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93 证券简称:倍轻松 公告编号:2026-029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暨通知债权人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原由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7 日召开
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6 年 5 月 20 日召开了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未解锁股份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的议案》等议案。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解锁
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 94.23 万股股票未能解锁。根据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股
份回购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回购注销本员工持股计划未能解锁的
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由 85,945,419 股减少至 85,003,119 股,注
册资本由人民币 85,945,419 元减少至人民币 85,003,119 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未解锁股份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
号:2026-023)。
二、需要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
接到公司通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
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
司申报债权,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
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
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
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申
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以电子邮件
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