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91 证券简称:*ST亚太 公告编号:2026-071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子公司债务人破产案件的基本情况
到控股子公司沧州临港亚诺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港亚诺化工”)通知,知
悉临港亚诺化工的债务人浙江兰博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兰博
生物”)及海宁金麒麟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宁金麒麟”)被浙江省海宁
市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浙江兰博生物及海宁金麒麟互为关联公司。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30 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债务人被法院裁定受理破
产清算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77)。
别向浙江兰博生物破产管理人和海宁金麒麟破产管理人申报了债权。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2 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债务人破产案件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3-091)。
院出具了(2023)浙 0481 破 33 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裁定确认了临港亚诺化
工向浙江兰博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申报的 25,898,305.48 元普通债
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9 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债务人破产案件
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
院出具了(2023)浙 0481 破 33 号之三《民事裁定书》,浙江兰博生物以其能与
债权人达成留债协议为由向浙江省海宁市人民法院申请和解并提交了和解协议
草案,浙江省海宁市人民法院裁定浙江兰博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解。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30 日披露的
《关于子公司债务人破产案件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4-004)。
院出具了(2023)浙 0481 破 33 号之四《民事裁定书》,裁定认可浙江兰博生物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解协议,并终止浙江兰博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解程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7 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债务人破产案件的进
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人民法院作出了(2023)浙 0481 破 40 号-4《民事裁定书》及(2023)浙 0481
破 40 号之三《公告》,因海宁金麒麟进出口有限公司的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
用,管理人已提出终结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第
四款之规定,浙江省海宁市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海宁金麒麟进出口有限公司破产程
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 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债务人破产案件
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二、进展情况
今日,公司收到临港亚诺化工书面通知,知悉浙江省海宁市人民法院作出了
(2026)浙 0481 破 16 号《公告》、(2026)浙 0481 破 16 号《决定书》及(2026)
浙 0481 破 16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终止浙江兰博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解
协议的执行,并宣告浙江兰博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破产。
三、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子公司临港亚诺化工对浙江兰博生物的应收账款余额为
根据债权申报通知,子公司已向浙江兰博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申报 19,627,565.48 元普通债权。
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积极通过合法途径维护公司权益,避免
或减少相关损失,但上述应收账款能否及时收回及收回金额存在不确定性。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提醒
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
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