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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城科技: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5-06 17:12:38

证券代码:301280        证券简称:珠城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9
              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7 日召开
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含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等)以集中竞价方式
回购部分公司股票,并将在未来适时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的
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
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85.22 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
或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31 日、
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和《回购报告书》(公告
编号:2026-022)。
   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
年 4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
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易日予以公告。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购公司股份 33,8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02%,最高成交价为 42.66 元/股,
最低成交价为 42.50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439,028.00 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
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以及公司回购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
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在回购期
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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