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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彩资源: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5-06 20:05:57

证券代码:002998       证券简称:优彩资 源          公告编号:2026-024
债券代码:127078       债券简称:优彩转债
              优彩环保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6日(周三)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
时间为:2026年5月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江阴市祝塘镇环西路38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会议的主持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戴泽新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等的规定。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9人,代表股份175,648,9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49.506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174,732,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49.248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3人,代表股份916,7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258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4人,代表股份916,901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258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001%。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3人,代表股份916,7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2584%。
   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 人,均以现场会议形式出席;见证律师以现场会
议形式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以下议案进
行表决:
提案1.00 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5,63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3%;反
对3,5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弃权10,1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0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015%。
  审议结果:该议案通过。
提案2.00 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5,64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4%;反
对3,5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弃权1,1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1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00%。
  审议结果:该议案通过。
提案3.00 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5,63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3%;反
对3,5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弃权10,1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0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015%。
  审议结果:该议案通过。
提案4.00 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5,64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2%;反
对2,0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弃权1,1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1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00%。
  审议结果:该议案通过。
提案5.00 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5,64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0%;反
对3,5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弃权3,6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0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26%。
  审议结果:该议案通过。
提案6.00 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5,64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0%;反
对3,5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弃权3,6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0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26%。
  审议结果:该议案通过。
提案7.00 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5,64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0%;反
对3,5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弃权3,6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0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26%。
  审议结果:该议案通过。
提案8.00 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5,64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7%;反
对3,5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弃权2,3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1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08%。
  审议结果:该议案通过。
提案9.00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5,64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8%;反
对2,0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弃权3,6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1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26%。
  审议结果:该议案通过。
提案10.00 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5,60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36%;反
对5,5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1%;弃权40,9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7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607%。
  审议结果:该议案通过。
提案11.00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5,64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2%;反
对2,0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弃权1,1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1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00%。
   审议结果:该议案通过。
提案12.00 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2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9943%;反对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78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6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588%。
   审议结果:该议案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璟和律师事务所徐艺嘉律师、梅彦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见
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
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议事规则》
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合法有效。
   《上海璟和律师事务所关于优彩环保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
会的法 律 意见 书 》 详 见公 司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讯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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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优彩环保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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