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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金诺: 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5-21 20:14:53

证券代码:300505      证券简称:川金诺          公告编号:2026-031
              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 年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 年 4 月 10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以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
本 274,867,523 股为分配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0 元(含税),
共 109,947,009.20 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在利润分配预案披
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若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现
金分红分配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74,867,523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4.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
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
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3.6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
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
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
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
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
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8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
(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5 月 28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5
月 29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5 月 2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 年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乌龙街道办事处七彩云南第壹城 1#办公楼
(双子星·天枢)55 层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黄秋涵、苏哲
   咨询电话:0871-67436102
   传真电话:0871-67412848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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