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沈福鑫作为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现将 2025 年度述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沈福鑫先生,1964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浙江省中科
商学院行业管理毕业,硕士学历,1984 年 12 月至 1995 年 12 月担任嘉兴市郊区乡
企局下属公司副总经理;1996 年 1 月至 2004 年 12 月担任嘉兴市鑫联经贸公司总
经理;2005 年 1 月至 2007 年 6 月担任浙江斯帝特新能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7
年 7 月至 2008 年 3 月担任嘉兴市太阳能行业协会常务副秘书长;2008 年 4 月至今
担任浙江省太阳能光伏行业协会秘书长;2014 年 8 月至今担任嘉兴市光伏行业协
会秘书长。2015 年 6 月至 2021 年 8 月担任浙江向日葵光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2016 年 2 月至 2021 年 1 月担任浙江鸿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8 月至今担任浙江京昆绿电新能源有限公司监事;2021 年 8 月至今担任新疆嘉
雅绿电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监事;2021 年 9 月至今担任沙雅京昆新能源有限公司监
事;2021 年 9 月至今担任沙雅京能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7 年 11 月至 2023
年 6 月 5 日担任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 6 月至今担
任江苏通润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 8 月至今,任浙江鸿禧能源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3 年 8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任职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
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本人也没有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涉及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以勤勉尽责的态度,出席了公司董事会和各相关
专门委员会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各项会议资料,积极
参与各议案的讨论,最大限度发挥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优势,积极提出合
理的意见和建议。
(一)会议出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2 次股东会和 9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出席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会情况 参加董事会情况
应出席 实际出席 应出席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次数 次数 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
定程序,本人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提出异议。
(二)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2025 年积极参与委员会的
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应出席 4 次,实际亲自出席 4 次。
应出席 1 次,实际亲自出席 1 次。
次会议,对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事项进行了讨论,本人以独立
董事身份,依法行职责,在审议相关事项时发挥了积极作用。
本人均亲自参加了上述专门委员会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对于提
交董事会和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议案,本人均在会前认真查阅相关文件
资料,及时进行调查并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详细情况,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
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并以严谨的态度独立行使表决权,忠实履行了独
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及本人任职的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所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
均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情况
要求,现场工作时间符合有关规定。本人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密切关注公司
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
等沟通,及时获取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
认真组织准备会议资料,并及时准确传递,为独立董事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为
本人做好履职工作提供了全面支持。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人密切关注公司审计工作,切实履行职责,依法做到勤勉尽责。本人通过
听取内部审计工作汇报,审查了公司内部审计计划、程序及其执行结果,确保其
独立性和有效性;同时与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保持联系,通过参加审计沟通
会议、审阅关键审计事项以及讨论审计过程中识别的重大风险点,认真听取、审
阅了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就审计的总体策略提
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有效监督了外部审计的质量和公正性。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核查,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系正常市场行为,遵循了公平、
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交易价格
按照市场价格结算,该类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无影响,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均未变更或豁免承诺。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需要董事会决策的被收购事项。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
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30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同
意聘任朱佳磊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
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
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未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
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同
意聘任朱佳磊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
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
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本人对报告期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科学、合理,薪酬支付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公
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业知识和经验,与公司及管理层就行业相关动态及公司研发、产品相关情况保持
沟通交流,积极关注公司所属的行业情况、公司发展战略、内部经营管理及财务
状况,对公司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助力公司良好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
的利益。
知识和经验,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继续加强同公司董事
会、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交流与合作,不断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状况,为提高董事会
决策的科学性,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创造良好业绩作出贡献,更好的维护公司
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沈福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