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专户被冻结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
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讯自控”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万讯自控募集资金专户被冻结事项进行了核
查,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专户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序 开户 开户银 账户
银行账号 账户余额 冻结金额
号 主体 行名称 性质
宁波银 73010122002055773 477,633.89 477,633.89
深圳万
行股份
讯自控 募集资
股份有 86013000001772031 注1
金专户 30,000,000.00 0.00
司深圳
限公司
分行
深圳万 中信银
讯自控 行深圳 募集资
股份有 华侨城 金专户
限公司 支行
合计 30,988,970.38 988,970.38
注:1、该账户指募集资金专户下用于现金管理的虚拟账户,该账户当前持有的结构性存款
将于 2026 年 7 月 29 日到期,若届时相关财产保全措施尚未解除,产品到期自动赎回后存在
被冻结的风险;
年 2 月 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二、本次募集资金专户被冻结的原因
万讯自控于近日收到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
(案号:(2026)粤0305民初15990号)等诉讼材料,诉讼受理的基本情况如下:
原告一:广州腾跃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原告二:彭志华
原告三:李瑛
被告: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案由:股权转让纠纷
因股权转让纠纷,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履行双方签订的《深
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精信仪表电器有限公司收购协议》约定的股权
收购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暨募集资金专户被冻结的公告》。
经公司初步核实判断,本次募集资金专户被冻结系因公司涉及上述重大诉讼
案件,由原告方申请财产保全措施所致。本次保全措施系法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
做出的正常诉讼程序性措施,并非法院对当事人实体权利义务的裁判。
三、本次募集资金专户被冻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仅通过银行渠道获知相关信息,尚未收到法院
关于本次冻结的法律文书、通知或其他信息。
本次冻结所涉募集资金专户为公司 2021 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未包含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
资金)分别占可转债募集资金净额的 12.99%、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本次冻结的资金系公司2021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
“智能仪器仪表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时间为2027年6月30日,本次冻结可能对募投项目建设进度造成一定影响。公
司也在积极推进所涉诉讼事项的进展,降低本次募集资金专户被冻结事项对公司
募投项目建设进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不利影响。
四、公司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密切关注被冻结账户后续有关情况,积极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向相关法
院申请解除冻结等应对措施,降低相关事项对募投项目实施的不利影响,切实维
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冻结所涉募集资金专户为公司2021年度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次冻结可能对募投项目“智
能仪器仪表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建设进度造成一定影响。公司正在积极推进所涉
诉讼事项的进展,降低本次募集资金银行账户被冻结事项对募投项目建设进度、
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不利影响。
保荐机构持续关注该募集资金被冻结的相关情况及诉讼进展,提请公司及管
理层高度重视上述募集资金账户被冻结事宜,积极与银行、法院做好沟通协商工
作,尽快解除冻结,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并加快相关募投项目建设。保荐机
构将持续关注上市公司本次募集资金账户被冻结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核查和信
息披露义务。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专户被冻结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罗政 葛麒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