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 或“保荐机构”) 作
为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克创新” 或“公司”) 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债券的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等规则的要
求,对安克创新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
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投资概况
(一)增加额度的必要性说明及投资目的
结合当前市场资金收益环境,若将闲置资金单纯存放于传统存款账户,收益
水平较低,难以充分体现资金的时间价值。在此背景下,在严格保障公司日常经
营及业务发展所需资金,且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适度增加使用闲
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合理盘活部分闲置自有资金,以提升资金使用效
率,并通过低风险理财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增厚公司利润,为全体股东创造更
多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二)投资额度
公司拟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0 亿元
(含),该额度增加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为不超过人
民币 90 亿元(含),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额度有效期限
本次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有效期限自公司 2026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四)实施方式
在投资期限及额度范围内,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
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执行。
(五)投资范围
具体理财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银行理财等及其
他根据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的理财对象及理财方式。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
控制投资风险,严格制定资金使用计划,保证日常正常经营。
(六)资金来源
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七)交易对方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交易对方为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经营资质的银行
等金融机构。公司与相关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
安全的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并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在投资范围内适当
购买安全性高、风险可控的中低风险投资品种。公司投资的委托理财产品,不得
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
理财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
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通过进行适度的理财产品投资,能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实现
公司资产的保值与增值,节省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收益,保障公司股东利益。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的原则,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
买理财产品均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影响公司日常资
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违背股东利益尤其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董事会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
议案》,同意公司增加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0 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
理财产品,理财对象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银行理财等及
其他根据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的理财对象及理财方式。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会审议。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公司增加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
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委员一致同意该事项。
(二)董事会意见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运营收益,在确保资金安全及正常生产经营
的情况下,董事会同意公司增加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0 亿元(含)的闲置自
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理财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银
行理财等及其他根据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的理财对象及理财方式。该额度增加
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90 亿元(含)。
上述增加额度在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年度股
东会召开之前有效,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提请股东会授
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执行。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在确保资金安全及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增加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
司股东会审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郭 慧 胡健彬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