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12;200012 证券简称:南玻 A;南玻 B 公告编号:2026-024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3月12日完成
公司B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28,223,296股的注销程序,公司总股本
由原3,070,692,107股减少至3,042,468,811股,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3月14日公司刊
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公告》(公
告编号:2026-006)。
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4日、2026年6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及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
案》,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070,692,107元减少至人民币3,042,468,811元。
鉴于公司 B 股回购股份 28,223,296 股注销后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
《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如下:
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
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
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
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如果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传真或邮件方式进行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
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申报时间:2026 年 6 月 27 日至 2026 年 8 月 10 日期间的每个工作日 9:00-12:
申报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工业六路一号南玻集团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余晓静
电话:(86)755-26860666
传真:(86)755-26860685
电子邮箱:securities@csgholding.com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