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12 证券简称:中亚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8
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如下:以公司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
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如在实施权益
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
配总金额进行调整。
数进行测算,本次预计现金分红总额为8,184,747.50元(含税)。
金分红金额=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8,184,747.50÷409,237,375*10=0.200000
元。综上,2025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
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
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金额)=(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0200000)
元/股。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以公司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发现金红利 0.20 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按照分配比
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金额进行调整。
基数进行测算,本次预计现金分红总额为 8,184,747.50 元(含税)。
致。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0
股后的 409,237,37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2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特别说明:请上市公司根
据自身是否属于深股通标的证券,确定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保留或删除该类投资
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
金每 10 股派 0.18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
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
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
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
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2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7 月 7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7
月 8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7 月 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 7 月 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 2026 年 6 月 30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7
月 7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 10 股现金
分红金额=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8,184,747.50÷409,237,375*10=0.200000 元。
综上,2025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
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
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金额)=(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0200000)元/股。
根据公司 2025 年 8 月 29 日发布的《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
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
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和/或回购价格做相应
的调整。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每股 4.25 元调整
为每股 4.23 元。具体调整计算如下:
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每股的派息额)=(4.25-0.0200000)=4.23 元/股。
对上述股权激励计划中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尚需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后实施。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方家埭路189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朱峥、施国莹
咨询电话:0571-86522536
传真电话:0571-88011205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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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