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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光电缆: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晨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核查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5-14 20:21:56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晨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4号——保荐机构持续督导》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证券”或“保
荐人”)作为浙江晨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光电缆”“公司”“上市
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人,对
公司2025年度(以下简称“本持续督导期”)有关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具体报告
如下:
  一、本次现场核查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人: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黄曦、任家琪
 (三)现场核查时间:2026年4月22日-2026年4月23日
 (四)现场核查人员:黄曦
 (五)现场核查内容: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股东会、董事会运作情况,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变化情况,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
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信息披露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大额资金往来情况,关
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业绩大幅波动的合理性,公司及股东承诺
履行情况及现金分红制度执行情况等。
 (六)现场核查手段:通过访谈、实地查看、查阅有关资料等。
  二、现场核查的主要事项及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股东会、董事会运作情况
  现场核查人员查阅了公司章程、股东会、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公司治理相关
制度,查阅了本持续督导期间内股东会、董事会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会议记录及
其他会议资料;查阅了内部控制相关制度;查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会计师
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相关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访谈。
  经公司2025年7月11日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取消监事会的
设置,原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
  经核查,本持续督导期间内,公司已建立较为健全合理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
控制制度;公司章程及股东会、董事会的议事规则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得
到了有效执行;股东会、董事会运作规范,会议的召开、表决、决议的内容均符合
相关规定。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变化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期初及期末股东名册,查阅了历次定期报告中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持股披露情况,对相关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访谈。
  经核查,本持续督导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持股情况未发生变化。
 (三)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现场核查人员查阅了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
用公司资金专项制度等相关制度文件,查阅了董事会、股东会的会议文件,查阅了
会计师出具的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报告,
对相关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访谈。
  经核查,本持续督导期内,公司资产完整,人员、机构、业务、财务保持独立,
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四)信息披露情况
  现场核查人员查阅了公司信息披露制度,查阅了公司披露的公告及相关材料,
对相关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访谈。
  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中标国家电网华北区域10kV电力电缆采购项目,涉及金
额13,484.8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6.18%,公司未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于2025年6月25日进行披露。公司已积极整改。
  经核查,除上述信息披露不及时外,本持续督导期间内,公司已依照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并予以有效执行。
 (五)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现场核查人员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账户的银行对账单、
募集资金使用台账等资料,抽查了募集资金支出的相关凭证等文件,查阅了相关董
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以及其他相关信息披露资料,实地查看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现场,对相关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访谈。
  经核查,本持续督导期间内,公司已建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能按照制度规
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已经按规定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并进行
了信息披露,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六)大额资金往来情况
  现场核查人员查阅了公司往来明细情况,重点关注了公司是否存在大额往来的
异常增长或长期挂账情形,是否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对相关高级管理人员进行
了访谈。
  经核查,本持续督导期间内,公司的大额资金往来不存在异常情形。
 (七)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现场核查人员查阅了公司章程以及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等内部控制
相关制度,取得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的明细,查阅了决策程序和
信息披露材料,对相关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访谈。
  经核查,本持续督导期间内,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
和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方面不存在重大违法
违规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八)业绩大幅波动的合理性
实现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28.24万元,同比减少了32.36%。净利润下滑的主
要原因:1、公司受宏观经济形势的影响,电解铜及铜杆价格呈现出持续震荡上行
的态势,且行业竞争加剧,导致公司综合毛利率有所下滑,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比上
年同期增加;2、行业竞争加剧,公司继续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大研发
投入力度,研发费用比上年同期相应增加。
  受净利润下滑的影响,2025年度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548.62万
元,减少21.64%;基本每股收益0.08元,减少33.33%。
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加2.91亿元,共同影响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增加。主要原因:1、本期营业收入和应收回款增加;2、公司应付货款
周期拉长以及以开具应付票据与供应商结算较多共同导致。
  现场检查人员实地查看了经营场所,查阅了同行业上市公司及市场信息,查阅
公司定期报告及其他信息披露文件,对相关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
  经检查,本持续督导期内,公司业绩波动具有合理性。
  (九)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核查人员查阅了公司披露的公开承诺及履行情况的相关资料,对相关高级
管理人员进行访谈。
  经核查,本持续督导期间内,公司及股东信守承诺,不存在承诺变更情况。
  (十)现金分红制度执行情况
  现场核查人员查阅了公司章程、利润分配管理制度、持续督导期内公司权益分
派的相关公告及信息披露资料,对相关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
  经核查,本持续督导期间内,公司现金分红制度得到了有效执行。
  (十一)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认为应当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
  无。
  三、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一)公司应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公司应继续严格强化内部募集资金使用规范,加强内部管理,确保募集
资金按照规范存放及使用。
  四、是否存在应向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本次现场核查中,未发现其他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事项。
  五、本次现场核查的结论
  本持续督导期间内,公司相关中标信息未及时披露。保荐人已督导公司积极整
改,督导公司严格按照相关信息披露规则制度进行规范运作。公司已组织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对《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
则制度的学习,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
让投资者更加全方位的了解公司经营情况。
  通过现场核查,保荐人认为:除上述情况外,本持续督导期间内,晨光电缆在
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股东会和董事会运作情况、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持股变化、
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信息披露、募集资金
使用、大额资金往来、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业绩大幅波动的合理
性、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现金分红制度执行等情况不存在违反《北京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4号——保荐机构持续
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晨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
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核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黄曦         任家琪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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