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溯联股份: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5-22 18:12:57

证券代码:301397          证券简称:溯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8
                 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2 日召开了
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及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鉴于 2025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中的 8 名激励对象因公司层面绩效考核未完全达标、2 名激励对象因
个人绩效考核未达标,其对应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合计 16,977
股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需对该部分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作废
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155,662,898 股变更为
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
结构表为准,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
分公司的规定,办理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债权申报相关事项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
起 45 日内,有权凭合法有效的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要
求公司为该等债权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行使上述权利的,
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
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事项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包括电子邮件、邮寄或现场
申报等方式),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一)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
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
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
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申报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现场申报为工作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7:3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以电子邮件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邮箱收到相应文件日
为准;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日为准。
  (三)申报材料送达地点
  特此公告。
                             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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