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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建股份: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7-15 00:15:33

证券代码:002929      证券简称:润建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6
                润建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润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
年6月8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回购
专户股份后的股份总数为分配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若在方案实施前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等原因而引起总股本变化的,则以
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可分配股份总数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
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激励计划处于行权期,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
原则,对分红总金额进行调整。截至 2026 年 7 月 10 日,公司总股本为 286,377,834
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 17,182,670.04 元(含税)。
日至股权登记日期间已暂停自主行权。
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本次实施的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
购股份 0 股后的 286,377,83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600000 元人民
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54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
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
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
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
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6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7 月 20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7
月 21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7 月 2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 7 月 2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
担。
   六、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事宜
   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13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根
据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
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在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完成后,对本激
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由 22.84 元/份调整为 22.78 元/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14 日刊登在
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和《证券日报》上的公告。
   七、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珠江新城华夏路 16 号富力盈凯广场 4501
   咨询联系人:罗剑涛
   咨询电话:020-87596583
   传真电话:0771-5560518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润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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