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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路桥: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6-29 21:15:27

证券代码:000498         证券简称:山东路桥              公告编号:2026-34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山东路桥”)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 年 5 月 8 日召开的
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山路转债,债券代码:
增加至 1,552,442,024 股。根据权益分派方案规定,按照现金分红总金
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每股分红金额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方案为:以公司
现 有 总 股 本 1,552,442,024 股 扣 除 回 购 的 股 份 9,159,925 股 后 的
             ,共计派发现金 288,593,598.18 元(本次实际派发
时,因计算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时采取保留六位小数的处理方式,本
次实际派发总额存在一定的尾数差异)
                ;公司 2025 年度不送红股,不以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算过程如下: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最新总股本×10=1.869999 元(含
税)
 。
                   (以下简称“公司法”
                            )《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规定,公司回购
专户持有的 9,159,925 股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权利,根据股
票市值不变原则,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
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户股
份)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含税)=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
=288,593,598.18÷1,552,442,024 股=0.1858965 元/股(保留七位小数,
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
价=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
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1858965 元/股。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以 2026 年 3 月 31 日总股本 1,552,441,461 股扣除回购的股份 9,159,925
股后的 1,543,281,53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
民币 1.87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88,593,647.23 元(含
税),上述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再行分配。公
司 2025 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若公司因可转债转股、股份回
购等原因导致股本总额发生变动,则以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东所对应的
最新股本总额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总金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每股分红
金额进行调整。
总股本由 1,552,441,461 股增加至 1,552,442,024 股。根据权益分派方
案规定,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调整后的方
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552,442,024 股扣除回购的股份 9,159,925
股后的 1,543,282,09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
民币 1.869999 元(含税)
                ,共计派发现金 288,593,598.18 元;公司 2025
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申请自办理分红派息
业务至股权登记日期间,可转债暂停转股。
则一致。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869999 元(含税;
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
RQFII ) 以 及 持 有 首 发 前 限 售 股 的 个 人 和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每 10 股 派
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
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
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
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
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
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74000 元;持
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87000 元;持
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
份不享有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权利。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7 月 3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7 月 6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6 年 7 月 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
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于 2026 年 7 月 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
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6 月 25 日至登记日:
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
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值不变原则,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本次权益分派
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户股份)折算的
每股现金分红(含税)=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288,593,598.18÷
取,不四舍五入)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
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除权除息日前一
交易日收盘价-0.1858965 元/股。
由 7.61 元/股调整为 7.42 元/股,自 2026 年 7 月 6 日开始生效。详见
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
告》
 。
  七、咨询方式
  咨询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 14677 号
  咨询部门:山东路桥证券管理部
  咨询电话:0531-68906079
  咨询传真:0531-68906075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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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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