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92 证券简称:华图山鼎 公告编号:2026-041
华图山鼎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方案已获 2026 年 5 月 21 日召开的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方案为:公司拟
以 196,562,259 股(总股本 196,681,058 股扣除已回购股份 118,799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 元(含税),分配现金红利总额为
送红股 78,624,904 股,本次送红股后公司总股本将增至 275,305,962 股(不足
南》中的零碎股处理办法处理,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登记为准),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自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
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变动前总股本(含已回购的股份)×10,即 0.999395 元(含税)
(保留六位小数,
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下同);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计算的
每 10 股送红股比例=实际送红股总额÷本次送红股前总股本(含已回购的股份)
×10,即 3.997583 股。
算每股现金红利)÷(1+按总股本折算股份变动比例)=(股权登记日收盘价-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公 司 以 现 有 196,562,259 股 ( 总 股 本 196,681,058 股 扣 除 已 回 购 股 份
配现金红利总额为 19,656,225.90 元(含税),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 4 股红股,合计送红股 78,624,904 股,本次送红股后公司总股本将增至
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中的零碎股处理办法处理,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自利润分
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
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其调整原则一致。
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118,799 股后的 196,562,259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红股 4.000000 股,派 1.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
税后, 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500000 元;持有首发
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
税额。
【注】: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
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1.0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196,681,058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275,305,961 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7 月 6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7
月 7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7 月 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公司回
购账户中的库存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
五、权益分派方法
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年 7 月 7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6 月 26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7
月 6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本次所送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6 年 7 月 7 日。
六、股本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送红股数量
数量(股) 比例 转增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股)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 0 0.00%
无限售条件股份 196,681,058 100% 0 78,624,903 275,305,961 100%
股份总数 196,681,058 100% 0 78,624,903 275,305,961 100%
七、调整相关参数
度,每股净收益为 0.8740 元。
变动前总股本(含已回购的股份)×10,即 0.999395 元(含税)
(保留六位小数,
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下同);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计算的
每 10 股送红股比例=实际送红股总额÷本次送红股前总股本(含已回购的股份)
×10,即 3.997583 股。
算每股现金红利)÷(1+按总股本折算股份变动比例)=(股权登记日收盘价-
八、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街芷泉段 6 号时代 1 号 37F
咨询电话:028-86713701
咨询联系人:邵刚强
传真电话:028-86672200
九、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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