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25 证券简称:杰普特 公告编号:2026-038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
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及董事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本次拟减持的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以下简称“厦门同聚”)持有公司股份 12,477,042 股,占公
伙企业(有限合伙)
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3.13%,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该部分股份已
于 2023 年 5 月 4 日起上市流通。
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73%,其中 2,560,198 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
该部分股份已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起上市流通。另外 30,000 股为集中竞价交易
取得。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自身资金需求,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持股 5%以上股东厦门同
聚,公司副董事长、核心技术人员刘健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
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厦门同聚拟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
不超过 5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0.5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董事长黄治家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副总经理黄淮先生不参与本次减
持计划。
上述减持计划将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实施,其中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
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
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股
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减持价格将根据市场价格及交
易方式确定,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
减持价格应做相应调整)。
公司于近日分别收到来自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厦门同聚,公司副董事长、
核心技术人员刘健先生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的告知函》,现将减持计划具体内
容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厦门市同聚同源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股东身份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
持股数量 12,477,042股
持股比例 13.13%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12,477,042股
股东名称 刘健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股东身份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
持股数量 2,590,198股
持股比例 2.73%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2,560,198股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30,000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有数量(股) 持有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厦门同聚的执行事务合伙
厦门市同聚同源咨询管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制人黄治家
第一组
黄治家 18,275,464 19.23% 黄治家与黄淮是父子关系
黄淮 2,520,648 2.65% 黄治家与黄淮是父子关系
合计 33,273,154 35.01% —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过去 12 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数量 减持价格区间 前期减持计
股东名称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股) (元/股) 划披露日期
厦门市同聚同源咨
询管理合伙企业(有 1,270,000 1.34% 122.81-145.78 2025/6/4
限合伙)
刘健 484,062 0.51% 151.70-163.87 2025/6/4
黄治家 1,577,756 1.66% 143.58-165.72 2025/6/4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厦门市同聚同源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计划减持数量 不超过:950,000 股
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1.00%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950,000 股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950,000 股
减持期间 2026 年 6 月 30 日~2026 年 9 月 29 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
拟减持原因 自身资金需求
股东名称 刘健
计划减持数量 不超过:500,000 股
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0.53%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500,000 股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500,000 股
减持期间 2026 年 6 月 30 日~2026 年 9 月 29 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
拟减持原因 自身资金需求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事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5%以上股东厦门同聚承诺如下:
公司首发前股份数量的 20%,第二年减持股份数量累计不超过本单位持有公司首
发前股份数量的 40%。
份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2)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刘健承诺如下:
者间接持有的公司首发前股份,也不提议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
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
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将严格遵
守我国法律法规关于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
范、诚信地履行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如实并及时申报其持有公司
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上述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终止。
(3)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核心技术人员刘健承诺如下:
有的公司首发前股份。
上市时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技术人员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地履行核心技术人员的义务,
如实并及时申报本人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上述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终止。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上述股东不存在《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
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
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是公司股东根据自身资金需要进行的减持,本次减持不会对公
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期间内,股东根据市场情况、
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
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相关股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
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