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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铭股份: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30 03:21:24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
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铭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公司《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
具体情况如下:
  一、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鸿禧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禧”
              )、东莞市鸿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博”)、
广东鸿铭新能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鸿铭国际(香港)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鸿铭国际”)和鸿铭数字科技(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鸿铭数字”)。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1) 治理结构
  公司已经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立了
股东会、董事会和经理层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各会议事规则及管理层工作细
则。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依法行使公司的经营决策权;经理层负责组织实施股
东会、董事会决议事项,主持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各司其职、相互协调、
相互制约、规范运作。其中,董事会下设董事会秘书,上述机构均有与其职能相
适应的议事规则或工作制度对其权限和职责进行规范。公司建立健全了公司的法
人治理结构,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
工和制衡机制,确保公司管理规范运作。
  (2) 公司组织结构
  公司设置的内部机构有:国内销售部、国外销售部、技术服务部、研发部、
工程部、IE 部、计划部、采购部、仓储部、机加工部等、鸿博子公司、鸿禧子
公司、新能源子公司、鸿铭国际子公司和鸿铭数字二级子公司。通过合理划分各
部门职责及岗位职责,并贯彻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使各部门之间形成分工
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衡的机制,确保了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有序健康运行,
保障了控制目标的实现。
  (3) 人力资源管理
  公司制定了有利于企业可持续发展的人力资源政策,包括:员工的聘用、培
训、辞退与辞职;员工的薪酬、考核、晋升与奖惩等。同时有效的绩效考核,将
部门和员工个人的工作表现与公司战略目标紧密的结合起来,增强公司凝聚力,
确保公司快速平稳的发展。
  (4) 企业文化建设
  公司秉承“以客户为核心,全心致力于提供完善的高档天地盖盒子的加工解
决方案,从而逐步成为国际著名的高端天地盖盒子机械设备的提供商”的企业愿
景。公司十分重视加强文化建设,培育积极向上的价值观和社会责任感,倡导诚
实守信、爱岗敬业、开拓创新和团队协作精神,树立现代管理理念,强化风险意
识。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企业文化建设中发挥主导作用。企业
员工应当遵守员工行为守则,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5) 内部审计
  公司设立内审部并配备专职审计人员,内审部直接对董事会负责,在董事会
的指导下,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公司经营情况、财务情况进行审
计和监督,独立行使审计监督职权。
  (6) 社会责任
  为了确保公司实现可持续长远发展,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在安全生产、
环境保护、保护股东权益、关爱员工、回馈社会等方面均制定和实施了一系列的
政策措施。公司一直致力于改善员工办公和生活条件,强化工人的安全生产意识,
重视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等。
  公司根据战略目标及发展思路,结合行业特点,建立了较为系统、有效的风
险评估体系。根据设定的控制目标,全面系统地收集相关信息,准确识别内部风
险和外部风险,及时进行风险评估,做到风险可控,最大限度地降低了风险。
  公司高度重视信息与沟通工作,制定了一系列的制度来保障对内对外信息的
透明,保证了信息的公开、传递效率及效果。
  (1) 对外沟通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以下统称“相关证券监管
规定”)的要求,依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
系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制度中明确了公
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于信息披露的职责。明确了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公
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负责处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董事会办公室是负
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专门机构,规范了公司信息披露的流程、内容和时限。
  (2) 对内沟通
  公司建立了以办公自动化为重点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建立了钉钉、企业微信、
邮件等沟通渠道,以及金蝶 ERP 系统等,实现了公司网上文件审批、行政管理、
公文管理、协同办公、信息资源共享及员工档案,缩短了管理路径,增强了公司
的管控能力。
  公司内部的检查和监督是在多个层面进行的,包括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检查和
监督、经理层对各职能部门的检查和监督等方面。在检查和监督的手段方面,除
一般的方式方法外,公司建立了独立董事制度和审计体系。总体来看,公司内部
的检查和监督活动是及时而有效的。
  (1) 资金营运和管理
  为加强货币资金的收付、保管和信贷货币资金运筹以及准货币性票据等方面
的规范管理,保障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会计法》和《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货币资
金管理制度》。在货币资金岗位职能划分方面,将货币资金的审批与执行、记录
与审核、监督、保管与盘查列为“不相容职务”,并重点强调了“审批流程与权
限”,在资金支付使用方面,明确各种支出对应的资金使用办法;在票据管理方
面,重点规范“空白票证”的管理控制程序。公司内部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地对货
币资金内控制度是否有效执行进行检查监管。
  (2) 采购与付款管理
  公司设立了采购与付款业务循环控制的机构和岗位,制订并完善了《采购管
理制度》和《供应商管理制度》,使公司正确选择并考核供应商,确保供应商具
有满足公司规定要求的能力。对物资储备、采购计划、物资采购、仓库验收、付
款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对供应商进行评估考核,建立合格供方档案。在请购与
审批、询价与确定供应商、采购合同的谈判与核准、采购验收与相关会计记录、
付款申请、审批与执行等环节明确了各自的岗位职责,相互制约与监督。
  (3) 销售与收款管理
  公司根据市场状况及产品特点,设立了销售和收款循环控制的机构和岗位,
制定并完善《销售管理制度》、《市场营销中心管理制度》。针对销售过程中的各
业务环节,公司制定了与之相适应的信用管理、销售合同管理、订单处理、成品
出库、运送货物、销售收款等内部控制流程和操作说明。对从事销售业务的相关
岗位均制定了岗位责任制,销售合同的审批、签订与发货;销售货款的确认、回
收与相关会计记录;销售发票的开具、管理;坏账准备的计提与审批、坏账的核
销与审批等环节均明确了各自的岗位职责,相互制约与监督。上述一系列制度的
制定并有效执行,大大提高了管理层以及公司销售人员的工作效率,同时也扩大
了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加速了公司资金的回笼,减少了坏账损失的发生。
  (4) 生产流程及成本控制
  为提高生产效率,实现准时化生产,确保销售订单得到有效的执行,提升客
户满意度,公司制定了《生产管理制度》
                 《外协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制度》和《质
量控制制度》。明确了生产管理相关的各项流程、控制程序和方法,对产品的质
量控制进行规范并严格执行,保证了公司产品生产及质量管理的有序进行。
  成本费用管理与控制为制造类企业重中之重,公司及子公司的根据不同的产
品工艺,制订相应的成本核算流程,通过采购成本控制、计量记录控制、生产消
耗控制,以及生产工艺改进控制和生产效率指标控制等系统性成本管理措施,挖
潜降耗、增效节支,提升综合成本竞争优势。
  为加强对物资进出库的管理,严肃物资的进库验收、储存保管、领用发放纪
律,公司制定了《存货管理制度》。在存货管理控制过程中,对存货区分入库管
理,库内管理和出库管理三大流程。对物资进库验收,物资储存保管、领用发放,
成品管理,贸易产品管理,产品出库等做了有效的规定,同时始终贯彻“不相容
职务相分离”原则,各项措施有效维护了存货的永续记录的真实性和资产的安全
与完整。
  (5) 资产运行和管理
  固定资产内部控制管理程序,根据公司的生产设备配置及运行的行业特征,
公司制定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对公司及其子公司固定资产范围、购置、验
收、登记、使用、折旧与保养维护、报废处置和清查作出了明文规定,并由公司
设备部、技术中心等专职部门贯彻落实。保证了设备开机效率,降低了设备能耗,
延长了设备使用寿命,通过半年度、年度的定期账卡物核对盘查,维护了资产的
安全与完整。
  (6) 对外投资管理
  为规范公司对外投资管理,防范对外投资风险,保障对外投资安全,提高对
外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从投融资决策范围、投融资管理机构、权限和程序、执行和风险管理及相关人员
的责任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7) 关联交易管理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的关联交易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分工,维护公司股东和
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了《关联交易
管理制度》,对关联方、关联关系、关联交易、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关联交易
的信息披露作出明确的规定。该制度的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
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8) 对外担保管理
  公司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公司能够较严格地控制担保行为,建立
了担保决策程序和责任制度,对担保原则、担保标准和条件、担保责任等相关内
容已作了明确规定,对担保合同订立的管理较为严格,能够及时了解和掌握被担
保人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采取反担保等必要的措施,以防
范潜在的风险,避免或减少可能发生的损失。
  (9) 研发管理
  为了加强公司直接面向市场、前瞻性开发新产品的能力,进一步优化产品结
构,持续不断地满足市场新需求,公司制定了《技术研发中心管理制度》、
                                《研发
材料领用管理制度》、
         《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和《企业专利管理制度》对研发立项、
材料领用、生产工艺、制程追踪以及新品检测与鉴定等一系列研发环节工作流程
均作出详细的规定和记录,加强了对设计与开发的全过程控制。
  (10) 信息披露管理
  针对公司产品、市场客户分布和生产经营环节等特征,为确保公司内外部信
息系统真实、完整、准确地记录与汇集并能够及时传递共享,公司规范和加强了
各相关部门信息收集、传递、整理和分析工作,对潜在或存在的信息管理控制不
合格事项做好相应的预防和改进工作。
  该制度对计算机设备的使用、维护、操作权限设置,操作规范与登记记录以
及数据信息安全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为公司网络信息管理提供了基础保
障。
  主要对公司所有管理信息及其承载媒体(包括纸质、磁盘、光盘、移动硬盘、
照片或标准样品)实施规范控制。对文件信息资料和信息媒体的申请、审批、制
作制定、颁布、传递、登记、修订、存档等作业程序进行明确规定,保证了公司
信息体系流转畅通无阻和安全运行。
  该制度对信息搜集归口管理,信息交流的内容、方式、内部信息交流程序、
外部信息交流程序以及重大敏感信息交流报批程序等作出明确规定。
  重点对内部生产经营管理信息定期交流、专项交流、临时交流、紧急沟通进
行详细规定,以确保公司采购、生产、市场销售、财务管理等经营信息形成良好
的分析、反馈、纠正防止和决策机制,全面提高信息共享、信息交流和信息使用
的效率。
  此外,对于重大敏感信息的内外部传输交流范围、交流内容和交流权限作出
特别规定,以保证信息交流的适当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在会计电算化信息系统岗位设置、操作分工和软硬件数据管理方面,严格按
照标准化财务会计软件系统的规定执行,以保证财务会计信息集成及时、安全、
高效;在财务会计数据及原始资料的录入、审核、结转、结账和系列会计报表的
生成方面严格贯彻“不相容职务相分离、不相容权限相分离”的控制措施,以杜
绝会计信息产生过程中疏漏和差错事项,全面维护财务会计信息的真实、安全与
完整;对于会计数据纸质类账表和光盘等档案资料控制,规定了输出、打印、复
制、报送、传递、审核、存档记录等管理程序,强化了财务会计信息的专用性和
保密性。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
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缺陷评价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定量标准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利润表相关的,以营业收入指标衡量。
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不超过营业收入
的 2%,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 2%但不超过 3%,则为重要缺陷;
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 3%,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
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不超过资产总
额的 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的 0.5%但不超过 1%,则认定
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 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
  告中的重大错报。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的定性标准:
  一般缺陷: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定量标准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利润报表相关的,以营业收入指标衡
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不超过营业收
入的 2%,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 2%但不超过 3%认定为重要缺
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 3%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
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不超过资产总
额的 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的 0.5%但不超过 1%,则认定
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 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缺陷认定主要以缺陷对业务流程有效性的影响程度、发生的可能
性作判定。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小,会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加大效果的
不确定性、或使之偏离预期目标为一般缺陷;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高,会显
著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显著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显著偏离预期目标
为重要缺陷;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高,会严重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严重加
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严重偏离预期目标为重大缺陷。以上定量标准将随着
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而作适当调整。
  根据上述认定标准,本年度公司实施内部控制评价过程中,未发现报告期内
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的整改情况
  根据公司内部控制对重要缺陷、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在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基准日,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的重要缺陷或重大缺陷。我们认为,公司已按照企
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要或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
部控制。
  二、内部控制有效性的结论
  (一) 公司已按照既定内部控制检查监督的计划完成工作,内部控制检查监
督的工作计划涵盖了内部控制的主要方面和全部过程,为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反
馈、完善提供了合理的保证。
  (二)公司按照逐步完善和满足公司持续发展需要的要求判断公司的内部控
制制度的设计是否完整和合理,内部控制的执行是否有效。判断分别按照内部环
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要素进行。
  (三)公司在内部控制建立过程中,充分考虑了行业特点和公司多年的管理经
验,保证了内部控制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对经营风险起到了有效控制作用;
公司制订内部控制制度以来,各项制度均得到有效执行,对公司加强管理、规范
运作、提高经济效益以及公司长远发展起到了积极有效的作用。
  (四)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在所有重大
方面有效保持了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
  (五)公司自我评价报告已经全体董事审核并同意。
  三、保荐机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会议记录,各项业务和管理
规章制度以及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访谈了公司相关人员;从公司内部
控制环境、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实施等情况对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
性及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鸿铭股份已经建立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和体系,
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在重大方面保持
了与企业业务经营及管理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广东鸿铭
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本反映了其内部控制制
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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