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58 证券简称:五粮液 公告编号:2026/第 031 号
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优惠的,请将相关材料原件于 2026 年 7 月 16 日前寄送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逾
期将不再办理。
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 2,535,759 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上的股份不享有参与 2025 年度权益分派的权利,本次实际可参与权益分派
的总股本为 3,879,072,246 股,根据权益分派方案规定,按照现金分红总金额不
变的原则对每股分红金额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方案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原定利润分配总额÷(公司总股本-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股
份数)=10,006,785,436.89÷(3,881,608,005-2,535,759)=2.5796852 元(含
税,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七位)。本次实际派发时,因计算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时采取保留七位小数的处理方式,本次实际派发总额存在一定的尾数差异。
利,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本次权
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户股份)折算的每
股 现 金 分 红 ( 含 税 ) = 实 际 现 金 分 红 总 额 ÷ 总 股 本 =10,006,785,262.74 元
/3,881,608,005 股=2.5779999 元/股(保留七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
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
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2.5779999
元股。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税),分配总额固定,共分配金额 10,006,785,436.89 元(含税);
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益分派方案规定,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调整后的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881,608,005 股扣除回购的股
份 2,535,759 股后 3,879,072,24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发 现 金 股 利 人 民 币 25.796852 元 ( 含 税 ) , 共 计 派 发 现 金
转增股本。
原则一致。
二、权益分派方案
扣除回购账户中 2,535,759 股后的 3,879,072,246 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 25.796852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
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
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23.217167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
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
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
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
分按 10%征收,
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5.159370 元;
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2.579685 元;
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7 月 1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
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派方法
将于 2026 年 7 月 1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
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 东 名 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7 月 7 日至登记日: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
公司自行承担。
六、关于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因公司回购专户持有的 2,535,759 股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权益
分派的权利,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
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
司总股本(含回购专户股份)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含税)=实际现
金 分 红 总 额 ÷ 总 股 本 =10,006,785,262.74 元 /3,881,608,005 股
=2.5779999 元/股(保留七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
-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
-2.5779999 元股。
七、有关咨询办法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