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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中精机: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5-26 19:16:33

证券代码:300461       证券简称:田中精机            公告编号:2026-033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4 日召开
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第二类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对
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
情况对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反馈进行记录;
  二、核查情况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本次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激励
对象与任职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聘任合同或劳务合同、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
职务及其任职文件等资料。
  三、核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根据《管理办法》
                                 《公
司章程》《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以及公司对本次激
励计划拟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及核查结果,发表核查意见如
下: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司(含子公司,下同)任职的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员工及公司董事会认为应
当激励的其他员工。
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股份的股东,也不包括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拟预留授
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2025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
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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