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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精工: 关于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7-27 19:05:15

证券代码:002611       证券简称:东方精工         公告编号:2026-044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24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 2026 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 2026 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6 年中期分红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最新的财务状
况、现金流、运营资金需求等因素,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和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
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 年修订)》和《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中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
法权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6 年中期分红方案,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
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
司现金分红(2025 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中对分红
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与分红相关的各种因素,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与投资者
的合理回报,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影响公司偿债能力。本
次现金分红方案兼具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经 2026 年 4 月 17 日召开的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为简化分红程序,
股东会批准董事会在授权范围内,制定并实施 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2026
年中期分红方案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2025 年度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6 年中期分红方案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6 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分红的前提条件下制定 2026 年中期分红方案。授权具体如下:
    (1) 公司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2) 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情况和持续发展的需求。
前。
开之日止。
配方案范围内,制定并实施具体的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重大资产出售的标的资产已过户完成,交易对方已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
完成交易对价的支付。
    在 2026 年 1 月 27 日和 2026 年 3 月 12 日披露的《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草案)》和《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广东东
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的问询函>的回复》中,公司说明本次交
易完成后,将充分合理运用本次交易取得的资金,践行“高端装备制领域”的发展
战略,投入到智能海洋装备、具身智能机器人装备等新质生产力产业,以增强上
市公司主营业务竞争力,提高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同时将强化股东回报,通过现
金分红等方式积极回报股东。
    三、2026 年中期分红方案的基本情况
表之“未分配利润”科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账面余额)74,159,538.10 元,2026
年上半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 1,006,838,383.03 元。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规定,按 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 100,683,838.30 元,扣除在 2026 年上半
年派发 2025 年度现金分红金额 51,126,004.89 元(含税)后,2026 年 6 月 30
日母公司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科目余额为 929,188,077.94 元。
    公司以分红方案未来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股本总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至本次分红方案披露日,公司总股本 1,217,285,908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
金红利 243,457,181.60 元(含税)。
    自本次分红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分红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因股权激励授予行
权、股份回购注销等情形发生变动,则以分配方案未来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股本
总额为基数,保持每股分配现金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四、本次现金分红方案的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 2026 年中期分红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 年修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章程制度中对分红的相关规定。
符合 2025 年度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6 年中期分红方案的前提条件。本次现
金分红综合考虑了与分红相关的各种因素,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与投资者的合理
回报,现金分红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影响公司偿债能力,公司
不存在过去十二个月内使用过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也无未来十二个月
内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本次现金分红方案兼具合法性、合规性及
合理性。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26 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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