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62 证券简称:恩华药业 公告编号:2026-017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声明: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距离
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的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以公司2025年12月31日总股本1,015,786,58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东净利润的38.43%,不送红股,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留存未
分配利润5,915,057,107.17元,结转以后年度进行分配。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
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则以
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的
原则相应调整。
则一致。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0股后的
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
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3.6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
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
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
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
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不送红股,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
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8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40
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2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5月26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5月2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5月18日至登记日:2026年5月25日),如因自
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
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徐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湖西路31号恩华科技大厦2003室;
咨询联系人:吴继业;咨询电话:0516-87661012;传真电话:0516-87661012。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