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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数控: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张凌寒)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30 01:54:45

          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张凌寒)
  本人张凌寒作为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报告期内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
在 2025 年度工作中恪守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公司重要会议,审慎审议董事
会各项议案,秉持独立判断、客观公正的原则,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与专
业性,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
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张凌寒,中国籍,男,出生于 1965 年 12 月,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
现就任于顺益凌峰科技(武汉)有限公司监事、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咨询顾问;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
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参加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董事会会议 17 次,其中现场出席 10 次,以通讯方式参加 7 次,没有委托或缺席
情况。本着对公司及广大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本人认真审阅会议相关资料,积极
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本人认为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
合规,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会议议案均未损害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均发表了同意
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8 次股东会,审议了 24 项议案;本人参加股东会 8
次,没有委托或缺席情况。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情况。召开的 6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中,对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高层管理
人员薪酬、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关联交易、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等事项进行了专门的讨论,对所有审议的事项均作出了客观的决策,充分发挥了
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切实保护公司、
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
任第十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战略委员会委
员;换届后担任第十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及
战略委员会委员,参与专委会的日常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共计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 次、提名委员会 1 次、战略委
员会 3 次、审计委员会 1 次,没有委托或缺席情况。严格按照各委员会实施细则
的要求,勤勉尽责,就公司定期报告、利润分配方案、出售参股公司股权暨关联
交易、聘请审计机构、换届选举董事、聘任高管、高层人员绩效考核等相关事项
进行审议,达成意见后向董事会提出了专门委员会意见。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
作时间不少于 15 天,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
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各类会议现场办公,扎实开展履职工作。深入了解公司
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高度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
的执行情况等相关方面。本人也通过电话、网络、邮件和即时通讯等沟通方式与
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确保能够及时获
悉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同时对公司经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关联交易、对
外投资及其他重大事项情况进行监督和核查,并基于专业判断提出建设性意见,
积极有效的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公司管理层、董事及相关工作人员持续强化与独立董事的常态化沟通,积极
落实各项配合保障工作,为独立董事履职创造良好条件。报告期内,公司定期组
织专项沟通会议,向独立董事全面详述公司研发布局、供应链运营、业务经营及
市场发展等关键板块内容,确保独立董事及时、完整掌握公司经营动态。充分发
挥独立董事独立监督、专业指导的作用,稳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全面保护公司
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不断学习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并认真学习证
监会、深交所下发的相关文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
发表独立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进行了充分的
沟通,与注册会计师、公司管理层进行深入沟通,了解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运
行状况,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客观、审慎的行
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
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6 日召开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
于出售参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出售参股公司股权暨关联对外担
保的议案》;2025 年 6 月 24 日召开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申请银行贷款暨全资子公司、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以上议
案均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5 年半年度报
告》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
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
其中《2024 年年度报告》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
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7 日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高层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方案》,公司董事会在审议高层管理人员薪酬
时,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7 日、2025 年 11 月 28 日分别召开的第十二届董事会
第四十六次会议和 2025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聘任 2025 年度
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同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 1 年。
  公司对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料进行了查阅及审核,包括不限于执业资
质相关证明文件、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
内容进行了评估,认可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
能力,认为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
满足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聘任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符合公司业务
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
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认
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恪守诚信勤勉的义务审议各项议案,独立、客观、公正、
审慎地行使表决权。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围绕公司战略布局、经营发展、
内外部审计工作、内部控制及规范运作等关键事项提出专业意见,持续推动公司
治理体系完善与治理效能提升,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客观、审慎勤勉的工作准则,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研讨与决策,依托专业履职
能力发挥独立监督与专业建言作用,有效提升公司治理及决策水平,保障全体股
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正当权益,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独立董事:张凌寒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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