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科顺股份 股票代码:300737
债券简称:科顺转债 债券代码:123216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5 年度)
受托管理人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二〇二六年六月
重要声明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
信息均来源于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科
顺股份”)对外公布的《2025 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发行人提
供的证明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目 录
第三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与核查情况........15
第四章 可转换公司债券增信措施、偿债保障措施的有效性及执行情
第八章 发行人信息披露义务履行情况及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
第十章 与发行人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及受托管理人
第一章 受托管理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概况
一、发行主体名称
中文名称: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Keshun Waterproof Technologies Co.,Ltd.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概况
(一)发行规模
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总额为 21.98 亿元。
(二)债券余额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债券余额为 219,782.91 万元。
(三)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存续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 2023 年 8 月 4 日
至 2029 年 8 月 3 日。
(四)债券利率
第一年 0.30%、第二年 0.50%、第三年 1.00%、第四年 1.50%、第五年 1.80%、
第六年 2.00%。
(五)起息日
(六)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
利息。
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
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
付息登记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1)本次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行
首日。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债持有人负担。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
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
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转股年度有关利息和股利的归属等事项,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确定。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个交易
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
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债不享受本计息年度及以
后计息年度利息。
(七)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3 年 8 月 10 日)起满
六个月(2024 年 2 月 10 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4 年 2 月 19 日)起至可转
债到期日(2029 年 8 月 3 日)止,即 2024 年 2 月 19 日至 2029 年 8 月 3 日。债
券持有人对转股或者不转股有选择权,并于转股的次日成为公司股东。
(八)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10.26 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
书公布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的较高者。
若在上述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
整前的交易日的交易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其中,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
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
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本公司因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息等
情况(不包括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相
应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 /(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 为调整后转股价,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
本率,k 为该次增发新股率或配股率,A 为该次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该次
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
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
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
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
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公司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
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
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
护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
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九)转股价格修正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
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
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
东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
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
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且同时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以及股票
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
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
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报刊及互联网网站上刊登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
停转股期间。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
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
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十)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可转债票
面面值的 115%(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向可转债持有人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
转债。
在转股期内,当下述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以债券面值
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
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
盘价格计算。
(十一)回售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70%时,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
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
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
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
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
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
计算。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债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
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债持有
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应再行使
回售权,可转债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
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 且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
次回售的权利。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当
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
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本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
行使附加回售权。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i×t/365
IA: 指当期应计利息;
B: 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 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 指计息天数, 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
天数(算头不算尾)。
(十二)担保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十三)评级情况
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5 年跟踪评级报告》(联合(2025)5318 号),确
定维持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维持“科顺转债”信
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
根据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23 日出具的《科顺防水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跟踪评级报告》(联合〔2026〕3336 号),确定将科顺防
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下调为 AA-,将“科顺转债”信用等级下调
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
第二章 发行人2025年度经营与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陈伟忠
注册资本 112,087.76 万元
注册地址 佛山市顺德区容桂红旗中路工业区 38 号之一
办公地址 佛山市顺德区容桂红旗中路工业区 38 号之一
电话号码 0757-28603333-8803
股票简称及代码 科顺股份(300737.SZ)
一般项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制造;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
学品);轻质建筑材料制造;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
化学品);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金属结构制造;橡胶制品
制造;减振降噪设备制造;密封件制造;建筑防水卷材产品
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轻质建筑材料销售;
建筑材料销售;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金属结构销售;橡胶
制品销售;减振降噪设备销售;密封件销售;新材料技术研
经营范围
发;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
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
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
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除核电站建设经营、
民用机场建设)。(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
许可证件为准)
二、发行人 2025 年度经营情况
发行人以提供建筑防水综合解决方案为主业的综合建材企业,业务涵盖研发、
生产、销售新型建筑防水材料、减隔震产品,并提供相关防水工程施工及建筑修
缮服务。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3,534.28 万元,同比减少-1,314.73%。2025 年末,
公司总资产 1,240,007.59 万元,较期初减少-11.70%,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有所下滑、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大幅增加,且其他收益及公允
价值变动收益有所减少所致。报告期内,受房地产市场持续调整影响,部分地产
客户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仍未有好转,导致公司部分以前年度形成的应收账款未
能及时收回,公司综合评估企业运营情况、资产负债情况、应收账款回收及逾期
情况、资产抵债情况等,对部分客户进行应收款项单项计提,或提高其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同时账龄拉长导致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亦有所增加,合计计提信
用减值损失 6.03 亿元。同时对存货、合同资产、抵债房产等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三、发行人 2025 年度财务状况
发行人 2025 年和 2024 年主要会计数据以及财务指标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主要会计数据及 本期比上年同
财务指标 期增减(%)
总资产 1,240,007.59 1,414,461.31 -12.33
总负债 834,800.21 907,753.07 -8.04
净资产 405,207.38 506,708.24 -20.03
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资产
营业收入 604,412.48 682,880.33 -11.49
营业成本 458,137.33 534,224.34 -14.24
主要会计数据及 本期比上年同
财务指标 期增减(%)
利润总额 -59,219.42 4,672.82 -1,367.32
净利润 -54,779.52 2,300.61 -2,481.08
归属母公司股东
-53,534.28 3,545.34 -1,609.99
的净利润
扣非后归属母公
-58,978.50 -26,161.60 -125.44
司股东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
-43,330.75 91,327.78 -147.45
现金流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
-60,109.94 -89,778.97 -33.05
现金流净额
资产负债率
(%)
流动比率(倍) 1.40 1.62 -0.22
速动比率(倍) 1.26 1.47 -14.29
注:上述财务指标计算方法如下:
比率=(流动资产-存货-合同资产)/流动负债
-53,534.28 万元。公司发生亏损的原因系公司营业收入有所下滑、计提信用减值
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大幅增加,且其他收益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有所减少所
致。报告期内,受房地产市场持续调整影响,部分地产客户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仍未有好转,导致公司部分以前年度形成的应收账款未能及时收回,公司综合评
估企业运营情况、资产负债情况、应收账款回收及逾期情况、资产抵债情况等,
对部分客户进行应收款项单项计提,或提高其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同时账龄拉长
导致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亦有所增加,合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6.03 亿元。
同时对存货、合同资产、抵债房产等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1.84 亿元,合计减少公
司利润总额 7.87 亿元。
较多主要系上年同期银行理财产品大额赎回,本报告期内净赎回额减少所致。
公司主营业务为新型建筑防水材料及减隔震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并提供防
水工程施工服务。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建筑防水行业下游需求
持续低迷,特别是房地产领域需求有所下降,同时公司基于应收风险管控考虑,
主动收缩部分客户的供应份额,导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有所下滑;公司主营业务
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与建筑防水行业趋势基本一致。
四、发行人偿债意愿和能力分析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发行的各类债券及债务融资工具均未出现延迟
支付到期利息及本金的情况,国泰海通将持续关注发行人偿债意愿和能力情况。
第三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与核查情
况
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对于“科顺转债”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运作,发行人、受托管
理人与监管银行已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发行人在监管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用于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和划转,并进行专项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18,131.36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924.67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84,685.85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承诺投资项目和 是否已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 截至期末累计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报告 是否达到预 项目可行性
超募资金投向 变更项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投入金 投入金额(2) 计投入金额 资进度(4)= 使用状态日期 期实现 计效益 是否发生重
目 额 与承诺投入 (2)/(1) 的效益 大变化
金额的差额
(3)=(2)-(1)
安徽滁州防水材
否 81,000 79,731.36 1,369.24 1,408.10 -78,323.26 1.77% 2028 年 12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料扩产项目
福建三明防水材
否 28,000 28,000.00 419.97 3,793.83 -24,206.17 13.55% 2028 年 12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料扩产项目
重庆长寿防水材
否 19,000 19,000.00 72.49 1,170.71 -17,829.29 6.16% 2028 年 12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料扩产项目
智能化升级改造
否 26,000 26,000.00 2,062.97 12,913.21 -13,086.79 49.67% 2028 年 12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否 65,800 65,400.00 0 65,400.00 0.00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合计 - 219,800 218,131.36 3,924.67 84,685.85 -133,445.51 38.82% - 0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近年国内外市场经济环境复杂多变,房地产市场深度调整,国内工程项目建设数量有所减少,
进而导致开工及竣工面积相应下滑,下游市场需求未能达到预期水平,公司业务增长亦未及预期。秉持谨慎性原则,
结合实际的经济环境、行业景气度及市场需求的实时变化,公司对投资节奏进行了合理控制,相应减缓了募投项目
的实施进度。此外,近年来随着 AI 智能化、工业机器人发展水平快速提升,防水行业生产智能化、自动化程度亦不
断提高,公司结合生产工艺与智能制造技术,不断研发、改进生产线,提升技术先进性,当前已在部分领域实现自研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产线的生产效率优于进口产线,公司预计未来 1-2 年自研产线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为确保募投项目的实施质量以
及募集资金的效益最大化原则,公司拟减缓防水产品生产线的购置安装进度,进而对募投项目的完工日期有所延迟。
为确保募投项目的实施质量和募集资金的使用效果,公司结合市场需求情况、项目建设周期、生产工艺改进情况、
产能利用率等情况,为避免资源浪费,在募投项目的可行性和必要性未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在募投项目实施主
体、实施方式、建设内容、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经公司审慎评估和综合考量,拟对
“安徽滁州防水材料扩产项目”、“福建三明防水材料扩产项目”、“重庆长寿防水材料扩产项目”和“智能化升级改造项
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 2028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12,870.40 万
元,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 208.80 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10 月 16 日、2023 年 10 月 17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日、2023 年 10 月 25 日将预先投入的 13,000.40 万元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入其他银行账户(78.80 万元因未在募集
资金到账后六个月内完成置换,公司实际置换金额 13,000.40 万元)。公司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已由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3 年 10 月 13 日出具《关于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
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9645 号)。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30,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将补流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
专用账户。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有 127,487.39 万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
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要求的低风险现金管理类产
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的部分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要求的低风险现金管理类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
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无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无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无
三、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核查
流动资金,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转入一般账户后,存在与其他一般账户资金一并
使用的情况。国泰海通在发现上述事项后及时与公司沟通,要求公司将闲置置募
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部分进行专户管理。公司已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
置募集资金均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5 年度,公司已根据《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
情况。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第四章 可转换公司债券增信措施、偿债保障措施的有效性
及执行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增信措施有效性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提供担保措施,如果存续期间出现对经营管理
和偿债能力有重大负面影响的事件,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能因未提供担
保而增加风险。
二、偿债保障措施的有效性及执行情况
为了充分、有效地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发行人为“科顺转债”的按时、
足额偿付制定了一系列工作计划,包括制定持有人会议规则、设立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制定并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等,形成了一
套确保债券安全兑付的保障措施。
报告期内,本可转换公司债券增信措施和偿债保障措施较募集说明书中相关
内容没有重大变化。
第五章 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报告期内,国泰海通在本息偿付前已及时提示并督促发行人按时履约,足额
付息兑付,未发生发行人不能偿还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情况。
“科顺转债”的起息日为 2023 年 8 月 4 日,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
到期归还所有未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每年的
付息日为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
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
计息期间为 2024 年 8 月 4 日至 2025 年 8 月 3 日,票面利率为 0.5%,每 10 张
“科顺转债”(面值 1,000.00 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5.00 元(含税)。
报告期内,发行人已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支付完毕前述计息期间的利
息,未出现延迟支付利息的情况。
第六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需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事项,未召开债券持有人
会议。
第七章 本次债券的跟踪评级情况
发行人已委托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跟踪评级机构,在债券存续期
内,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每年将至少出具一次正式的定期跟踪评级报告。
一、定期跟踪评级情况
根据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23 日出具的《科顺防水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跟踪评级报告》(联合〔2026〕3336 号),确定将科顺防
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下调为 AA-,将“科顺转债”信用等级下调
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
第八章 发行人信息披露义务履行情况及募集说明书中约定
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
一、发行人信息披露义务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针对我司受托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人按照主管机关的相关要
求披露了以下公告:
的公告》;
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公告》;
的公告》;
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募集资金 2024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
公告》《关于科顺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年跟踪评级报告》、《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4 年度)》;
的公告》;
况的专项报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 年 8 月)》;
况的公告》;
议的公告》;
性公告》;
二、与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承诺履行情况
(一)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披露《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
期的公告》,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建设内容、募集资金投
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具体情况如
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调整后拟投 调整前项目达 调整后项目达
调整前拟投入 募集资金累
项目名称 入募集资金 到预定可使用 到预定可使用
募集资金金额 计投入金额
金额 状态日期 状态日期
安徽滁州防水 2026 年 7 月 2028 年 12 月
材料扩产项目 31 日 31 日
福建三明防水 2025 年 9 月 2028 年 12 月
材料扩产项目 30 日 31 日
重庆长寿防水 2026 年 7 月 2028 年 12 月
材料扩产项目 31 日 31 日
智能化升级改 2026 年 7 月 2028 年 12 月
造项目 31 日 31 日
总计 128,000.00 126,731.36 4,510.95
近年来,受国内工程项目建设数量减少影响,开工及竣工面积有所下滑,下
游市场需求未达预期,公司业务增长亦不及预期。尽管公司前期已对募投项目进
行充分可行性论证,但项目实施过程中仍受到经济环境、行业景气度、市场需求
变化等因素影响。与此同时,随着 AI 智能化、工业机器人及智能制造技术快速
发展,防水行业生产自动化、智能化水平持续提升,公司自研产线效率不断优化,
并已在部分领域优于进口产线,未来仍具备进一步提升空间。基于谨慎性原则,
为保障募投项目实施质量,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避免资源浪费,公司结合市
场需求、项目建设周期、生产工艺改进及产能利用率等情况,拟合理控制投资节
奏,减缓相关防水材料扩产项目及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的实施进度,因此决定对
“安徽滁州防水材料扩产项目”、“福建三明防水材料扩产项目”、“重庆长寿
防水材料扩产项目”和“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
至 2028 年 12 月 31 日。
(二)与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承诺履行情况
三、特殊约定触发情况
(一)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于〈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经 2025 年 5 月 16 日召开的 2024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相关规定,“科顺转债”的转
股价格由 7.02 元/股调整为 6.72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5 年 6 月 4 日起
生效。
于〈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经 2025 年 9 月 15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相关规定,“科顺
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6.72 元/股调整为 6.67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5 年 9
月 24 日起生效。
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经 2026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 2025 年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根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相关规定,“科顺转债”的转股
价格由 6.67 元/股调整为 6.61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6 年 5 月 26 日起
生效。
(二)触发向下修正价格的情况
公司自 2025 年 5 月 13 日至 2025 年 6 月 3 日,公司股票已有十五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低于“科顺转债”当期转股价格 7.02 元/股的 85%,即 5.97 元/股的情形,
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不向下修正“科顺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不向下修正“科顺转
债”的转股价格,且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次日起未来六个月内(自 2025 年 6 月
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从 2025 年 12 月 4 日重
新起算。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3 日发布《关于不向下修正科顺转债转股价格的公
告》。
公司自 2025 年 12 月 4 日至 2025 年 12 月 24 日,公司股票已有十五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低于“科顺转债”当期转股价格 6.67 元/股的 85%,即 5.67 元/股的情
形,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不向下修正“科顺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不向下修正“科顺
转债”的转股价格,且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次日起未来六个月内(自 2025 年 12
月 25 日至 2026 年 6 月 24 日),如再次触发“科顺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从 2026 年 6 月 25 日
重新起算。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4 日发布了《关于不向下修正科顺转债转股价
格的公告》。
第九章 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国泰海通作为科顺转债的受托管理人,积极履行受托管理工作职责,维护债
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有
关规定和《受托管理协议》等约定,通过舆情监测、业务提示及现场回访等方式
持续跟踪发行人的资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息偿付、转
股、行权情况等,并督促发行人履行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中约定的义务。
特别地,报告期内国泰海通针对本可转换公司债券披露了以下报告: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4 年度)》。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第十章 与发行人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及受
托管理人采取的应对措施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与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事项,国泰海通
已按照受托管理协议约定履行相关职责,将持续关注发人相关情况,督促发行人
按主管机关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约定履行相关义务。
第十一章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一、是否发生受托管理协议第 3.7 条约定的重大事项
(一)实施权益分配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公司总股本 1,109,968,35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3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332,990,507.70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于 2025
年 6 月 4 日实施完毕。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5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审议
通过《关于〈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公司总股本 1,109,970,00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50 元(含税),不送红股、
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55,498,500.30 元(含税)。本次利
润分配方案已于 2025 年 9 月 24 日实施完毕。
(二)转股价格调整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经 2025 年 5 月 16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相关规定,“科顺转债”的转股
价格由 7.02 元/股调整为 6.72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5 年 6 月 4 日起生
效。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经 2025 年 9 月 15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相关规定,“科顺
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6.72 元/股调整为 6.67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5 年 9
月 24 日起生效。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经 2026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
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根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相关规定,“科顺转债”的转股价
格由 6.67 元/股调整为 6.61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6 年 5 月 26 日起生
效。
(三)会计师事务所更换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致同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等工作,聘期
为一年。
(四)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的重大损失
额超过 2024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498,249.96 万元的 10%。公司发生
亏损的主要原因系公司营业收入有所下滑、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金
额大幅增加,且其他收益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有所减少所致。报告期内,受房地产
市场持续调整影响,部分地产客户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仍未有好转,导致公司部
分以前年度形成的应收账款未能及时收回,公司综合评估企业运营情况、资产负
债情况、应收账款回收及逾期情况、资产抵债情况等,对部分客户进行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或提高其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同时账龄拉长导致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
准备亦有所增加,合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6.03 亿元。同时对存货、合同资产、抵
债房产等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1.84 亿元,合计减少公司利润总额 7.87 亿元。
(五)信用评级发生变化
有限公司 2026 年跟踪评级报告》(联合〔2026〕3336 号),确定将科顺防水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下调为 AA-,将“科顺转债”信用等级下调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
上述事项未对债券持有人权益产生重大不利影响,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发生
《受托管理协议》第 3.4 条列明的其他相关事项。
二、本次可转债转股情况
截至本报告期末,累计有人民币 170,900 元“科顺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
累计转股数量为 22,700 股,占“科顺转债” 转股数量占转股开始日前公司已发
行 股 份 总 额 的 比 例 的 0.00% , 尚 未 转 股 的 “ 科 顺 转 债 ” 金 额 为 人 民 币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5年度)》之盖章页)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