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77 证券简称:天智航 公告编号:2026-022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先进
制造基金”)持有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智航”或“公
司”)股份 12,468,326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2.73%;京津冀产业协同发展投
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京津冀基金”)持有天智航股份 12,470,827 股,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2.73%。先进制造基金与京津冀基金持有的以上股份均为无
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二者互为一致行动人。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近日收到先进制造基金出具的《关于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先进制造基金拟在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
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择机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比例不变,股份数量将相应进
行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先进制造基金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股东身份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与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 5%以上, 非第一大股东
持股数量 12,468,326股
持股比例 2.73%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12,468,326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
股东名称 持有数量(股) 持有比例
因
第一组 先进制造基金 12,468,326 2.73% 因先进制造基金与京
京津冀基金 12,470,827 2.73% 津冀基金执行事务合
伙人委派代表为同一
人,根据相关法律法
规被认定为一致行动
人。
合计 24,939,153 5.47% —
注:表格中数据若有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过去 12 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数量 减持价格区间 前期减持计划
股东名称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股) (元/股) 披露日期
先进制造基 2,555,147 0.56% 2025/6/12~ 13.01-17.02 2025-05-21
金 2025/9/11
京津冀基金 2,555,303 0.56% 2025/6/12~ 13.01-18.22 2025-05-21
先进制造基 6,839,880 1.50% 2025/11/26~ 14.40-25.40 2025-11-04
金 2026/2/2
京津冀基金 6,839,880 1.50% 2025/11/26~ 14.40-25.43 2025-11-04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先进制造基金
计划减持数量 不超过:4,559,920 股
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1.00%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4,559,920 股
量
减持期间 2026 年 6 月 5 日~2026 年 9 月 4 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
拟减持原因 自身资金需求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
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先进制造基金、京津冀基金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企
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发行上市前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
股份。”
“本企业计划在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在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规
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条件下,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减持股份的条件、
数量、方式、价格及期限如下:
(1)减持股份的条件
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包括延长锁定期)已届满,股份减持符合
法律法规、监管政策等相关规定。
本企业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公司法》
《证券法》、中国证监会、证券
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
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
(2)减持股份的数量及方式
本企业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数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相关减持规定,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
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3)减持股份的价格
本企业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价格根据届时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减持规定。
(4)减持股份的期限
本企业减持发行人股份时,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
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本承诺出具后,如有新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与本承诺内容不一致
的,以新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为准。”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先进制造基金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
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
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不确定性。本
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
变更。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
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东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承
诺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