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79 证券简称:广安爱众 公告编号:2026-030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积极化解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
爱众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简称“爱众资本”)所涉重大诉讼风险,经相关方充分
协商,爱众资本以 41,530 万元的价格收购西藏联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简称“西
藏联合”)所持甘肃瑞光新能源有限公司(简称“甘肃瑞光”)62%股权及债权;
公司以 47,446.35 万元的价格收购西藏联合持有的山东淄博瑞光热电有限公司
(简称“淄博瑞光”)72.75%股权。本次股权收购完成后,甘肃瑞光成为公司的
控股孙公司,淄博瑞光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上述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上述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上述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
司股东会审议。
上述交易是基于相关方就西藏联合起诉爱众资本收购甘肃瑞光重大诉讼
所达成的和解方案,既妥善化解了爱众资本所涉重大诉讼风险,又通过收购淄博
瑞光拓展了新的业务区域,扩大了公司资产、业务规模,符合公司总体发展需要。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为积极化解公司全资子公司爱众资本所涉重大诉讼风险,经相关方充分协商,
爱众资本以 41,530 万元的价格收购西藏联合持有的甘肃瑞光 62%股权及债权,
其中股权价值 10,634.26 万元,债权价值 30,895.74 万元;公司以 47,446.35 万元
的价格收购西藏联合持有的淄博瑞光 72.75%股权。上述交易既妥善化解了爱众
资本重大诉讼风险,又拓展了新的业务区域,扩大了公司资产、业务规模,符合
公司总体发展需要。
本次股权收购完成后,甘肃瑞光成为公司的控股孙公司,淄博瑞光成为公司
的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购买 □置换
交易事项(可多选)
□其他,具体为:
交易标的类型(可多选) √股权资产 √非股权资产
交易标的名称 甘肃瑞光 62%股权及债权、淄博瑞光 72.75%股权
是否涉及跨境交易 □是 √否
是否属于产业整合 □是 √否
√已确定,具体金额(万元):甘肃瑞光 62%股权及
债权收购价格 41,530.00 万元,淄博瑞光 72.75%股
交易价格
权收购价格 47,446.35 万元。
尚未确定
√自有资金 □募集资金 √银行贷款
资金来源
□其他:____________
□全额一次付清,约定付款时点:
支付安排 √分期付款,约定分期条款:按约定条款分期支付股
权及债权转让价款。
是否设置业绩对赌条款 是√否
(二)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表决情况
解方案的议案》,公司董事何腊元先生曾任西藏联合董事,董事杨伯菊女士任爱
众资本董事,可能对本次交易产生重大影响,从谨慎性上对本次交易的决策予以
回避表决。本次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
议并全票通过。
(三)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本次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一)交易卖方简要情况
对应交易金额
序号 交易卖方名称 交易标的及股权比例或份额
(万元)
西藏联合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法人/组织名称 西藏联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401953213421169
成立日期 2015 年 7 月 30 日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世纪大道圣地·财富广场
注册地址
二期 1 栋 15 楼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益州大道北段 777 号中航国际
主要办公地址
交流中心 B1001
法定代表人 黄焕平
注册资本 63,600 万元
企业总部管理;企业管理;热力生产和供应;煤炭及
主营业务
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等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成都凯曜科技有限公司持股 54.6814%
三、交易标的(甘肃瑞光)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西藏联合持有的甘肃瑞光 62%股权及债权。甘肃瑞光主要
投资了临夏市瑞光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截止目前,根据查询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及西藏联合与爱众资本签订的
《甘肃瑞光新能源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交易对方所持甘肃瑞光的股权及债
权权属清晰,不存在质押及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1)基本信息
法人/组织名称 甘肃瑞光新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201000911854767
是 否 为 上市 公 司合 并
是 √否
范围内子公司
本 次 交 易是 否 导致 上
市 公 司 合并 报 表范 围 √是 □否
变更
√向交易对方支付现金
交易方式 □向标的公司增资
□其他,_ __
成立日期 2014/01/23
注册地址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金昌南路 217 号 2 单元 3202 室
兰州市城关区滩尖子 377 号海弘外滩银谷写字楼 19
主要办公地址
层
法定代表人 叶青
注册资本 18000 万元人民币
新能源项目开发;城市公用基础设施经营;电力销售;
主营业务
供热服务等。
所属行业 投资与资产管理
(2)股权结构
本次交易前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本次交易后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深圳爱众资本管理有限公
司
(3)其他信息
截止目前,甘肃瑞光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交易标的主要财务信息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甘肃瑞光合并资产总额 94,926.73 万元,负债总额
(三)交易标的定价情况
公司及爱众资本与西藏联合基于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结果,充分协
商,达成和解,爱众资本最终以 41,530 万元的价格收购西藏联合所持甘肃瑞光
四、交易标的(淄博瑞光)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西藏联合持有的淄博瑞光 72.75%股权。
交易对方所持淄博瑞光的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质押及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况,
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
况。
淄博瑞光主营业务包括工业蒸汽、供暖、发电等,新建 5 万千瓦煤电机组和
生物质机组已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建成投产。
(1)基本信息
法人/组织名称 山东淄博瑞光热电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306MA3CBQCD79
是 否 为 上市公 司 合并
是 √否
范围内子公司
本 次 交 易是否 导 致上
市 公 司 合并报 表 范围 √是 □否
变更
√向交易对方支付现金
交易方式 □向标的公司增资
□其他,_ __
成立日期 2016/06/06
注册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华大道 10093 号
主要办公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华大道 10093 号
法定代表人 张林
注册资本 30000 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 电力、热力生产销售;煤炭销售等。
所属行业 公用事业电力行业
(2)股权结构
本次交易前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本次交易后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3)其他信息
淄博瑞光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他股东放弃优先受让权。
(二)交易标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万元
标的资产名称 淄博瑞光股权
标的资产类型 股权资产
本次交易股权比例 72.75%
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审计机构名称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是否为符合规定条件的审计
√是 □否
机构
项目
资产总额 88,606.44 86,838.81
负债总额 56,652.71 54,154.54
净资产 31,953.73 32,684.27
营业收入 33,723.43 4,445.50
净利润 2,922.40 730.5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
- -
润
(三)交易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1)本次交易的定价方法和结果
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 2026 年 1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对淄博
瑞光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并出具了《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
股权所涉及的山东淄博瑞光热电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北
方亚事评报字【2026】第 01-0415 号)。参考淄博瑞光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结
果 68,000.00 万元,结合西藏联合于评估基准日后按照实缴比例分配淄博瑞光
股权实际交易对价为 47,446.35 万元。
(2)标的资产的具体评估、定价情况
标的资产名称 淄博瑞光 72.75%股权
√协商定价
以评估或估值结果为依据定价
定价方法
公开挂牌方式确定
其他:
√已确定,具体金额(万元):47,446.35
交易价格
尚未确定
评估/估值基准日 2026/01/31
采用评估/估值结果 □资产基础法 √收益法 □市场法
(单选) □其他,具体为:
评估/估值价值:68,000.00(万元)
最终评估/估值结论
评估/估值增值率:108.05%
评估/估值机构名称 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标的公司所处阶段和实际情况,本次评估采用市场法和收益法进行。
基本假设:①企业持续经营假设是假定被评估单位的经营业务合法,相关业
务及机组许可证可以正常续期,并不会出现不可预见的因素导致其无法持续经营,
被评估资产现有用途不变并原地持续使用。②交易假设是假定所有待评估资产已
经处在交易的过程中。③公开市场假设是假定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或拟在市场
上交易的资产,资产交易双方彼此地位平等,彼此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
和时间,以便于对资产的功能、用途及其交易价格等做出理智的判断。④首先假
定被评估范围内资产正处于使用状态,其次假定按目前的用途和使用方式还将继
续使用下去,没有考虑资产用途转换或者最佳利用条件。
一般假设:①假设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及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无重
大变化;本次交易双方所处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②针对评
估基准日资产的实际状况,假设企业持续经营。③假设公司的经营者是负责的,
并且公司管理层有能力担当其职务。④假设被评估单位所在的行业保持稳定发展
态势,行业政策、管理制度及相关规定无重大变化。⑤除非另有说明,假设公司
完全遵守所有有关的法律法规。⑥假设公司未来将采取的会计政策和编写此份报
告时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在重要方面基本一致。⑦假设公司在现有的管理方式和管
理水平的基础上,经营范围、方式与目前方向保持一致。⑧假设有关利率、汇率、
赋税基准及税率、政策性征收费用、产品收费价格等不发生重大变化。⑨假设无
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及不可预见因素对企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⑩假设评估基
准日后被评估单位的现金流入为均匀流入,现金流出为均匀流出。
特殊假设①本次评估以本资产评估报告所列明的特定评估目的为前提。②本
次评估的各项资产均以评估基准日的实际存量为前提,有关资产的现行市价以评
估基准日的国内有效价格为依据。③本次评估假设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基
础资料和财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④评估范围仅以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提供
的评估申报表为准,未考虑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提供清单以外可能存在的或有资
产及或有负债。⑤企业在未来经营期内经营范围、方式不发生重大变化,其主营
业务结构、收入成本构成以及未来业务的销售策略和成本控制等仍保持其最近几
年的状态持续,而不发生较大变化。管理层的经营计划和追加投资可以如期实现。
⑥本次评估没有考虑被评估单位及其资产将来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事宜,以及
特殊的交易方式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其评估结论的影响。
①市场法。在评估基准日 2026 年 1 月 31 日持续经营前提下,经采用市场法
评估后的淄博瑞光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69,000.00 万元,评估结果较其账面价值
②收益法。在评估基准日 2026 年 1 月 31 日持续经营前提下,经采用收益法
评估后的淄博瑞光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68,000.00 万元,评估结果较其账面价值
两种评估方法的评估结果差异的原因主要是两种评估方法对资产价值考虑
的角度不同。收益法是从企业未来综合获利能力去考虑,市场法是从现时市场可
比价格角度进行测算,导致各评估方法的评估结果存在差异。
本报告采用收益法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因淄博瑞光整体获利能力较强,
企业所拥有的销售渠道、客户资源、管理团队和能力的价值,导致评估增值。收
益法评估预测假设如下:
A.主营业务收入
淄博瑞光 2026 年已新建 1 台 50MW 燃煤背压式发电机组和 1 台 8MW 生物
质发电机组,并新建与之配套的 260t/h 燃煤锅炉和 75t/h 生物质锅炉,2025 年 12
月已进行了试运行,2026 年 1 月已正式投产。
a.燃煤业务。①根据新建机组装机容量、历史利用小时情况采用上网电量的
销售量乘以企业历史 2025 年上网电力平均销售价格进行预测供电销售收入。②
供暖业务根据历史供暖地区情况按照 40 万 GJ 年供热量乘以规定的单价进行预
测。③燃煤工业蒸汽业务,由于 2025 年存在停工新建锅炉等情况导致收入下降,
行业平均增长水平进行预测整体销售供热量,远期预测期 2028 年至以后,考虑
当地地区经济发展情况以及企业自身收入规模情况企业保守预计销售供热量以
售单价进行预测,工业蒸汽的单价测算按照当地发改政策进行测算。
b.生物质业务。业务由新建的 8MW 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负责,本次生物质
工业蒸汽按照主要使用客户历史平均年蒸汽需求量进行预测,增长情况按照整体
燃煤工业蒸汽销售供热量进行预测。生物质蒸汽价格方面,企业保守按照正常工
业蒸汽价格基础上进行预测。生物质发电按照上述年蒸汽需求量、理论发电量以
及发电效率乘以历史上网平均电价进行预测。
B.其他业务收入。包括租赁收入、材料销售及其他收入,其中租赁收入按照
租赁合同进行测算,材料销售及其他收入按照近期历史水平进行预测。
C.主营业务成本。主要为变动成本和固定成本,变动成本包括热力成本、电
力成本、水资源成本、燃煤成本以及生物质,固定成本主要包括折旧、人工成本、
检修费、材料费、脱硫运营费等。其中:变动成本中热力成本、电力成本按照收
入增长进行考虑;水资源成本与供汽成本相关,按照近年来供气量的平均比值进
行预测;燃煤成本根据发电量、新建机组后的发电标煤耗以及供热标煤耗电率测
算消耗量乘以近年历史平均价格进行测算。
固定成本中折旧摊销按照各项资产以及资本性支出实际测算的折旧摊销进
行预测;脱硫脱硝费 2026 年按照企业预算进行测算,以后年度考虑一定增长;
余热回收费按照收入增长率进行增长;其他固定成本根据合同签订成本或历史平
均进行预测。
D.期间费用。依据企业预算结合企业历史经营情况进行测算。
E.折旧及摊销的预测。根据企业以前年度的实际发生情况和未来的发展规划,
测算出各项折旧和摊销的金额。
F.资本性支出的预测
a.存续资产资本性支出。本次评估中,在持续经营假设前提下,企业的经营
期按无限年期考虑,为了维持企业的正常运转,其固定资产达到经济寿命年限后
将做更新,固定资产的更新在企业的存续期以周期的形式不断重复,结合企业未
来年度资产更新计划预测。
b.新增资产资本性支出。考虑山东淄博瑞光热电有限公司将拆除 1 号和 4 号
锅炉,新建 2 座 130t/h 燃煤锅炉以及相关环保设施等其他配套设施,本次根据企
业概算的建设费用进行预测。
G.营运资金增加额估算。以山东淄博瑞光热电有限公司账面所核算的全部营
运资金为基础进行未来年度生产经营所需要的营运资金的预测。
本次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爱众资本、公司已分别与西藏联合签订了《甘肃瑞光新能源有限公司股权转
让协议》《关于山东淄博瑞光热电有限公司 72.75%股权转让协议》,协议主要内
容如下:
(一)甘肃瑞光新能源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甲方:西藏联合;乙方:爱众资本;丙方:甘肃瑞光
以人民币 10,634.26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乙方。甲方对甘肃瑞光及其子公司以及邢
珩、丁文弢享有的债权,按照协议各方签署的《和解协议》约定执行。
另行指定账户,公司自愿就上述转让价款提供连带保证责任。
专用章等所有印章,各项证照、各级网银 U 盾,以及生产、技术、销售、人事、
财务等全部资料移交给乙方指定人员。
冻结、查封或其他权利负担,无权属争议。转让前甘肃瑞光未披露的或有负债、
欠税、担保、诉讼等,给乙方或甘肃瑞光造成损失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二)关于山东淄博瑞光热电有限公司 72.75%股权转让协议
甲方:西藏联合;乙方:公司;丙方:淄博瑞光
元;甲方配合丙方在收到前述款项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股权过户手续;股权过户
后 90 日内支付转让价款的 20%,即 9,489 万元;剩余 60%转让价款,即 28,468.35
万元,在股权过户完成后 180 日内支付完毕。
下之日为权益交割日,本协议项下股权转让所涉基准日至权益交割日期间内,丙
方过渡期损益由乙方享有和承担。
所有权和处置权,不存在权属瑕疵,能够用于本协议约定的转让事项。
甲方如果因自身原因没有按照约定期限完成股权过户,则应当以乙方已支付
的交易价款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 5 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
价利率(LPR)的 1.3 倍计算并承担违约金。逾期超过 3 个月的,按照上述 LPR 利
率的 2.6 倍计算并承担违约金。
乙方如果因自身原因没有按照约定期限支付款项,则应当以当期约定支付价
款为基数,逾期不超过 3 个月的,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 5 年期以
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 1.3 倍计算并承担违约金;逾期超过 3 个月的,按
照上述 LPR 利率的 2.6 倍计算并承担违约金。
六、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交易对上市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上述交易是基于相关方就西藏联合起诉爱众资本收购甘肃瑞光重大诉讼所
达成的和解方案。既妥善化解了爱众资本所涉重大诉讼风险,又通过收购淄博瑞
光拓展了新的业务区域,扩大了公司资产、业务规模,符合公司总体发展需要。
(二)交易所涉及标的的管理层变动、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
上述交易完成后,甘肃瑞光将变为公司控股孙公司,淄博瑞光将变为公司控
股子公司。公司将组织调整甘肃瑞光、淄博瑞光公司治理结构及管理层人员。
(三)交易完成后是否可能产生关联交易的说明。
本次股权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本次交易是否会产生同业竞争的说明以及解决措施。
本次交易不会产生同业竞争的情况。
(五)如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新增控股子公司的,说明该公司对外担保、
委托理财等相关情况
截至 2026 年 4 月 24 日,甘肃瑞光为其全资子公司临夏市瑞光热力有限责任
公司向银行贷款提供了 24,895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及为淄博瑞光向银行贷
款提供了 6,679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不存在委托理财的情形。淄博瑞光不
存在委托理财、对外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