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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创数据: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6-27 00:36:01

证券代码:300857                      证券简称:协创数据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Sharetronic Data Technology Co., Ltd.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二〇二六年六月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发行人声明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本预案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
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行负责;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相反或不一致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其他专业顾问。
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注册,本预案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
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资者或相关人士的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应当理解计划、预测或承诺之间的差
异,并注意投资风险。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特别提示
七次会议、审计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会议等审议通过。根据相关规定,本次发
行的方案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
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所以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者,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
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含上述投资者的自营账户或管理的投资产品账
户)、其他合格的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
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
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按照相关规定,由公司董事会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
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
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
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前述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
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按照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的
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由公司董事会根据
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注册的批复文件为准。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前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权激励、
股票回购注销等事项及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则本次发
行股票数量应做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
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会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
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本次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审批文件的要求予以调
整,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将相应调整。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协创数据智算中心建设项目”、
                              “数据存储
拓展升级扩产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
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
位后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程序对先期投入予以置换。
  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
拟投入总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
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予以注册的决定,则该有效期自动延
长至本次发行完成之日。
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定向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
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
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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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发行的对象通过本次发行取得的公司股份在限售期届满后进行减持,还
需遵守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以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年修正)》(证监会公告〔2025〕5 号)等相关规定,关于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最近三年的现金分红情况、公司未来股东回报规划情况详见本预案“第四节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其执行情况”,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
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发〔2014〕17 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
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
                (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文件的有
关规定,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将采取多种
措施保证此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未来的
回报能力。有关内容详见本预案“第五节 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
示及拟采取的填补措施”。
  公司所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
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股东按照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资金,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公司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65,924.53 万元,占前
次募集资金净额的 92.95%,已基本使用完毕。公司前次募投项目正在按计划实
施过程中,下一步,公司将在合法合规前提下,按照战略发展规划和募集资金项
目使用计划有序使用剩余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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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释义
       本预案中除另有说明外,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释义项   -                         释义内容
公司、本公司、发
             指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行人、协创数据
公司章程         指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董事会          指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股东会          指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本次发行、本次向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指
特定对象发行           的行为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本预案          指
                 预案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 年-2028 年)股东
本规划          指
                 回报规划
报告期、最近三年     指   2023 年度、2024 年度及 2025 年度
报告期各期末       指   2023 年末、2024 年末及 2025 年末
控股股东、协创智
             指   协创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        指   耿康铭
GPU          指   指图形处理器(Graphics Processing Unit)
智能算力         指   专门用于人工智能训练、推理等场景的算力资源
                 以人工智能计算为核心的数据中心,集成高性能算力资源、存
智算中心         指
                 储资源和网络资源,用于支撑 AI 模型训练与推理
IDC          指   互联网数据中心(Internet Data Center)
EMMC         指   指嵌入式多媒体卡(Embedded Multi-Media Card)
SSD          指   固态硬盘(Solid State Drive)
AIoT         指   人工智能物联网(Artificial Intelligence of Things)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定价基准日        指   发行期首日
募投项目         指   拟使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的项目
A股           指   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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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释义项      -                释义内容
《注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2025 修正)》
注:本预案中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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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本次发行方案已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 17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业务及资产、公司章程、股东结构、高管人员结构及业务结构
       三、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
       五、公司负债结构是否合理,是否存在通过本次发行大量增加负债(包括或有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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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本次发行方案概要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Sharetronic Data Technology Co., Ltd.
法定代表人   潘文俊
 注册资本   489,363,040 元
 实缴资本   489,363,040 元
 成立日期   2005 年 11 月 18 日
 上市时间   2020 年 7 月 27 日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都社区中康路 136 号深圳新一代产业园 3 栋 1701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都社区中康路 136 号深圳新一代产业园 3 栋 1701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股票简称   协创数据
 股票代码   300857
股票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网址   http://www.sharetronic.com/zh
        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家用电器研发;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销售;气体、
        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技术服务、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物联网设备制造;
        物联网设备销售;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
        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
        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智能车载设备制造;
        电子产品销售;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云计算设备制造;云计算设备
        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
        通用设备修理;通讯设备修理;通信传输设备专业修理;仪器仪表修理;
        电气设备修理;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货物进出
 经营范围   口;技术进出口;自动售货机销售;商业、饮食、服务专用设备制造;食
        品添加剂销售;直饮水设备销售;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智能控制系统
        集成;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市场营销策划;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
        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
        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集成电路制造;
        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
        设计及服务。游艺用品及室内游艺器材制造;游艺及娱乐用品销售;休闲
        娱乐用品设备出租;游艺用品及室内游艺器材销售;玩具制造;玩具销售;
        版权代理;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数字广告制作;数字内容
        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
        发;软件外包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互联网数据服务;数字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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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创意内容应用服务;数字广告设计、代理;数据处理服务;数字广告发布;
        文艺创作;摄影扩印服务;咨询策划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文化
        娱乐经纪人服务;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
        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增
        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餐饮服务;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
        售;现制现售饮用水;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
        件为准)
二、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
  当前,人工智能正加速从技术突破走向行业应用。大模型训练、推理及各类
AI 应用场景对算力的依赖日益加深,算力资源已成为支撑 AI 技术迭代和商业化
的关键底座。随着模型参数规模从千亿级向万亿级跃升、应用场景从云端向端侧
和边缘侧持续拓展,市场对高性能、高稳定性的智能算力服务需求呈现快速增长
态势。与此同时,算力资源的供给结构也在发生深刻变化,智能算力占比持续提
升,为具备规模化部署能力和专业运维能力的算力服务商提供了明确的市场机遇。
  近年来,国家围绕数字经济发展和人工智能产业培育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政策。
关事项的通知》,强调优化布局算力基础设施,引导面向全国、区域提供服务的
大型及超大型数据中心、智能计算中心、超算中心在枢纽节点部署,逐步提升智
能算力占比。东部发达地区先行先试、探索 5G-A、人工智能等建设和应用新模
式,西部地区在综合成本优势明显地区合理布局重大算力设施,探索建设超大型
人工智能训练算力设施。2025 年,国家发改委、国家数据局、工信部联合印发
《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指引》,从算力底座、网络支撑、数据流通等方面指明
建设方向;同期,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强调
强化算力、算法和数据供给;2026 年,
                   “十五五”规划纲要明确“适度超前建设
新型基础设施”,要求加快智算设施体系建设。上述政策的密集出台,为公司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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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中心及数据存储业务的拓展提供了良好的制度环境和明确的市场预期。
  人工智能训练与推理对数据存取速度、容量和可靠性提出了远高于传统场景
的要求。AI 服务器对高性能 DRAM 和企业级 SSD 的需求量约为传统服务器的
数倍,存储已从辅助部件逐步演变为影响 AI 系统性能的关键环节。与此同时,
随着大模型参数持续增长和多模态应用加速落地,数据存储的带宽、延迟和容量
要求不断升级,推动企业级存储市场进入结构性增长周期。国内具备全链条能力
的存储厂商面临产品升级和产能扩张的重要窗口期,市场空间广阔。
  随着算力服务市场参与主体的持续增加,行业竞争焦点已从单一的硬件供给
转向算力规模、组网能力、存储配套及全生命周期运维服务的综合能力比拼。头
部客户在选择算力服务商时,不仅关注算力资源的规模和稳定性,也更加看重服
务商的异构算力调度能力、训推一体化平台支持以及端到端的交付效率。公司需
要加快构建“算—连—存”一体化的业务体系,强化智算集群建设与高端存储产
品的协同效应,提升整体解决方案的供给能力,以巩固和提升市场地位。
  (二)本次发行的目的
  当前,人工智能产业正处于高速增长期,大模型技术的持续迭代与行业应用
的不断深化,对算力及存储基础设施提出了长期且旺盛的需求。公司通过本次发
行加大对算力与存储相关领域的投入,有助于抓住产业升级的重要窗口期,稳步
拓展业务边界,持续构建新业务增长曲线。算力与存储业务的协同发展,将进一
步优化公司业务结构,增强抗风险能力,为公司未来发展注入持续动力。
  在现有数据存储业务基础上,公司拟通过本次发行推动产品结构向更高附加
值方向升级,持续提升在 AI 产业链中的配套能力与市场地位。本次募投项目建
成后,公司将形成更加完善的存储产品体系,能够更好满足下游客户在人工智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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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计算及数据密集型场景下的多样化需求,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与盈利水
平,巩固与头部客户的长期合作关系。
  公司以 AI 需求为导向,持续聚焦“算—连—存”协同发展的业务体系,深
耕数据存储设备、智能物联及云平台、服务器再制造、AI 智算中心及算力租赁
等业务条线,致力于成为全球领先的综合性云服务提供商、智能存储设备制造商
及服务器再制造行业的先行者和领导者。本次发行是公司深化发展战略的重要举
措,通过推进智算中心建设与存储业务体系升级,进一步完善公司在算力服务及
数据存储领域的业务布局,强化算力、连接、存储各环节的技术协同与资源整合,
全面提升公司在 AI 基础设施领域的综合服务能力,为长期战略目标的实现奠定
更加坚实的基础。
  近年来,为满足业务快速扩张的需要,公司通过债务融资进行了较大规模的
资产投入,资产负债率有所上升。本次股权融资将有效补充公司资本,合理降低
财务杠杆,优化资本结构,降低流动性风险。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为募投项目的
顺利实施提供有力保障,支撑公司主营业务持续扩张,同时为公司在日趋激烈的
市场竞争中保持财务稳健、经营灵活创造良好条件,助力公司实现长期高质量发
展。
三、发行对象及其公司的关系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
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
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含上述投资者的自营账户或管理的投资产品账户)、
其他合格的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
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
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
注册决定后,按照相关规定,由公司董事会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对象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
   截至本预案出具日,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尚未确定,因而无法确定发行对象
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
况报告书等文件中予以披露。
四、发行股份的价格及定价原则、发行数量、限售期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
币 1.00 元。
   (二)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的股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的方式,公司将
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在规定的有效期内选择
适当时机实施。
   (三)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采取竞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发行的发行期首日,发
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
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
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前述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
D,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 N。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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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同意注册决定后,按照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的规定,根据发行对
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
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四)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数量为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计算公式为:本次
发行数量=本次募集资金总额/每股发行价格(计算得出的数字取整,即小数点后
位数忽略不计)。
  本次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800,000.00 万元(含本数),本次发行数量不超
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即不超过 146,808,912 股(含本数),最终以中国
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文件为准。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前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权激励、
股票回购注销等事项及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则本次发
行股票数量上限将做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
注册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会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
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本次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审批文件的要求予以调
整,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将相应调整。
  (五)限售期
  本次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若前述限
售期与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不相符,发行对象同意根据监管机构
的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对限售期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对象基于本次发行所取得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
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
  限售期结束后,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
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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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 A 股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七)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上市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
例共享。
     (八)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的决议有效期为自上市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若公
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予以注册的决定,则该有效期自动
延长至本次发行完成之日。
     (九)本次发行对公司控制权的保护条款
     为了避免本次发行时单个发行对象持股比例过高,本次发行方案已明确:本
次发行数量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最终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
文件为准)。单个认购对象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认购数量合计不得超过本次
发行前总股本的 10%。若单个认购对象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发行前已
经持有发行人股份的,则其在本次发行后合计持股不得超过发行前总股本的 10%,
超过部分的认购为无效认购。
     本次发行前后,预计公司的控股股东均为协创智慧,实际控制人均为耿康铭
先生,本次发行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五、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800,000.00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
后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合计                   848,458.61       8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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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
行投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程序对先期投
入予以置换。
  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
拟投入总额,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
下,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以及资金需求
等实际情况,调整并确定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优先顺序、具体投入金额等;
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六、本次发行是否导致控制权发生变化
  截至本预案出具日,协创智慧直接持有公司 20.11%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
耿康铭先生持有协创智慧 100%的股权,通过协创智慧间接控制公司 20.11%的股
份,并担任公司董事长,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为了避免本次发行时单个发行对象持股比例过高,本次发行已设置对公司控
制权的保护条款:单个认购对象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认购数量合计不得超过
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10%。若单个认购对象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发行
前已经持有发行人股份的,则其在本次发行后合计持股不得超过发行前总股本的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均为协创智慧,实际控制人均为耿康铭先生,
本次发行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七、本次发行方案已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
的程序
  (一)已履行的批准程序
会议、独立董事会议等,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等相关事项。
  (二)尚需履行的批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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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本次发行尚需取得公司股东会的批准、经深交所
审核通过和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
  在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公司将依法向深交所和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票发行、登记与上市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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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 800,000.00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合计                848,458.61      800,000.00
注:表内数值保留两位小数,由于四舍五入原因,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可能出现尾数不符
的情况。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
行投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程序对先期投
入予以置换。
     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
拟投入总额,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
下,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以及资金需求
等实际情况,调整并确定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优先顺序、具体投入金额等;
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一)协创数据智算中心建设项目
     本项目为协创数据智算中心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 493,024.91 万元,拟使用
募集资金 468,600.00 万元,建设期为 12 个月。公司拟在现有算力业务布局基础
上,租赁第三方数据中心,购置高性能 GPU 服务器及配套网络、存储设备,建
设训推一体的智算中心。
     本项目定位为训推一体化算力中心,兼顾大模型训练与推理部署需求,旨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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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满足大模型训练、推理部署等核心场景对智能算力快速增长的应用需求。项
目建成后,公司将进一步提升智能算力服务的供给能力,为客户提供算力租赁、
训推一体化服务等智算服务及配套运维支持,深化公司在算力服务领域的业务布
局,巩固和提升市场竞争力。
   (1)响应国家战略,助力智能算力产业高质量发展
   数据、算力、算法是人工智能发展的“三大基石”。随着人工智能技术演进
速度急剧提升,算力及其基础设施的发展质量已成为衡量国家综合竞争力的重要
标尺,算力已成为大国科技竞争的核心领域。
   近年来,国家围绕算力基础设施建设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政策,工信部等六部
门联合印发《算力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从算力供给、运载能力、存
力保障等方面作出系统部署;国家发改委、国家数据局、工信部联合印发《国家
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指引》,从算力底座、网络支撑、数据流通等方面指明建设方
向。2025 年,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强调强
化算力、算法和数据供给;同期,“十五五”规划纲要明确“适度超前建设新型
基础设施”,要求加快智算设施体系建设,构建全国一体化算力网。上述政策密
集出台,为公司智算中心建设提供了明确的制度保障和良好的政策环境。
   本次融资的募集资金主要投入为 AI 大模型训练、推理提供服务的 AI 智算中
心建设项目,项目的实施不仅是响应国家战略、推动算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
举措,而且有助于提升我国在人工智能领域的国际竞争力,为智能制造、智能交
通、智能医疗、智能家居等相关产业的创新发展注入新动力。
   (2)把握算力市场发展机遇,满足日益增长的智能算力需求
   随着生成式 AI、大模型等应用场景加速落地,算力需求呈现快速增长态势。
根据国际数据公司(IDC)发布的《2025 年中国人工智能计算力发展评估报告》,
智能算力规模将达到 1,037.3EFLOPS,较 2024 年增长 43%;2026 年将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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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盛的市场需求与丰富的应用场景正驱动中国人工智能算力基础设施持续快速
发展。
  协创数据积极把握算力基础设施建设机遇,持续推进算力服务器及集群解决
方案的落地实施,已在北京、上海、乌兰察布、廊坊、广州、深圳、宁波等多地
部署并运营算力中心,成功完成了多个算力集群项目的交付与验收,客户覆盖头
部互联网公司模型训练推理、自动驾驶、生物医药等领域。2025 年,公司智能
算力产品及服务实现营收 27.61 亿元,占总收入比重从 2024 年的 2.04%提升至
力资源仍存在一定缺口。通过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将进一步扩大算力服务
能力,在算力产业快速发展的行业背景下巩固和提升市场地位。
  (3)深化公司算力业务布局,提升综合竞争实力
  当前,人工智能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大模型应用落地进程持续加快,
各行业对智能算力的需求呈现海量化、多元化、常态化特征。AI 推理、行业大
模型微调、具身智能、自动驾驶、生物医药、芯片设计、智能制造等多样化应用
场景不断涌现,对智能算力的需求从规模、性能到服务模式均提出了更高要求,
智能算力正成为支撑千行百业数字化转型的关键基础设施。与此同时,算力服务
模式正从传统的硬件交付向算力租赁、训推一体化服务等方向持续演进,智能算
力租赁等智算服务模式凭借其灵活、高效、低成本的优势,日益成为市场刚需,
行业发展迎来重要机遇期。
  尽管公司在算力服务领域已取得快速发展并形成较好的市场地位,但面对人
工智能产业持续增长带来的广阔市场空间,公司现有算力业务布局仍需进一步深
化。通过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将持续优化“算、连、存”的资源配置,构
建具备极高协同效应的算力服务体系,持续巩固公司在高端算力服务市场的市场
地位,全面提升核心竞争力,为公司长期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1)公司算力业务已形成规模化的市场基础和充裕的订单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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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自 2023 年以来,完成从传统电子制造平台到 AI 算力服务商的战略转型,
确立了以“算力底座+云端服务+智能终端”三位一体的全球化产业布局。2025 年,
公司智能算力产品及服务实现营收 27.61 亿元,同比增长 1727.17%,占总收入比
重从 2024 年的 2.04%提升至 22.57%,已成长为公司第二大收入支柱以及驱动业
绩增长的核心引擎。公司在手订单充裕,并正积极推进相关订单交付。公司已在
北京、上海、乌兰察布、廊坊、广州、深圳、宁波等多地部署并运营算力中心,
重点服务于头部互联网公司模型训练推理、自动驾驶、生物医药等领域客户。当
前全球 AI 算力需求持续增长,算力租赁市场进入新一轮涨价周期,公司凭借前
瞻性的客户拓展和稳定的订单来源,为本次募投项目的产能消化提供了坚实的市
场保障。
  在客户资源方面,公司算力业务客户涵盖国内头部互联网企业、AI 大模型
公司及行业数字化转型企业。公司与头部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部分
合作期限长达 5 年及以上,能够有效保障项目的持续运营收益。同时,公司算力
业务布局主要围绕客户需求、在手订单、资金安排、项目收益测算及长期战略布
局审慎推进,建设项目与客户需求精准匹配,项目收益的可预见性较高,投资回
收确定性较强,有效降低了大规模算力基础设施的投资风险。稳固的客户基础与
成熟的订单获取模式,为本项目的产能消化和市场拓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2)公司具备全栈式的算力服务技术能力和成熟的集群运维经验
  在技术能力方面,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迭代升级算力服务平台,已实现
异构算力纳管与多用户租赁、算力资源实时调度、主流 AI 模型适配及高速网络
运维调优等能力,为客户提供从接入到运维的一站式解决方案。具体而言:
  公司具备全栈算力资源整合能力。公司已取得英伟达 NCP(NVIDIA Cloud
Partner)高级别认证资质,该资质是英伟达授予合作伙伴的高级别认证,表明公
司在 AI 算力租赁和云计算服务方面具备与英伟达直接合作的资质和能力。同时,
公司支持数据中心及边缘 CPU 算力、数据中心 GPU 算力、国产化算力等多种算
力资源的混合部署,实现跨架构算力统一纳管与任务动态分配。公司自研的
FCloud 智能体训推创新平台已正式上线,面向具身机器人、生物制药、芯片制
造、金融等领域提供训推服务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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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具备高性能网络与智能运维能力。公司采用先进的 NVIDIA IB 或者以太
网 RoCEv2 的 RDMA 网络优化方案,支持大规模集群无损扩展。在运维方面,公司
设有完善的设备运维和维保团队,通过时序数据分析与故障模式库匹配,实现
GPU 硬件故障的预测性发现与处理,保障集群高可用性。公司具备算力模组板
卡级维修技术,可大幅降低过保服务器运维成本,延长设备服役周期。结合 AI
智能体应用和大模型能力,公司构建了面向智能化的主动运维体系,能够及时发
现并处理故障,形成完整的运维知识库。
  公司构建了自主可控的软件技术栈。公司基于容器化和微服务架构,开发了
Fcloud 训推融合平台,支持主流千亿参数大模型一键部署,将 AI 应用交付周期
大幅压缩。平台支持混合云跨区域算力调度,覆盖多个核心节点,通过智能流量
调度算法实现跨境数据传输延迟最优,满足全球化客户算力需求。同时,公司推
出场景化产品矩阵,集成自研推理引擎及多种开源推理框架,提供从数据集管理、
模型训练评估到部署应用的一站式 MaaS 平台能力。
  公司具备存储与再制造协同赋能智算业务的独特优势。在数据存储方面,公
司依托多年来的存储产品研发制造经验,持续向适配数据中心的企业级存储产品
延伸。数据存储组件是服务器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 AI 大模型对数据传输和存
储读写要求的持续提升,存储与算力的协同效应日益显著,公司在存储领域的技
术积累有助于提升“算存一体”的综合服务能力;在再制造方面,公司自 2023 年
起布局服务器再制造业务,在服务器拆解维修、GPU 服务器维保等方面积累了
实践经验,有助于延长算力服务器的设备服役周期、降低运维成本,为智算数据
中心的长期稳定运营提供支撑。此外,公司亦在持续推进与算力业务相关的高性
能光模块、光通讯等方面的技术合作与布局。
  在运维经验方面,公司已在多地成功部署并运营了多个算力集群,积累了丰
富的集群规划部署、算力调度、运维保障等方面的实操经验。公司通过自研智算
管理平台和自建运维团队,实现了从硬件采购、集群搭建到日常运维的全链条自
主可控,具备为客户提供高标准、专业化算力服务的综合能力。公司智算业务以
“高端算力租赁、核心算法调优、垂直场景赋能”为战略,构建从硬件层到应用
层的完整技术闭环,为政府、企业及开发者提供高性价比、高可用性、高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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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新一代 AI 基础设施。
  综上,公司凭借已形成的规模化市场基础、充裕的订单储备、全栈式的技术
能力、成熟的集群运维经验以及在存储与再制造领域对智算业务的协同赋能优势,
为本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后续稳健运营提供了充分保障,项目具备良好的可行性。
  本项目总投资 493,024.91 万元,全部为建设投资。
  本项目建设不涉及新增土地。截至本预案公告日,本项目相关审批正在办理
中,公司将根据相关要求履行审批手续。
  经过可行性论证,该项目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项目建成后,能够为公司带
来持续的现金流入。
  (二)数据存储拓展升级扩产项目
  本项目为数据存储拓展升级扩产项目,项目总投资 205,433.70 万元,拟使用
募集资金 181,400.00 万元,建设期为 2 年。公司拟在现有存储业务基础上,进一
步扩大现有存储产品产能,特别是企业级 SSD、企业级内存条等高端产品的产能
规模,同时向上游封测环节延伸,丰富产品类型,实现从消费级存储为主向企业
级存储延伸、从模组制造向“封测+模组”一体化布局的产业升级。
  本项目顺应 AI 时代存储产业升级趋势,旨在把握 AI 浪潮下存储市场“量价
齐升、结构高端化”的发展机遇,提升公司在高端存储领域的供给能力和市场地
位。项目建成后,将有效强化与公司智能算力业务的协同效应,提升存算一体化
设计与部署的综合竞争力。
  (1)AI 浪潮驱动下,高性能、大容量数据存储产品需求快速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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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生成式 AI 训练规模呈现指数级提升,云端训练与推理对高带宽、低延
迟存储的依赖显著增强,推动 HBM、高端 DRAM 及企业级 SSD 需求快速增长。
AI 训练与推理需求扩张推动数据中心持续加大存储投入,单台 AI 服务器中的企
业级 SSD 价值约为通用服务器的 3 倍以上,AI 服务器市场的快速增长将进一步
带动高性能、大容量存储需求的释放。根据 Yole Group 在 2025 年未来存储大会
(FMS)上发布的报告,到 2030 年全球存储器市场规模将达到 3,020 亿美元,
应用的爆发,并正逐步由数据中心向边缘侧与终端侧延伸。在此背景下,公司亟
需把握存储产业升级窗口期,通过产能扩张和产品结构优化,满足下游市场对高
端存储产品持续增长的需求。
  (2)数据存储产品升级扩产与公司智能算力业务形成良好协同
  公司自 2025 年以来持续加大 AI 基础设施智能算力数据中心的投入。在数据
中心硬件设备投资构成中,存储系统价值占比约为 25%-30%,是企业级存储产
品的重要应用场景。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公司将扩大面向数据中心的高性能、大
容量企业级 SSD 和企业级内存条的产能,与公司智能算力业务形成良好的协同
效应:在客户层面,存储业务与算力业务均主要面向数据中心及 AI 基础设施领
域的客户群体,可通过客户资源共享和联合拓展,提升单客户价值和客户粘性;
在技术层面,存储与算力的协同有助于公司积累存算一体化架构的研发和部署经
验,提升在 AI 基础设施领域的综合解决方案能力。存储业务的升级扩产,将有
效强化公司“算—连—存”三位一体的整体竞争力。
  (1)公司具备数据存储产业链拓展的技术实力和实施基础
  公司在数据存储行业深耕近二十年,与国际 PC 巨头联想集团建立了长期稳
定的合作关系,数据存储产品收入持续增长。公司及子公司已在数据存储领域取
得了多项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授权,涵盖移动硬盘防摔结构、NAS 网络存
储器、服务器过压保护电路、硬盘保护结构、电路板散热结构、数据存储终端固
定装置等多个技术方向,已形成覆盖 SSD、内存模组等主要品类的产品体系。与
此同时,公司正积极构建覆盖存储芯片封测到模组成品的全链条产业能力,存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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芯片业务已从小批量交付逐步迈向规模化发展,为封测环节的落地提供了实践基
础。在核心技术储备方面,公司通过子公司协创芯片(上海)有限公司在存储芯
片领域进行了专利和布图设计布局,已取得“一款支持 H.265 编码的低功耗多媒
体 SoC 芯片”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并在堆叠式存储芯片封装结构、动态老
化测试装置、基于 flash 存储器的微控制器芯片等方面获得多项授权专利,在存
储芯片设计及封测相关环节积累了相应的技术能力,为本项目的实施奠定了良好
的技术基础。
  (2)未来数据存储市场需求高企,公司具备项目实施的市场基础
  数据存储市场需求正由 AI 算力爆发、数据量指数级增长、技术迭代与场景
拓展等多重因素驱动,呈快速增长趋势。AI 技术的快速迭代,尤其是大模型训
练对持续、高并发数据吞吐的需求,进一步放大了存储的核心价值。根据 IDC
预测,2025 年全球将产生 213.56ZB 数据,到 2029 年将增长至 527.47ZB;其中
中国市场 2025 年将产生 51.78ZB 数据,到 2029 年增长至 136.12ZB,年复合增
长率达 26.9%。市场研究机构指出,存储市场已进入结构性上行周期。
  本项目产品方案中,除原有消费级固态硬盘和消费级内存条产品线外,根据
市场需求增长趋势,重点扩大了企业级固态硬盘和企业级内存条、存储芯片和存
储 eMMC 的生产规模。存储芯片和存储 eMMC 凭借小体积、低功耗、高稳定性
的核心优势,在消费电子领域广泛应用于中低端智能手机、平板电脑、智能穿戴
设备及智能电视、机顶盒等家庭影音设备;在新兴领域,智能汽车车机系统、导
航模块、物联网终端、工业控制设备等对稳定性和适配性要求较高的场景亦存在
广泛需求。公司在数据存储领域深耕多年,已形成覆盖 SSD、内存模组等主要品
类的产品体系,除与联想集团近二十年的持续合作外,还与国内知名互联网公司
及海外存储知名客户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广泛的客户资源与渠道网络,可快
速对接市场需求,为项目的产能消化提供稳定保障。
  综上,本项目顺应 AI 时代存储产业升级趋势,与公司智能算力业务形成良
好协同,公司具备坚实的技术基础和市场基础,项目具备良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本项目总投资 205,433.70 万元,其中建设投资 191,837.56 万元,铺底流动资
金 13,596.14 万元。
   本项目建设不涉及新增土地。截至本预案公告日,本项目已完成备案手续,
环评、能评手续尚未办理完毕,公司将根据相关要求履行环评、能评手续。
   经过可行性论证,该项目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项目建成后,能够为公司带
来持续的现金流入。
   (三)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公司拟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中的 150,000.00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
银行贷款,以降低公司负债水平,优化财务结构,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市场竞
争力以及可持续发展能力。
围绕算力服务业务持续加大资源投入。虽然公司在手订单充裕、项目整体收益可
期,但算力基础设施建设属于前期投入较大的领域,服务器等核心设备的采购及
集群建设对资金需求较大,导致公司资产负债率有所攀升,银行负债规模亦随之
增加。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52.39%、55.66%和 81.48%,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短期借款为 42.92 亿,长期借款为 74.83 亿,较高的借款规
模增加了公司的财务风险。此外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增长,公司营运资金需
求也在持续增加。公司 2023 年至 2025 年公司销售收入分别为 46.58 亿、74.10
亿和 122.36 亿。公司主要原材料存储芯片、晶圆、主控芯片等由于采购信用账
期较短,需要占用公司较多的营运资金。因此,公司综合考虑现有资金情况、资
本结构、营运资金缺口及未来发展规划,拟使用募集资金 150,000.00 万元用于补
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以优化财务结构,降低流动性风险,满足公司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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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
    (1)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
相关安排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实施条件。募集资金到位后,将有助于
优化公司资本结构、降低财务风险,缓解公司业务规模持续扩张过程中的资金需
求压力,为公司主营业务的稳健发展提供资金保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公司具备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
    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治理相关要求建立了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并在日常经
营中持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及内控体系。同时,公司已根据相关监管要求制定了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作出了明确规定,
能够有效保障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综上,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符合公司的
实际需求,符合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时公司能够保障募集资金合规使
用。因此,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具有可行性。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等的影响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投资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以及本公司未来
整体战略发展方向,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实施,在巩固公司的市场地位、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满足市场需求的同时,
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业务规模和盈利能力。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资产规模和业务规模将进一步扩大,持续经营能力有
望得到增强。由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有所增加,而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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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经营效益需要一定时间逐步释放,短期内可能会导致公司净资
产收益率、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出现一定程度的摊薄。但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均经过充分论证,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预期,其中智算中心项目建成经客户验收
投入运行后即可产生收益,存储扩产项目建成达产后将形成规模化产出,随着募
投项目效益的逐步释放,公司未来的盈利能力和经营业绩预计将得到有效提升。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结论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项目与公司主营业务密切相关,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整体战略发展规划,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
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主营业务的盈利能力及核心竞争实力,有利于提升公司的
影响力,为公司后续业务发展提供保障。因此,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有实施
的必要性及可行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业务及资产、公司章程、股东结构、高管人员结
构及业务结构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业务及资产的影响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协创数据智算中心建设项
目”、
  “数据存储拓展升级扩产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与公司的
主营业务密切相关,不会导致公司的主营业务结构发生重大变化,不涉及公司业
务和资产的整合。本次发行将有利于增强公司资本实力,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竞争
优势,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目标和股东利益。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章程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将相应增加,公司将按照本次发行的实际情况对
《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截至本预案出具之日,
公司尚无对章程其他事项调整的计划。
  (三)本次发行对股东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股本规模、股东结构及持股比例将发生变化,本次
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
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四)本次发行对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
  公司不会因本次发行而调整公司的高管人员。若公司拟调整高管人员结构,
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五)本次发行对业务结构的影响
  公司主营业务涵盖智能算力产品及服务、数据存储设备、服务器及周边再制
造、AIoT 智能终端等领域,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围绕上述主营业务展开,
不会导致公司的业务结构发生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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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发行后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一)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资产与净资产规模将相应提升,资产负债率将有
所下降,公司的资金实力及抗风险能力进一步增强,为公司的持续发展提供良好
保障。
  (二)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将增加,短期内将可能导致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等指标被摊薄。但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资本实力将明显增强,随着本
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项目效益将逐步释放,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助
于提升公司产品竞争力和市场地位,提升未来经营规模和经济效益,符合公司长
远发展目标和股东利益。
  (三)对公司现金流量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量将有所增加,并有利于公
司增强业务拓展能力。未来随着本次募投项目投入运营,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将
进一步增加。
三、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
易及同业竞争等变化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
管理关系不会发生变化。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不会因本
次发行产生新的关联交易或同业竞争。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
人占用的情形,或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
也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违规提供担保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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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司负债结构是否合理,是否存在通过本次发行大量增加负债(包
括或有负债)的情况,是否存在负债比例过低、财务成本不合理的情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资产、净资产将相应增加,资产负债率将有所下
降,从而有利于优化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提高公司偿债能力。公司不存在通过
本次发行大量增加负债(包括或有负债)的情况,不存在负债比例过低、财务成
本不合理的情况。
六、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风险说明
    (一)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
    本次发行尚需获得公司股东会的批准、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
注册后方可实施,能否取得相关批复以及最终取得批复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本次发行的具体价格和具体对象尚未确定,后续可能存在认购对象不足、
认购对象放弃认购、募集资金不到位等风险。
    公司股票价格波动不仅受公司经营状况的影响,还受国内外政治经济形势变
化、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调整、股票市场的投机行为和投资者心理预期等多种因素
影响,因此,公司提醒投资者在购买公司股票前充分关注股票市场价格的波动及
股市投资的风险,并做出审慎判断。
    (二)市场与经营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涵盖智能算力产品及服务、数据存储设备、服务器及周边再制
造、AIoT 智能终端四大领域,主要客户覆盖全球领先 PC 品牌商、消费电子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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牌商、通信运营商、互联网企业及 IT 系统集成商等。客户需求受宏观经济影响
存在波动,也受国家发布的各项政策影响,若客户自身业务发展面临不利变动,
可能减少对存储、智慧终端及智算服务等的采购,或者使得采购价格有较大波动
或下降,进而影响公司的业务扩张,并导致募投项目新增产能无法消化。
  随着人工智能产业的蓬勃发展,智能算力服务、数据存储及云计算相关市场
的规模持续扩大,行业规范程度不断提高,具备资本、技术和客户资源优势的企
业数量显著增加,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一方面将增加公司提升业务规模的难度,
另一方面可能导致行业整体利润率下滑。公司将面临毛利率下滑、市场占有率无
法持续提高等风险。
  公司算力服务业务采购的设备主要是高性能算力服务器,采购、销售等经营
行为均发生在中国境内,但采购的部分高性能算力设备或部件原产于境外,公司
算力服务器的采购数量及交货时间不完全可控,存在交付数量低于预定数量或交
付时间晚于预定时间或者无法交付的风险;如出现前述情形,可能对公司算力服
务业务的开展或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带来不利影响。
  公司已建立较为规范的管理制度,经营管理也运转良好,但随着公司的资产
规模和收入规模进一步增加,公司经营决策、运作实施和风险控制的难度将有所
增加,对公司经营层的管理水平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公司面临着能否建
立更为完善的内部控制机制、保证企业持续运营的经营管理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仍处于快速发展阶段,技术更新及产品迭代较快,且应用场景
也在不断丰富,行业内企业需紧密跟踪行业的最新技术发展趋势,并进行针对性
的技术研发及产品开发,服务客户最新的业务需求。若公司不能及时把握行业的
技术发展趋势,不断更新产品与技术,将导致公司相关产品和服务性能指标无法
满足市场需求,无法面对行业的激烈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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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与本次募投相关的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系基于公司战略发展目标规划制定,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将增强公司未来的持续盈利能力。尽管公司已对本次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进行了充分的规划分析和可行性论证,但若项目的实施因不可预测因素
出现延迟,或者因宏观经济、产业政策和市场环境等发生重大变化而影响项目建
设进度或项目经营效益,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能存在无法为公司带来预期经济
效益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规模较大的设备采购等资本性支出,项目建设完
成后将导致公司固定资产规模扩大,新增折旧和摊销金额相应增加。公司已对本
次募投项目进行了充分的可行性论证,预计项目投产后带来的利润增长能够有效
覆盖新增的折旧摊销成本。但鉴于募投项目从建设到产生预期效益需要一定周期,
且若未来市场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项目经营管理未能达到预期,公司可能面
临因折旧摊销费用增加而导致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四)财务相关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并口径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52.39%、55.66%和 81.48%,
呈上升趋势;流动比率分别为 1.70、1.74 及 0.92,呈下降趋势。公司算力服务业
务的设备单价较高,需要投入的资金较大,其中,算力设备运营服务的资金为一
次投入、在服务期限内逐期收回。随着公司算力业务的快速扩张,公司投入算力
设备等固定资产的规模不断增加,资本支出需求相应增加,公司资产负债率水平
上升、流动性下降。因此,未来若融资环境发生变化,导致公司不能持续获得金
融机构授信,或现金流入不达预期,可能对公司的经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应收款项余额增幅与经营情况相匹配,主要客户为实力强、信誉好的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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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客户,且历史上主要客户回款状况良好,公司已与其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
系,但若未来主要客户信用状况发生不利变化,则可能导致应收账款不能及时收
回或无法收回,对公司业绩和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本次发行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有一定幅度的增加,而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从开始实施至产生预期效益需要一定时间,公司收益增长可能不会与净资产
增长保持同步,因此公司存在短期内净资产收益率下降和每股收益摊薄的风险。
  公司境外业务占据一定比重,且日常经营涉及美元、港币等多币种结算,若
未来宏观经济环境、地缘政治局势或境内外货币政策发生超预期变化,导致外币
结算货币出现大幅贬值,而公司又未能通过有效的金融工具或管理策略对冲该等
风险,则公司面临汇兑损失增加风险,从而对公司整体财务状况及持续盈利能力
造成负面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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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其执行情况
一、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应从公司盈利情况和战略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兼
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应保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制度,注重对投资
者稳定、合理的回报。
  (二)公司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在选
择利润分配方式时,相对于股票股利等分配方式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
式;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在保证公司股本规
模合理的前提下,基于回报投资者和分享企业价值的考虑,从公司成长性、每股
净资产的摊薄、公司股价与公司股本规模的匹配性等真实合理因素出发,当公司
股票估值处于合理范围内,公司可以在实施现金分红的同时进行股票股利分配。
  (三)公司拟实施现金分红时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持续性和稳定性,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
支出等特殊情况发生,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
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
  如公司出现以下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情形之一时,可以不实施现金
分红: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
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超过 3,000 万元;或者公司未来十二个
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总资产的 30%。
  在满足前述利润分配政策的现金分红条件时,公司在进行现金分红时遵照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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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要求: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规定处理。
  (四)在保证公司股本规模合理的前提下,基于回报投资者和分享企业价值
的考虑,从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公司股价与公司股本规模的匹配性
等真实合理因素出发,当公司股票估值处于合理范围内,公司可以在实施现金分
红的同时进行股票股利分配。
  (五)公司应当及时行使对子公司的股东权利,根据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
章程的规定,确保子公司实行与公司一致的财务会计制度。
  (六)公司如实现盈利但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分配预案的,董事会应在定期报
告中详细说明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未用于现金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
该次分红预案对公司持续经营的影响等;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
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说明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要求,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独立董事是
否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充分维护等。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
还要详细说明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
  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
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七)公司每年的利润分配决策程序与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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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情况等提出、拟订,并经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董事会在制定
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
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认为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可能
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权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意见未
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独立董事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
体理由,并披露。
全体成员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
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股东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
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
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公司召开年度股东会审议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可审议批准下一年中期现金
分红的条件、比例上限、金额上限等。年度股东会审议的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
应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
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
或公司董事会根据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下一年中期分红条件和上限制定具体
方案后,须在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公司董事会应在定期报
告中披露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对于当年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分红方案
或按低于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比例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司董事会应在定期报
告中说明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八)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具体条件、决策程序和机制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随意变更。如因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长期发
展的需要,或者外部经营环境发生变化等特殊原因,确需调整上述利润分配政策
的,应由董事会以保护股东利益为出发点、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规定的前提下,向股东会提出利润分配政策的修改方案,并详细说明修改的原
因;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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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权 2/3 以上通过后生效。公司股东会审议有关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事项时,应
充分听取社会公众股东意见,除设置现场会议投票外,公司应提供网络投票的方
式为中小股东参与表决提供便利。
  (九)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者公司董事会根据年度股
东会审议通过的下一年中期分红条件和上限制定具体方案后,须在 2 个月内完成
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二、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及未分配利润使用情况
  (一)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方案及执行情况
会审议通过,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243,801,04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
度分配。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于 2024 年 6 月 14 日实施完毕。
会审议通过,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245,255,14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2.93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增 4 股,合计转增 98,102,058 股;不送红股,仅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于 2025 年 5 月 12 日实施完毕。
审议通过,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346,120,76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3.4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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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 4 股;不送红股,仅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实施完毕。
  (二)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2,730.57    7,185.98    11,768.1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8,728.69   69,178.34   116,438.39
现金分红额/当期净利润                   9.50%      10.39%       10.11%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额                                         21,684.65
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                                           71,448.47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额/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                                 30.35%
  (三)最近三年公司当年实现利润扣除现金分红后未分配利润的使用情况
  最近三年,为保持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公司生产经
营,以满足公司营运资金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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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拟采取填
                     补措施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的若干意见》
     (国发〔2014〕17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
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
             (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有关规定,为保
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制定
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也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
了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主要假设
业情况及公司经营环境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为基础,仅考虑本次发行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变动的情形。鉴于本
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和募集资金规模等需在发行后方可最终确定,
测算时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800,000 万元,按照假设
测算发行价格为 217.56 元/股(该价格为公司股票于 2026 年 5 月 31 日前二十个
交易日股票均价的 80%),则发行数量约为 3,677.1465 万股,不考虑发行费用的
影响,最终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股份数量和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准;
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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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元,扣非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13,502.16 万元。
    根据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及谨慎性原则,假设公司 2026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前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相比 2025 年度增长 60%、40%及 20%的
 三种情形。该假设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并
 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公司测算了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
 响,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总股本(万股)                      34,612.08           48,936.30     52,613.45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800,000.00
假设一:2026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非前后净利润较 2025 年增长 6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扣
非前)(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扣
非后)(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扣非前)(元)                    3.38                 3.81         3.54
基本每股收益(扣非后)(元)                    3.29                 3.71         3.45
稀释每股收益(扣非前)(元)                    3.38                 3.81         3.54
稀释每股收益(扣非后)(元)                    3.29                 3.71         3.45
假设二:2026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非前后净利润较 2025 年增长 4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扣
非前)(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扣
非后)(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扣非前)(元)                    3.38                 3.33         3.10
基本每股收益(扣非后)(元)                    3.29                 3.25         3.02
稀释每股收益(扣非前)(元)                    3.38                 3.33         3.10
稀释每股收益(扣非后)(元)                    3.29                 3.25         3.02
假设三:2026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非前后净利润较 2025 年增长 2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扣
非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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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扣
非后)(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扣非前)(元)                  3.38              2.86           2.66
基本每股收益(扣非后)(元)                  3.29              2.78           2.59
稀释每股收益(扣非前)(元)                  3.38              2.86           2.66
稀释每股收益(扣非后)(元)                  3.29              2.78           2.59
 注: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系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
 —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
                            》(证监会公告〔2010〕2 号)规定
 计算。
 二、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增加,整体资本实力得以提升。由
 于本次募投项目从建设到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周期,短期内公司净利润可能无法
 与总股本和净资产保持同步增长,进而导致公司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
 有所下降。因此,公司存在本次发行后即期回报指标被摊薄的风险。
   公司在测算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过程中,对 2026 年度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假设分析并非公司的盈利预测,为应
 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回报具体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
 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如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而造成任何损
 失的,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公司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可能导致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三、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经过公司谨慎论证,项目的
 实施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具体分
 析详见公司《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
 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四、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用于“协创数据智算中心建设项目”、
                            “数据存储拓展升
 级扩产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项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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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公司现有主营业务进行,上述项目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主营业务竞
争力,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将增强公
司运用资金的灵活性,提高公司抵御市场波动的能力,有利于公司提升市场竞争
力、扩大市场份额。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发生重
大变化。
五、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人员方面
  公司已组建一支人员稳定、结构合理的核心团队,团队成员在质量控制、产
品研发及生产管理方面经验丰富,为公司的长期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截至 2025
年末,公司员工总数为 1,775 人,其中研发人员 416 人,占员工总数的 23.44%。
研发人员中本科 164 人、硕士 27 人、博士 2 人,形成了良好的专业技术人才梯
队。公司已在东莞、合肥、深圳、上海和杭州设立专业化研发基地,研发团队涵
盖结构、硬件、软件、算法等多个专业方向。在人才激励方面,公司通过实施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建立了长效激励机制,有效增强了核心团队的凝聚力和稳定
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围绕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展开,公司在算力服务、
数据存储等领域已配备相应的项目管理和技术团队,能够保障募投项目的高效推
进和顺利实施。
  (二)技术方面
  在算力服务领域,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迭代升级算力服务平台,已实现
异构算力纳管与多用户租赁、算力资源实时调度、主流 AI 模型适配及高速网络
运维调优等核心能力。公司自研的 FCloud 智能体训推创新平台已正式上线,面
向具身机器人、生物制药、芯片制造、金融等领域提供训推服务支持;FCloud
OmniBot 全栈式具身智能机器人开发平台亦已上线,能够为机器人开发企业提供
从数据采集及管理、仿真、模型训练到推理服务部署的端到端综合服务能力。公
司子公司奥佳软件已获得英伟达 NCP(NVIDIA Cloud Partner)高级别认证资质,
在 AI 算力租赁和云计算服务方面具备与英伟达直接合作的资质和能力。上述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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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储备为公司智算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奠定了坚实的技术基础。
  在数据存储领域,公司深耕行业近二十年,在存储模组及设备的研发制造方
面积累了丰富的技术经验。公司及子公司已在数据存储领域取得了多项发明专利
和实用新型专利授权,涵盖移动硬盘防摔结构、NAS 网络存储器、服务器过压
保护电路、硬盘保护结构、电路板散热结构、数据存储终端固定装置等多个技术
方向,已形成覆盖 SSD、内存模组等主要品类的产品体系。近年来,公司进一步
向产业链前端延伸,通过子公司协创芯片(上海)有限公司在存储芯片封测相关
环节进行了技术布局,已取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及多项授权专利。公司依托
在存储模组制造领域多年的技术积累和研发体系,可为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充
分的技术保障。
  (三)市场方面
  在算力服务领域,公司已在北京、上海、乌兰察布、廊坊、广州、深圳、宁
波等多地部署并运营算力中心,重点服务于头部互联网公司模型训练推理、自动
驾驶、生物医药等领域客户。公司算力业务在手订单充裕,合作客户涵盖国内头
部互联网企业、大型通信运营商、国有 AI 算力平台及专业算力服务商等,客户
基础稳固,为智算中心建设项目的产能消化提供了有力保障。在数据存储领域,
AI 算力爆发、数据量指数级增长及技术迭代等多重因素共同驱动存储市场需求
持续增长。公司长期聚焦智能存储领域,已构建覆盖 SSD、内存模组等主要品类
的产品体系,与联想集团等头部客户保持近二十年的持续合作,同时与国内知名
互联网公司及海外存储客户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广泛的客户资源与渠道网络,
可快速对接市场需求,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产能的消化提供稳定保障。
六、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填补措施
  为降低本次发行可能导致的对公司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维护广大投资者的
利益,公司将采取多种措施保证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
被摊薄的风险、增强公司未来对股东的回报能力。公司填补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
报的具体措施如下:
  (一)提升公司现有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稳步增强公司盈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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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拥有丰富的行业经验,掌握了生产、技术、管理、销售等各方面所需的
核心优势。未来,公司将继续坚持并巩固主营业务,进一步提升产品的生产技术
和管理水平,控制生产和运营成本,努力扩大市场份额,提升产品销量,增强公
司的盈利能力,为回报广大投资者奠定坚实的业务和财务基础。
  (二)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充分行使权利,确保
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迅
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
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三)积极推进公司业务发展,加快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
  公司本次发行完成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产后,公司的主营业务生产能力将
得到进一步增强、产品矩阵结构实现升级,有利于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份额、产
业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争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早日达产并实
现效益。
  (四)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根据相关法规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
要求,持续监督检查募集资金使用,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
集资金使用风险。
  (五)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 年修正)》
(证监会公告〔2025〕5 号)等规定,制定和完善了《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
配的相关条款,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和分配形
式等,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强
化了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严格执行《公司章程》并落实现金分红的相关制度,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七、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相关承诺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做出以下承诺:“
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做出关于上市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其他新的
监管规定的,且本承诺不能满足监管机构的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本人承诺届时
将按照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公司/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
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投资者的补偿责
任;
不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本人同意接受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
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公司/本人做出相关处罚或采
取相关管理措施,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做出以下承诺:“
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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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做出关于上市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其他新的
监管规定的,且本承诺不能满足监管机构的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监
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本人愿依法承担对公司或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接受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
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做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并愿意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节 前次募集资金运用的基本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3013 号文《关于同意协创数
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37,243,264 股,募集资金总额 718,794,995.20 元,扣除发行
费 用 ( 不 含 税 ) 人 民 币 9,544,047.10 元 后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华兴验字〔2023〕22012360050 号)。
     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前次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户名                银行账号                 金额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协创数据技术股
     司深圳罗湖支行       份有限公司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     协创数据技术股
     司深圳红荔支行       份有限公司
     玉山银行(中国)有限    协创数据技术股
     公司深圳分行        份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协创数据技术股
     限公司深圳上南支行     份有限公司
                   协创数据技术股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红荔支行
                   市清溪分公司
                   协创数据技术股
     玉山银行(中国)有限
     公司深圳分行
                   盐田分公司
                   协创数据技术股
     玉山银行(中国)有限
     公司深圳分行
                   区分公司
                   协创数据技术股
     玉山银行(中国)有限
     公司深圳分行
                   区分公司
                   协创数据技术股
     玉山银行(中国)有限
     公司深圳分行
                   区分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安徽协创物联网
     份有限公司合肥庐阳     技术有限公司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开户银行          户名                       银行账号                   金额

    支行
                合计                   -                           68,427,048.17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金额为 65,924.53 万元,募
集资金账户余额尚余募集资金本金及利息 6,842.70 万元,募集资金使用进度为
         投资项目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万元)                             项目达
                                                                       到预定
                       募集前承         募集后承                     截至期
序    承诺投        实际投                              实际投资                  可以使
                       诺投资金         诺投资金                     末投入
号    资项目        资项目                               金额                   用状态
                         额            额                       进度
                                                                        日期
    安徽协创物      安徽协创物
    联网智能终      联网智能终
    备生产线扩      备生产线扩
    建项目        建项目
    东莞市塘厦      东莞市塘厦
    镇物联网智      镇物联网智                                                   2025 年
    能终端生产      能终端生产                                                   3月
    建设项目       建设项目
    协创数据智      协创数据智
    项目         项目
    协创数据深      协创数据深
    建设项目       建设项目
    补充流动资      补充流动资
    金          金
          合计           70,925.09    70,925.09    65,924.53   92.95%    -
注 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大于 100%的部分为募投资金存放在银行的利息收益及理财收益;
注 2:2025 年 6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
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
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协创数据深圳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 2026
年 3 月调整至 2027 年 6 月;
注 3:协创数据智慧工厂建设项目募集资金尚未全部投入完毕主要系按照合同约定尚未向供
应商支付部分尾款所致,不影响项目实际建设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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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前次募集资金的下一步使用计划
  公司前次募投项目正在按计划实施过程中,下一步,公司将在合法合规前提
下,按照战略发展规划和募集资金项目使用计划有序使用剩余募集资金。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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