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51 证券简称:麦格米特 公告编号:2026-072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分派方案为:以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 0.3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本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
股。
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 年 5 月 27 日召开的公司 2025 年年
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 元(含
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至实施前,如果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
份回购等情形,导致股本发生变动的,分配总额将按照分派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
相应调整。
公司在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
分公司”)申请办理分红派息业务至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所有 2022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已暂停自主行权,故本次权益分派的派发基数为公司现
有总股本 584,736,968 股。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7 月 23
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3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
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
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27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
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
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
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
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并保持上述分配比例不变对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7 月 23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7
月 24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7 月 2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 年 7
月 24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激励计划(草案)》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授予登记后,若公司
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项,
公司应当按照调整后的回购数量和/或回购价格对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及基于此部分限制性股票获得的公司股票进行回购。
案)》的规定:在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
股票期权行权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
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和/或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做
相应的调整。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需对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
格以及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公司届时将按照相关规
定履行调整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情况请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七、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学府路 63 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 34 层
咨询联系人:王涛、辛梦云
咨询电话:0755-86600637
传真电话:0755-86600999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