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江南”、“公司”或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法律法规
的规定,对中科江南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27 号文《关于同意北京中科江
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核准,公司于 2022 年
行价格人民币 33.68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90,936.00 万元,扣除不含税的发
行费用合计 6,957.11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83,978.89 万元。为规范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与保荐机构、募
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节余情况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超募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利息收入与理 结项补
募集资金 累计已投
序 募集资金投资 财收益扣除手 充流动 节余募集资金
投资总额 入金额
号 项目 续费后净额 资金 (E=A-B+C-D)
(A) (B)
(C) (D)
利息收入与理 结项补
募集资金 累计已投
序 募集资金投资 财收益扣除手 充流动 节余募集资金
投资总额 入金额
号 项目 续费后净额 资金 (E=A-B+C-D)
(A) (B)
(C) (D)
财政中台建设
项目
生态网络体系
建设项目
行业电子化服
务平台项目
电子凭证综合
研发项目
超募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
合计 83,978.89 73,416.35 2,478.37 7,803.94 5,236.97
本次全部募投项目中,财政中台建设项目、生态网络体系建设项目、行业电
子化服务平台项目均已全部实施完毕并完成结项,对应节余资金已全部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实施完毕;电子凭证综合服务平台
升级研发项目已实施完毕并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对该项目办理结项,
并将对应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本次募集资金节余原因及用途
(一)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电子凭证综合服务平台升级研发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
的有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根据项目规划结合实际投资情况,在确保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质量的前提下严格执行预算管理,本着合理、有效、谨慎的原则使用募集
资金,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的控制、监督和管理。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投项目电子凭证综合服务平台升级研发项目
已实施完毕,并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现拟将上述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 募集资金 累计已投 截至 2026 年 6 月 待支付款项 预计节余募集资
项目 投资总额 入金额 30 日利息收入及 [注 2] 金
(A) (B) 理财收益扣减手续 (D) (E=A-B+C-D)
费净额[注 1]
(C)
电子凭证综合
服务平台升级 14,223.27 9,613.11 626.82 0.00 5,236.97
研发项目
注 1: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扣减手续费净额为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
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以及现金管理理财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注 2:待支付款项为项目后续应付研发服务费等款项,本项目待支付款项为 0.00 万元,所
有款项均已结清,无后续应付款项。
(二)募投项目资金节余的原因及用途
公司在上述项目实施过程中,本着节约、合理的原则,通过加强预算管控、
优化技术方案、合理控制采购成本及内部资源调配等方式,有效降低了项目支出;
同时在上述项目建设期间,产生一定的存款利息与理财收益,由此产生相应的募
集资金节余。
公司拟将本次预计节余募集资金 5,236.97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最终金
额以资金转出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节余募集资金全额转出、专户资金清零后,对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再使用,
公司将办理账户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商
业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亦随之终止。
四、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
影响
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建设情况和公
司经营发展需要作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保障公司发展对营运资金的需求,提高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能力,确保股东利益最大化。
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的实施计划相抵触,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
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五、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电子凭证综合
服务平台升级研发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审计
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电子凭证综合服务平台升级研发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电子凭证综合服务平台升
级研发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投项目电子凭证综合服务平台升级研发项目已实施完毕,并已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董事会同意将上述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5,236.97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本议案
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
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
通过,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本次部分
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的情形。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
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郑士杰 陈超然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