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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煌种业: 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30 07:00:58

   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甘
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
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 1987 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
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
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
师事务所备案名单,本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
的资格。2013 年 11 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
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 166 号
长江产业大厦 17-18 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5 年末合伙人数量 237 人、注册会计师数量 1,306 人、签
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723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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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2024 年经审计总收入 217,185.57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8)2024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244 家,主要行业涉及制
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
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 35,961.69 万元。
   二、2025 年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
其他执业规范,中审众环对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经审计,中审众环所认
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
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
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
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
审众环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审众环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
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年度审计重
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
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监督 2024 年度审计工作:2025 年 1 月 18 日,审计委员会
以现场方式召开了 2025 年第一次会议,与 2024 年审计机构大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所”)就公司 2024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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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会计报表(未审)审计范围、审计计划、重要时间节点、审计重
点、审计调整事项等进行了充分沟通。审计委员会认为,大信所在为
公司提供 2024 年度审计服务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
的职业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审计责任,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
审计报告及有效的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二)2025 年 3 月 7 日,审计委员会以通讯方式召开了 2025 年
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风险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以及关于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2025 年 3 月 18 日,审计委员会以通讯方式召开了 2025 年
第三次会议,审议了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初稿)及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四)2025 年 3 月 20 日,审计委员会以现场形式召开了 2025 年
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督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
职情况报告》,认为大信所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履职保持独立性,审
计质量符合要求。
  (五)选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鉴于大信所已连续 7 年(2018—
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公司内部制度关于连续聘任原则上不超过 8 年
的规定,审计委员会在 2025 年第二次、第四次会议中,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选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履行相关选聘程序,审计委员
会认真审阅了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资料,对其
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情况、独立性等进行了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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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众环具备
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胜任审计工作,同意聘任其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2025 年 10 月 30 日,审计委员会以通讯方式召开了 2025
年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上交所及《公司章程》《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
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
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
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
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众环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
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
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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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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