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53 证券简称:震裕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6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份》等相关规定,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 898,083 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
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回购股份数 898,083 股后的 172,579,648 股为基数,向
全体 在册 股东按每 10 股派 发现金股利 3.0 元(含税 ) ,合计派发现金分红
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在册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合计转增 69,031,859 股(本次转
增股数系公司根据计算舍尾处理预估所得,实际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结果为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所致,下同)。
每 10 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比例如下:公司按照当前总股本(含公司回购专户已
回购的股份)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红利(含税)=现金分红总额/当前总股本(含回
购股份)×10=51,773,894.40÷173,477,731×10=2.984469 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
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每股现金红利 0.2984469 元);本次转增股份总数=
实际参与转增的股本×每 10 股转增比例÷10 =172,579,648×4÷10 =69,031,859 股,按
照 公 司 资 本 公 积 金 转 增 前 总 股 本 ( 含 回 购 股 份 ) 计 算 的 每 10 股 转 增 比 例
=69,031,859÷173,477,731×10=3.979292(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
舍五入,每股转增比例为 0.3979292)。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资本
公积金转增前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1+按资本公积金转增前总股本折算的
每股股份变动比例)=(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2984469 元)/1.3979292。
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 年 5 月 14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
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等情况
分派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回购的股份数为基数,
向全体在册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3.0 元(含税),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
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在册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以
截至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召开前一个交易日收盘公司总股本 173,477,731 股
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 898,083 股进行测算:公司预计派发现金股利
的比例为 10.09%,不送红股;为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及股票流动性,以资本公积金
向全体在册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至 242,509,590 股(本
次转增股数系公司根据实际计算舍尾处理所得,具体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结果为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所致),本次转增金额
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如公司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
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届时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
行调整,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2027)》的利
润分配政策。
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未发生变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173,477,731
股,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为 898,083 股。
一致。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2.700000 元;持有首发后
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
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6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173,477,731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242,509,590 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5 月 27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5
月 28 日,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日(红利发放日):2026 年 5 月 28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6 年 5 月 2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增股总
数与本次转增股总数一致。
年 5 月 2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5 月 18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5
月 27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转增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6 年 5 月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资本公积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金转增股本数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
股份
二、无限售条件
股份
三、股份总数 173,477,731 100.00% 69,031,859 242,509,590 100.00%
注:本次变动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本次权益分派后,公司合计转增 69,031,859 股,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242,509,590
股,公司剔除回购股份后总股本增加至 241,611,507 股。本次转增前,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股份 80,083,99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股份 112,117,58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为 46.2322%,占公司剔除回购股份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46.4041%。
八、调整相关参数
基本每股收益为 2.16 元。
金红利(含税)=现金分红总额/当前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0=51,773,894.40÷
每股现金红利 0.2984469 元);本次转增股份总数=实际参与转增的股本×每 10 股
转增比例÷10 =172,579,648×4÷10 =69,031,859 股,按照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前总股
本(含回购股份)计算的每 10 股转增比例=69,031,859÷173,477,731×10=3.979292
(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每股转增比例为 0.3979292)。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资本
公积金转增前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1+按资本公积金转增前总股本折算的
每股股份变动比例)=(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2984469 元)/1.3979292。
激励计划(草案)》,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
票完成归属登记前,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归属数量、授予价格进行相应
的调整。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根据《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对股权激励计划所
涉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授予/归属数量进行调整,并根据相关规定履行相应审议
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九、咨询方式
咨询地址: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郭银芬
咨询电话:0574-65386699
传真电话:0574-83516552
十、备查文件
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