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616 证券简称:浙江华业 公告编号:2026-025
浙江华业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华业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
派方案已获 2026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
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方案为:以现有总股本 80,000,000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4.000000 元(含税),合计派
发现金红利 32,000,000.00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
如在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
权及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情形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每股分
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数相应调整,具体金额以实际派发情况为准。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80,000,00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4.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3.6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
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
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
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
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6 月 17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6
月 18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6 年 6 月 1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 6 月 1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6 月 8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6
月 17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
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上述价格均因发行人派息、
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而作相应调整)。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实施后,上述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相应调整为每股 20.07
元。
七、咨询机构:公司证券事务部
咨询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金塘镇西堠工业集聚区沥港路 1 号
咨询联系人:许炜炜
咨询电话:0580-8052292
传真电话:0580-8051108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华业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