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96、200596 证券简称:古井贡酒、古井贡 B 公告编号:2026-020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6月26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具
体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28,600,000股(其中A股总股本
股派现金34.00元(含税)
,共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1,797,240,000.00
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变化。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再融资新增股
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
行调整;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28,6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4.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
税后,A股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
金每10股派30.600000元;A股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
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
股期限补缴税款【注】;A股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
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
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
征收;B股非居民企业、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扣税后每10股派现
金30.600000元,持有无限售流通股的境内(外)个人股东的股息红
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34.000000元,权益登记日
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
。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6.800000元;持
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3.400000元;持股
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
特别说明:由于本公司为中外合资企业,境外个人股东可暂免缴
纳红利所得税。
向B股股东派发的现金红利,B股股息折算汇率由公司章程或者
股东会决议规定(如果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未作出规定,将按照
股东会决议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即2026年6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
的人民币兑港币的中间价(港币:人民币=1:0.8692)折合港币兑付,
未来代扣B股个人股东需补缴的税款参照前述汇率折算。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分红派息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7月16日,除权除息日
为:2026年7月17日。
本次分红派息B股最后交易日为:2026年7月16日,除权除息日
为:2026年7月17日,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7月21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红派息对象为:截止2026年7月1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A股股东;截止2026年7
月21日(最后交易日为2026年7月1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B股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将于2026年7月1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
划入其资金账户。
B股股东的现金红利于2026年7月2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
托管银行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如果B股股东于2026年7月21日办理
股份转托管的,其现金红利仍在原托管证券公司或托管银行处领取。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7月6日至登记日:2026
年7月16日)
,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
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
行承担。
六、其他事项说明
B股股东中如果存在不属于境内个人股东或非居民企业但所持
红利被扣所得税的情况,请于2026年8月30日前(含当日)与公司联
系,并提供相关材料以便进行甄别,确认情况属实后公司将协助返还
所扣税款。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安徽省亳州市古井镇公司总部
咨询联系人:蒋召敏
咨询电话:0558-5710057
传真电话:0558-5710099
八、备查文件
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