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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欣氟材: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5-13 00:15:14

证券代码:002915          证券简称:中欣氟材              公告编号:2026-042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股东会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 年 5 月 12 日(星期二)14:00 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5 月 12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2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2 日上午 9:15-
下午 15:00。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十三路 5 号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一楼视频会议室。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08 人,代表股份 136,568,641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40.733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135,627,477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40.452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97 人,代表股份 941,16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2807%。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99 人,代表股份 6,245,310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62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5,304,146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582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97 人,代表股份 941,16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2807%。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国浩律师(北
京)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对本次股东会的召开进行了现场见证,并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 1:审议并通过《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6,286,9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37%;
反对 239,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55%;弃权 42,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3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963,6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725%。
   议案 2:审议并通过《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6,271,4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24%;
反对 25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50%;弃权 4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948,1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125%。
   议案 3:审议并通过《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6,274,2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44%;
反对 249,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30%;弃权 4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950,9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125%。
   议案 4:审议并通过《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6,272,5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32%;
反对 255,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68%;弃权 4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949,2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565%。
   议案 5:审议并通过《2026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6,270,7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19%;
反对 25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39%;弃权 46,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34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947,4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478%。
   议案 6:审议并通过《关于 2026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
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6,268,0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99%;
反对 253,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59%;弃权 46,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34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944,7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478%。
   议案 7:审议并通过《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6,272,5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32%;
反对 25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60%;弃权 4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3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949,2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741%。
   议案 8:审议并通过《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176,4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776%;
反对 253,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341%;弃权 46,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188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946,1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382%。
   议案 9:审议并通过《关于 2026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6,266,4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87%;
反对 258,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90%;弃权 44,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3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943,1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061%。
   议案 10: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金融衍
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6,278,5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76%;
反对 248,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20%;弃权 41,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3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955,2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661%。
   议案 1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6,280,1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88%;
反对 214,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71%;弃权 73,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54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956,8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833%。
   议案 12:审议并通过《关于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943,2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1628%;反
对 230,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924%;弃权 71,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144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943,2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449%。
   议案 13: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6,267,6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96%;
反对 22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37%;弃权 77,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56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944,3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409%。
   议案 8 关联股东浙江白云伟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徐建国、陈寅镐、绍兴中
玮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袁少岚已回避表决;议案 12 关联股东浙江白云
伟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徐建国、陈寅镐、绍兴中玮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王超、袁少岚、俞伟樑、施正军、袁其亮已回避表决。
   以上议案 4 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 2/3 以上同意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股东会人员的资格与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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