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17 900913 证券简称:国新能源 国新 B 股 公告编号:2026-029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由董事长李晓武先生提议,于2026年6月2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此
次会议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了通知时间,于会议当天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
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0名,实际出席董事10名。会议由董事长李晓武先生主
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会议决议如下:
议案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经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钟鸿宇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现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同意选举钟鸿宇先生为公司第十
一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一届董
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
案》
经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钟鸿宇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为满足公司发展和实际工作需要,董事会同意对第十一届董
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委员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为:
非独立董事:钟鸿宇;独立董事:王晓燕、姚其志;召集人:王晓燕。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委员保持不变。以上委员任期均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其职责
权限、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均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
等相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拟收购山西普华燃气有限公司资产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30日披露的《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
子公司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6-030)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