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31 证券简称:银信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2
债券代码:123059 债券简称:银信转债
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2026年5月18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
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案》。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以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
登记日的应分配股数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0元(含税)。
因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银信转债、债券代码:123059)
目前尚在转股期,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权激
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公司将以实施利润分配股权
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即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
红利人民币1.50元(含税), 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原则对现金分红
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化,自2026年4月22日(即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召开日前一交易日)至本
次 权 益 分派实 施 申请日2026年5 月19 日,公 司总股 本由444,295,774 股变 为
调整原则是一致的。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44,296,866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
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
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3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
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
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
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
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
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2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5月27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5月2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5月2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5 月 19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5
月 26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条款的规
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代码:123059,债券简称:银信转债)转股价格
将由 9.15 元/股调整为 9.00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6 年 5 月 27 日(除
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 35 号安华发展大厦 8 层
咨询联系人: 王蓉、王诗雨
咨询电话: 010-82629666
传真电话: 010-82621118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