社会不良资产。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
中国华润下属子公
司华润深国投信托 许可经营项目是:基金募
华润元大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华润金 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
有限公司 控投资有限公司分 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和中
别持有51.00%、 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
产管理业务。(依法须经
中国华润下属子公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深圳华润元大资产 司华润元大基金管
管理有限公司 理有限公司持有
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
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
为准)
保理融资;销售分户(分
类)账管理;应收账款催
收;非商业性坏账担保;
客户资信调查与评估;与
中国华润下属子公
商业保理相关的咨询服
华润商业保理(天 司华润融资租赁有
津)有限公司 限公司持有100.00%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股权
可开展经营活动)(不得
投资《外商投资准入负面
清单》中禁止外商投资的
领域)
华润资本管理有限
CR Capital
公司持有100%股权 持有香港证监会4号及9号
(中国华润有限公 牌照
Management Limited
司间接持有100%)
China Resources 华润金融控股有限
Insurance
公司持有100%股权
华润保险顾问有限 (中国华润有限公
公司 司间接持有100%)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交易是双方在战略转型发展当前阶段的必然选择,可以从激发研发创新组织
活力、提升传统制造业核心竞争力、完善全球化营销网络等方面实现企业协同发展价
值最大化,从而实现对双方股东价值的最大回报。
本次交易后,华润双鹤可以通过利尔化学的产业化和商业化能力快速实现合成生
物研发技术平台的成果转化,坚定企业创新体系构建、创新能力提升,进一步激发企
业研发创新组织活力,构建创新驱动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核心能力。
本次交易后,双方可充分发挥华润双鹤合成生物技术和利尔化学的化学制造成功
经验,实现生物技术和化学技术在制造业工程化能力的有机融合,有效促进产品的产
业转化。
本次交易后,双方可实现强强联合,利用各自原有产品在国际市场中已有较好的
渠道终端网络,进一步整合全球渠道终端网络资源,加快产品在全球市场的快速拓展,
实现产品全球化良性发展循环,符合国家加快中国制造向全球市场发展的长远布局。
二、未来 12 个月继续增持或处置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无明确的关于在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的
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发生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出具承诺:“一、华润双鹤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
自股份过户登记完成之日起 60 个月内不转让、36 个月内不质押;二、如有相关法律
法规要求对受让股份的锁定期超过承诺锁定期的,华润双鹤同意相应延长股份锁定期
至符合规定的期限;三、自股份过户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对利尔化学无资产注
入计划;四、在本次现金收购利尔化学股份中,自有资金占比不低于 50%。”
三、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决策程序
(一)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信息披露义务人就本次权益变动已履行的程序,具体如下:
(二)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行的程序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行的程序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议批准本次交易正式方案相关议案;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能通过相关部门审批及通过审批的时间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华润双鹤未持有利尔化学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华润双鹤直接持有利尔化学 188,102,749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
总股本的 23.50%。利尔化学控股股东将由久远集团变更为华润双鹤,利尔化学的实际
控制人将变更为中国华润。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定华润双鹤受让久远集团持有的利尔化学 160,087,446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益的股份情况如下表所示:
协议转让前 协议转让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久远集团 190,376,009 23.78% 30,288,563 3.78%
化材科技 67,358,015 8.42% 39,342,712 4.92%
华润双鹤 - - 188,102,749 23.50%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华润双鹤将直接持有上市公司 188,102,749 股
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3.50%。利尔化学控股股东将由久远集团变更为华润双鹤,
利尔化学的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中国华润。
三、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及签订时间
久远集团及化材科技同意按协议约定的条件,将其合计持有的利尔化学
鹤,其中久远集团转让 160,087,446 股股份,化材科技转让 28,015,303 股股份,均为无限
售条件的流通股。华润双鹤同意按协议约定的条件受让标的股份。
(二)交易价格
双方同意并确认,股份转让协议项下标的股份的每股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30.07 元,
标的股份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 5,656,249,662.43 元。具体而言:(1)久远集团拟转让的
利尔化学 160,087,446 股股份的转让价款为人民币 4,813,829,501.22 元;(2)化材科技
拟转让的利尔化学 28,015,303 股股份的转让价款为人民币 842,420,161.21 元;
协议签署后至标的股份完成过户登记前,利尔化学发生送股、转增、配股、现金分
红等除权除息事项,标的股份的股数、单价相应调整;协议签署日前已宣告分红不调整
转让价格。
利尔化学截至过户完成日的累计未分配利润(不含本协议签署日前已宣告的分红),
由本次转让完成后的股东按照持股比例享有。
(三)支付安排
于转让总价款 30%的缔约保证金,即 1,696,874,898.73 元。华润双鹤已向久远集团支
付的申请保证金 200,000,000 元、已向化材科技支付的申请保证金 40,000,000 元,自
《股份转让协议》签署日无息自动转为缔约保证金,故华润双鹤尚需向久远集团支付
缔约保证金 1,244,148,850.37 元、向化材科技支付缔约保证金 212,726,048.36 元。
日内,且在标的股份过户前,华润双鹤支付全部转让价款,缔约保证金自协议生效之
日无息自动转为转让价款,华润双鹤尚需向交易对方支付转让价款 3,959,374,763.70
元,其中,华润双鹤尚需向久远集团支付转让价款 3,369,680,650.85 元、向化材科技
支付转让价款 589,694,112.85 元。
(四)其他主要约定事项
(1)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本次转让已履行双方内部的决策程序;
(3)本次转让已获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4)本次转让已通过按照适用法律应在过户登记日前完成相应司法辖区的经营者
集中申报或类似程序审查;
(5)华润双鹤已按协议约定支付缔约保证金。
(1)过渡期内,久远集团及化材科技确保不会利用其对利尔化学的控股地位,占
用利尔化学资金,致使利尔化学进行违规对外大额担保、重大资产处置等损害利尔化学
及股东权益的情形;
(2)过渡期内,久远集团及化材科技确保不会利用其对利尔化学的控股地位,作
出改选利尔化学董事会成员、更换利尔化学主要经营管理成员、改变利尔化学经营目标
和方针等导致利尔化学经营管理团队和业务发生重大变化行为。久远集团及化材科技应
敦促其提名或委派的利尔化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遵循勤勉尽责的精神,切实履行诚信
义务、审慎管理各种经营管理事项,维护标的公司经营稳定,以实现标的公司管理层、
技术骨干、客户的稳定和业务的正常经营,避免标的公司的经营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3)过渡期内,久远集团及化材科技应正常行使股东权利,不得在标的股份上新
设质押、司法保全等权利负担。
(4)过渡期内,除经华润双鹤书面同意或本协议约定须在过渡期内履行的义务外,
久远集团及化材科技应促使利尔化学不得从事如下行为:
提供对外担保、以其财产为第三方(不含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设定抵押、出质或设置
其他权利负担的行为,标的公司已披露的除外;
子公司除外);
定对象发行股票、配股、发行可转换债券、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等;
要求的原因对员工的社保公积金缴纳基数和比例进行调整;
重大业务许可,但政府部门或法律法规要求的除外;
本协议下的声明与保证的相关事项。
(5)过渡期内,久远集团及化材科技应在利尔化学发生如下行为或情况后的 5 个
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华润双鹤:
元以上的任何资产,但在正常业务过程中发生的除外;
除外;
的谈判或协商,或与任何第三方就该等重大交易达成任何协议。
(1)在华润双鹤已按照《股份转让协议》第五条支付转让总价款后的 5 个工作日
内,交易双方应共同向深交所申请本次转让的合规确认,并按深交所的要求提交相应的
材料。
(2)在取得深交所关于本次转让的书面确认意见后的 5 个工作日内,交易双方共
同向中登公司申请办理标的股份的过户登记。
(1)双方同意,华润双鹤在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成为利尔化学的控股股东,实现
对标的公司合并报表的目的。
(2)自标的股份过户完成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华润双鹤依法对标的公司董事会成
员、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调整,交易对方给予相应的支持。
(1)华润双鹤的违约责任
每逾期一日,华润双鹤应按逾期金额的万分之五向久远集团及化材科技支付违约金。逾
期超过三十日的,久远集团及化材科技有权解除本协议,并不予返还缔约保证金或申请
保证金。
明、保证或承诺),久远集团及化材科技有权要求华润双鹤在其指定的合理期限内纠正;
如在标的股份过户前华润双鹤未在久远集团及化材科技指定的合理期限内纠正的,久远
集团及化材科技有权解除本协议,且不予退还华润双鹤已支付的缔约保证金,同时久远
集团及化材科技有权要求华润双鹤赔偿因违约给久远集团及化材科技造成的实际损失;
如在标的股份过户后华润双鹤未在久远集团及化材科技指定的合理期限内纠正的,久远
集团及化材科技有权要求华润双鹤在前述期限届满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按 3,000 万元向
久远集团及化材科技支付违约金,同时久远集团及化材科技有权要求华润双鹤赔偿因违
约给久远集团及化材科技造成的实际损失,且华润双鹤仍需按久远集团及化材科技要求
纠正相应的违约行为。
无法实现的,久远集团及化材科技有权宣告本协议自始无效或解除本协议,华润双鹤已
支付的缔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久远集团及化材科技有权要求华润双鹤赔偿因违约给
久远集团及化材科技造成的实际损失。
受损失的,除按本协议的约定向久远集团及化材科技承担违约责任外,华润双鹤还应当
赔偿久远集团及化材科技遭受的实际损失。
(2)久远集团及化材科技的违约责任
每逾期一日,久远集团及化材科技应按转让价款的万分之五向华润双鹤支付违约金。逾
期超过三十日的,华润双鹤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久远集团及化材科技在 5 个工作日
内双倍返还缔约保证金以及华润双鹤已支付的其他全部款项。
科技在本协议项下的声明、保证或承诺),华润双鹤有权要求久远集团及化材科技在其
指定的合理期限内纠正;如在标的股份过户前久远集团及化材科技未在华润双鹤指定的
合理期限内纠正的,华润双鹤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久远集团及化材科技在 5 个工作
日内双倍返还缔约保证金以及华润双鹤已支付的其他全部款项(如有),同时华润双鹤
有权要求久远集团及化材科技赔偿因此给华润双鹤造成的实际损失;如在标的股份过户
后久远集团及化材科技未在华润双鹤指定的合理期限内纠正的,华润双鹤有权要求久远
集团及化材科技在前述期限届满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按 3,000 万元向华润双鹤支付违约
金,同时华润双鹤有权要求久远集团及化材科技赔偿因违约给华润双鹤造成的实际损失,
且久远集团及化材科技仍需按华润双鹤要求纠正相应的违约行为。
本协议目的无法实现的,华润双鹤有权宣告本协议自始无效或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久远
集团及化材科技在 5 个工作日内双倍返还缔约保证金以及华润双鹤已支付的其他全部款
项(如有),同时华润双鹤有权要求久远集团及化材科技赔偿因此给华润双鹤造成的实
际损失。
受损失的,除按本协议约定向华润双鹤承担违约责任外,久远集团及化材科技还应当赔
偿华润双鹤遭受的实际损失。
晓但未向华润双鹤另行披露的目标公司应公开披露但未公开披露的目标公司在本次转让
过户完成日前存在的各种违法违规、违约、侵权行为,以及资产减值损失、与第三方之
间存在的任何诉讼、仲裁或其他争议及其他或有负债,任何因本次转让过户完成日前久
远集团及化材科技与任何第三方之间的纠纷,导致目标公司遭受并于过户完成日后发生
被有权机关罚款、对外支付赔偿或补偿、经营受到不利影响等情形,致使目标公司产生
损失的,久远集团及化材科技应当对目标公司进行补偿。
四、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利尔化学股份权利不存在质押、冻结
等权利限制情形。
第五节 资金来源
一、本次收购资金总额
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信息披露义务人拟受让久远集团与化材科技所持有
的利尔化学合计 188,102,749 股股份(占利尔化学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23.50%),转让
价款合计为 5,656,249,662.43 元。
二、本次收购的资金来源
本次权益变动的资金全部来源于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合法,不存在收
购资金直接或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或其关联方的情形,不存在通过与上市公司的资产
置换或其他交易取得资金的情形,不存在任何以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的方式进行融
资的情形。
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出具承诺,在本次现金收购利尔化学股份中,自有资金占比不
低于 50%。
三、本次收购的支付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资金的支付方式请参见本报告书“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之“三、
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之“(二)交易价格”及“(三)支付安排”的
相关内容。
第六节 后续计划
一、未来 12 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
整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 12 个月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
务进行调整的明确计划。
如果信息披露义务人存在未来 12 个月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进行
相应的信息披露,切实保护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
二、未来 12 个月内是否拟对上市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
资或合作的计划以及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
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明确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明
确重组计划。
如果信息披露义务人存在未来 12 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
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或上市公司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信息披
露义务人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进行相应的
信息披露,切实保护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
三、对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调整计划
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则的情
况下,通过上市公司股东会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向上市公司推荐合格的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候选人,由上市公司股东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选举通过新的董事
会成员,并由董事会决定聘任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届时,上市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必须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义务和责任,具备上市公司治理能
力及相关专业知识,并且具有相应的工作经验和能力。
四、对上市公司章程修改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双方协议约定相关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其他对上
市公司章程进行修改的计划。在未来信息披露义务人如有对上市公司章程进行修改的
计划,其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进行相应的
信息披露,切实保护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重大变动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双方协议约定的相关内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对上市
公司现有员工聘用做出重大变动的计划。在未来信息披露义务人如有对上市公司现有
员工聘用计划作出重大变动的计划,其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相
应的决策程序,并进行相应的信息披露,切实保护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六、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的重大调整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做
出其他重大安排的计划。在未来信息披露义务人如有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
者做出其他重大安排的计划,其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决
策程序,并进行相应的信息披露,切实保护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其他对上市公司现有业务和组织结构
做出重大调整的计划。
第七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一、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后,上市公司仍将保持人员独立、资产完整、财务独立,具有独立经
营能力。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下简称“承诺方”)就本次权
益变动完成后保持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作出如下承诺:
承诺方保证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方面与利尔化学保持分开,并严格
遵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不利用控股地位违反利尔化学规范
运作程序、干预利尔化学的依法合规经营决策、损害利尔化学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下属企业保证不以任何方式占用利尔化学及其控制的
下属企业的资金。
本承诺函自华润双鹤与久远集团和化材科技单独/共同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生
效且华润双鹤取得利尔化学23.50%股份之日起生效,直至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终止:
(1)承诺方不再是利尔化学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2)上市地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对某项承诺内容无要求时,相应部分自行终止。
二、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从事与
利尔化学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形,与利尔化学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信息披露
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下简称“承诺方”)就避免与上市公司可能产
生的同业竞争承诺如下:
务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的新业务(与利尔化学主营业务相同或者相似但不构成控制或
重大影响的少数股权财务性投资商业机会除外)(以下简称“竞争性新业务”)机会,
承诺方将书面通知利尔化学。如利尔化学在收到承诺方发出的通知后30日内向承诺方
作出愿意接受该业务机会的书面答复,承诺方将尽最大努力促使该等新业务机会按合
理和公平的条款和条件首先提供给利尔化学或其控股企业。如果利尔化学决定不接受
该等新业务机会,或者在收到上述通知后30日内未就接受该新业务机会通知承诺方,
则应视为利尔化学已放弃该等新业务机会,承诺方及其控股企业可自行接受该等新业
务机会并自行从事、经营该等新业务。
本承诺函自华润双鹤成为利尔化学控股股东之日起生效,直至发生下列情形之一
时终止:(1)承诺方不再是利尔化学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2)上市地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某项承诺内容无要求时,相应部分自行终止。若承诺方违反
上述承诺给利尔化学造成损失,承诺方将赔偿利尔化学的实际损失。
三、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为减少和规
范因本次交易将来可能导致的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以下简称“承诺方”)作出如下承诺:
承诺方及承诺方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减少并规范与利尔化学发生关联交易,如
确实无法避免,承诺方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利尔化学《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规范与利尔化学之
间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利尔化学及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承诺函自华润双鹤与久远集团和化材科技单独/共同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生
效且华润双鹤取得利尔化学23.50%股份之日起生效,直至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终止:
(1)承诺方不再是利尔化学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2)上市地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对某项承诺内容无要求时,相应部分自行终止。
第八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交易
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24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
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进行的合计金额高于 3,000 万元或者高于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 5%以上的交易。
二、与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交易
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24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与上市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合计金额超过人民币 5 万元的交易。
三、对拟更换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或类似安排
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24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者其他类似安排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就其
未来任职安排达成任何协议。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合同、默契或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对上市公
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第九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自查,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 6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
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
司股票的情况
根据信息披露义务人的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自查报告,在本次权益变
动事实发生之日前 6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的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
属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十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根据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毕马威华振审字第
润双鹤最近三年的财务信息具体如下: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2023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91,449.35 285,072.42 346,190.32
交易性金融资产 50,086.64 - -
应收票据 5,866.40 - -
应收账款 203,369.53 176,469.38 172,868.16
应收款项融资 71,450.51 83,289.61 90,473.40
预付款项 11,894.20 15,181.05 20,133.80
其他应收款 3,603.13 18,388.32 134,616.59
存货 157,837.96 159,405.78 168,764.10
合同资产 1,912.55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591.29 92.50 869.77
其他流动资产 12,658.75 9,793.37 4,238.97
流动资产合计 710,720.31 747,692.43 938,155.11
非流动资产:
长期应收款 2,117.78 237.21 -
长期股权投资 114,226.54 103,620.96 100,058.06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1,307.61 1,199.99 1,505.78
投资性房地产 8,654.70 7,943.65 7,964.72
固定资产 402,439.92 375,133.03 342,039.30
在建工程 39,374.60 45,513.60 57,037.72
使用权资产 2,957.17 3,147.60 5,527.42
无形资产 186,585.97 174,894.51 176,802.16
开发支出 67,678.08 72,473.85 79,088.90
商誉 107,701.58 87,848.76 90,789.76
项目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2023年12月31日
长期待摊费用 1,919.55 2,017.76 2,211.46
递延所得税资产 19,299.02 13,579.74 14,057.64
其他非流动资产 35,935.47 33,296.47 5,015.27
非流动资产合计 990,198.00 920,907.14 882,098.20
资产总计 1,700,918.31 1,668,599.57 1,820,253.3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0,554.82 6,355.34 2,996.90
应付票据 822.23 1,939.00 2,581.57
应付账款 66,076.09 81,642.46 71,467.45
预收款项 6,366.09 - -
合同负债 13,530.53 17,487.96 29,343.27
应付职工薪酬 50,082.06 48,402.23 45,917.02
应交税费 12,686.73 12,304.20 14,582.15
其他应付款 136,984.83 227,637.42 285,306.6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3,822.97 3,218.78 23,130.17
其他流动负债 1,286.46 1,291.82 2,593.37
流动负债合计 302,212.81 400,279.21 477,918.56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03,661.73 108,977.78 -
租赁负债 1,432.47 2,209.68 2,994.96
长期应付款 400.00 400.00 400.00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16,329.70 16,963.80 14,754.57
预计负债 119.63 166.73 166.73
递延收益 14,475.44 16,066.68 18,230.57
递延所得税负债 12,267.43 12,360.20 15,859.37
非流动负债合计 148,686.40 157,144.87 52,406.21
负债合计 450,899.21 557,424.08 530,324.77
所有者权益:
股本 103,875.75 103,889.47 103,974.00
资本公积 21,627.15 19,344.76 83,754.97
减:库存股 3,402.42 7,436.01 12,555.87
其他综合收益 -2,820.62 -3,047.45 -693.35
专项储备 1,519.61 1,117.46 825.36
项目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2023年12月31日
盈余公积 6,200.58 2,421.22 34,016.78
未分配利润 1,036,400.93 924,497.03 1,012,011.3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163,400.99 1,040,786.49 1,221,333.21
少数股东权益 86,618.11 70,389.00 68,595.32
所有者权益合计 1,250,019.10 1,111,175.49 1,289,928.5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700,918.31 1,668,599.57 1,820,253.31
注:2023年数据系2024年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重述后口径。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 2024年 2023年
一、营业收入 1,100,079.53 1,121,162.37 1,131,014.36
减:营业成本 461,879.76 479,085.76 486,950.44
税金及附加 13,954.82 14,429.87 14,466.74
销售费用 305,252.88 318,466.06 307,509.56
管理费用 96,688.79 96,098.58 87,229.10
研发费用 53,160.04 55,519.10 62,784.68
财务费用 1,162.26 -3,584.48 -5,500.48
其中:利息费用 3,358.21 1,536.04 1,540.29
减:利息收入 2,665.77 4,341.95 6,537.00
加:其他收益 10,161.75 11,492.90 7,928.67
投资净收益 13,827.00 15,513.78 12,518.77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
益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182.75 -164.12 1,370.25
资产减值损失 -5,112.97 -11,051.66 -11,054.25
信用减值损失 -515.80 1,820.92 -239.40
资产处置收益 -1,010.43 4,684.36 17.57
二、营业利润 185,513.28 183,443.66 188,115.93
加:营业外收入 7,007.21 4,530.67 7,745.66
减:营业外支出 1,446.33 1,306.04 2,181.00
三、利润总额 191,074.15 186,668.29 193,680.59
减:所得税 22,752.44 21,594.17 27,271.41
四、净利润 168,321.71 165,074.11 166,409.18
项目 2025年 2024年 2023年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少数股东损益 3,626.76 2,302.27 -629.1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64,694.96 162,771.84 167,038.34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232.73 -2,352.39 -7.13
六、综合收益总额 168,554.44 162,721.72 166,402.05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3,632.66 2,303.98 -629.14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东综合收益总额 164,921.79 160,417.74 167,031.20
七、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 1.59 1.58 1.63
稀释每股收益 1.59 1.58 1.63
注:2023年数据系2024年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重述后口径。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 2024年 2023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978,613.24 1,048,066.90 1,080,497.77
收到的税费返还 3,367.74 1,494.10 7,448.13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6,178.82 13,995.18 15,346.7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998,159.80 1,063,556.18 1,103,292.6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43,125.88 173,179.43 208,647.16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254,724.58 249,688.48 237,672.62
支付的各项税费 113,241.22 114,277.17 128,073.53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38,116.66 343,899.59 342,993.56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49,208.35 881,044.66 917,386.8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8,951.45 182,511.52 185,905.7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70,022.00 34,141.67 230,298.64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3,047.49 2,702.62 8,030.45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69.38 129,441.43 6,094.55
项目 2025年 2024年 2023年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93,467.98 171,995.43 244,758.41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120,366.00 10,000.00 234,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
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27,663.8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98,114.05 73,749.70 323,094.9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4,646.07 98,245.73 -78,336.5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5,449.00 114,826.70 1,5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658.00 3,988.82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8,107.00 118,815.52 1,5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7,912.68 23,096.90 682.6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72,179.04 148,529.42 33,326.22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
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65,241.22 265,643.17 16,476.43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55,332.93 437,269.49 50,485.2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7,225.94 -318,453.98 -48,985.25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114.13 693.92 369.1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93,034.69 -37,002.82 58,953.04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83,811.52 320,814.33 261,861.30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90,776.82 283,811.52 320,814.33
注:2023年数据系2024年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重述后口径。
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
的情形,并能够按照《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提供相关文件。
二、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
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而未披露的其
他信息,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二节 风险提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存在若干尚需履行程序,以及取得深圳证券
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后,方可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股
份登记过户等手续,详见“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之“三、本次权益变动信息
披露义务人的决策程序”之“(二)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行的程序”。本次权益变动
能否通过相关主体部门的审批及确认,以及通过审批或确认的时间存在一定的不确定
性,提醒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形及符合第五十条规定的说明;
业竞争的承诺函》《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以及信息披露义务人聘请的专业机构及相关人员在本次权益变动之日起前 6 个月内买
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二、备查地点
上述文件已备置于上市公司办公地,以供投资者查询。
(以下无正文)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赵骞
财务顾问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已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详式权益变动报
告书的内容已进行核查和验证,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此承担
相应的责任。
财务顾问协办人签名: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代文操 张瑞萱 李彦伯
财务顾问主办人签名: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王 辉 胡正刚 甘伟良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
吕晓峰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此页无正文,为《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赵骞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所在 四川省绵阳市绵州大道南段
上市公司名称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地 327号
股票简称 利尔化学 股票代码 002258.SZ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 信 息 披 露 义 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利泽东二
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称 务人注册地 路1号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增加 有无一致行动
有□无
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人
信息披露义务 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是否
人是否为上市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
否为上市公司第一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
公司实际控制 露义务人成为第一大股东,
大股东 务人成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人 控制权发生变更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人是否拥有境
否对境内、境外其
是否 内、外两个以 是□否
他上市公司持股
上上市公司的
控制权
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
(可多选) 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
露前拥有权益的股
持股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0股 持股比例:0%
份数量及占上市公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本 次 发 生 拥 有 权 变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益 的 股 份 变 动 的 变动数量:188,102,749股
数量及变动比例 变动比例:23.50%
在上市公司中拥
时间: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完成之日
有权益的股份变
方式:协议转让
动时间及方式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
否存在持续关联交 是□否
易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
是□否
否存在同业竞争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拟于未来12个月 是□否
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
是□否
市场买卖该上市公
司股票
是否存在《收购管
理办法》第六条规 是□否
定的情形
是否已提供《收购 是否□
管理办法》第五十
条要求的文件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
是否□
金来源
是否披露后续计划 是否□
是否聘请财务顾问 是否□
是否□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
本次权益变动尚需信息披露义务人召开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交易对
需取得批准及批准
方内部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通过有权部
进展情况
门的经营者集中审查以及完成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必要批准或核准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声明放弃行使相 是□否
关股份的表决权
(此页无正文,为《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章页)
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赵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