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名称: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新兴装备
股票代码:002933.SZ
信息披露义务人:戴岳
住所/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杉创意园四区 4 号楼
股份变动性质:表决权恢复(持股数量不变)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郝萌乔
住所/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杉创意园四区 4 号楼
股份变动性质:表决权恢复(持股数量不变)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王苹
住所/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杉创意园四区 4 号楼
股份变动性质:表决权恢复(持股数量不变)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戴小林
住所/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杉创意园四区 4 号楼
股份变动性质:表决权恢复(持股数量不变)
签署日期:2026 年 4 月 25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
披露义务人在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兴装备”“上
市公司”或“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
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新兴装备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
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
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和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特别说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释义项 指代 释义内容
上市公司、公司、新兴装备 指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戴岳及其一致行动人郝萌乔、王苹、戴小林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准则 15 号》 指
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报告书、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
指
报告书 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放弃持有的上市公司全部股份对应
本次权益变动 指 的表决权期间届满后自动恢复,合计持有股份对应
的表决权比例由 0%变更为 16.27%
深交所、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注: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戴岳
姓名 戴岳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1101081952********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
通讯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杉创意园四区4号楼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否
(二)郝萌乔
姓名 郝萌乔
曾用名 无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1101081984********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
通讯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杉创意园四区4号楼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否
(三)王苹
姓名 王苹
曾用名 无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1101081956********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
通讯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杉创意园四区4号楼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否
(四)戴小林
姓名 戴小林
曾用名 无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1101081948********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
通讯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杉创意园四区4号楼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关联关系说明:戴岳与郝萌乔系父女关系,戴岳与王苹系夫
妻关系,戴小林与戴岳系姐弟关系。戴岳、郝萌乔、王苹、戴小林是一致行动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
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
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权益变动目的
戴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郝萌乔女士、王苹女士、戴小林女士本次权益变动
为放弃持有的上市公司全部股份对应的表决权期间届满后自动恢复,其合计持有
公司股份的数量及比例不变,合计持有的表决权比例升至 5%以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股份变动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根据资本
市场情况及自身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减持或增持公司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
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表决权恢复,不涉及所持股份数量变动。
根据前期签署的《关于放弃股份表决权的承诺函》,戴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放
弃持有的上市公司全部股份对应的表决权期间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届满,期满后
表决权自动恢复,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及比例不变,合计持有股份对应的
表决权比例由 0%变更为 16.27%。本次权益变动比例触及 1%及 5%的整数倍,其
拥有新兴装备权益达到法定比例的日期为 2026 年 4 月 25 日。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情况及变动情况
安汇通”)签署了《长安汇通有限责任公司与戴岳关于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
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约定戴岳先
生向长安汇通协议转让其持有的公司 15,00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2.78%。
同日,戴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郝萌乔女士、王苹女士、戴小林女士签署《关于
放弃股份表决权的承诺函》,自前述转让股份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登记至长安汇通名下之日起 36 个月内,戴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自愿放弃其届
时持有的新兴装备全部股份对应的表决权。2023 年 4 月 25 日,上述股份完成过
户登记手续,并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
书》。
根据戴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郝萌乔女士、王苹女士、戴小林女士出具的《关
于恢复表决权的告知函》及控股股东长安汇通出具的《关于戴岳先生及其一致行
动人恢复表决权的告知函》,经戴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与长安汇通协商确认,
根据前期签署的《关于放弃股份表决权的承诺函》,戴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放
弃持有的上市公司全部股份对应的表决权期间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届满,期满后
表决权自动恢复。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戴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郝萌乔女士、王苹女士、
戴小林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9,095,65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6.27%。本次表
决权恢复之后,戴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郝萌乔女士、王苹女士、戴小林女士合
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及比例不变,合计持有股份对应的表决权比例由 0%变更
为 16.27%。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信息披露 持股 表决权 持股 表决权
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 持股数量
义务人 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股) (股)
(%) (%) (%) (%)
合计持有股份 13,448,160 11.46 0.00 13,448,160 11.46 11.46
戴岳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3,448,160 11.46 0.00 13,448,160 11.46 11.46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00 0 0.00 0.00
合计持有股份 3,200,000 2.73 0.00 3,200,000 2.73 2.73
郝萌乔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200,000 2.73 0.00 3,200,000 2.73 2.73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00 0 0.00 0.00
合计持有股份 1,223,749 1.04 0.00 1,223,749 1.04 1.04
王苹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223,749 1.04 0.00 1,223,749 1.04 1.04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00 0 0.00 0.00
合计持有股份 1,223,749 1.04 0.00 1,223,749 1.04 1.04
戴小林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223,749 1.04 0.00 1,223,749 1.04 1.04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00 0 0.00 0.00
合计持有股份 19,095,658 16.27 0.00 19,095,658 16.27 16.27
合计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9,095,658 16.27 0.00 19,095,658 16.27 16.27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00 0 0.00 0.00
注: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新兴装备股份 19,095,658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6.27%,其中戴岳先生持有的 13,448,160 股新兴装备
股份中,2,600,000 股存在质押的情况,除此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新
兴装备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及其他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形。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义
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6 个月内买卖新兴装备股份的情况如下:
减持均价 减持数量 占总股本比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元/股) (股) 例(%)
大宗交易方式
戴岳
集中竞价交易 35.75 1,161,027 0.99
合计 3,270,427 2.7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
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
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
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相关承诺和履行情况
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做出的相关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1)股份限售安排以及自愿锁定承诺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
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
上市后六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上
市后六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
月。
戴岳、郝萌乔和戴小林(公司时任董事)承诺: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
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六个月
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
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
超过百分之五十。
并且,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本人将在就任时确定任期内和任期届满
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1)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
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2)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本人所持
有本公司股份;(3)《公司法》对董监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根据戴岳与公司签订的《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
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十八个月之后的三十六个月内每十二个月转让股份
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
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十二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十二个月之后的三十六个月内每
十二个月转让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2)减持意向承诺
对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在股票锁定
期满后,将通过在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
法方式按照届时的市场价格或大宗交易确定的价格进行减持。
承诺人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
的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大
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股份的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承诺人保证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且,如承诺人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
减持股份,将在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将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
计划,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严格履行其所做承诺,未出现违反
上述承诺的情形。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名:戴岳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签名:郝萌乔_____________________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签名:王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签名:戴小林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2026 年 4 月 25 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附表:
基本情况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北京市海淀区
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 新兴装备 股票代码 002933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 戴岳及其一致行动人郝萌 信息披露义务人 北京市海淀区西杉创意园
称 乔、王苹、戴小林 联系地址 四区 4 号楼
增加 (持股数量不变,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表决权恢复)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
量变化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信息披露义务人
否为上市公司第一 是 否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否
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可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多选)
继承 赠与 其他 (放弃表决权股份所对应的表
决权恢复)
戴岳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持股数量: 13,448,160 股
持股比例: 11.46 %
持有表决权比例: 0%
郝萌乔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持股数量: 3,200,000 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
持股比例: 2.73%
露前拥有权益的股
持有表决权比例: 0%
份数量及占上市公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王苹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持股数量: 1,223,749 股
持股比例: 1.04%
持有表决权比例: 0%
戴小林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持股数量: 1,223,749 股
持股比例: 1.04%
持有表决权比例: 0%
戴岳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变动数量: 0股
变动比例: 0%
变动后持股数量: 13,448,160 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 11.46%
持有表决权比例: 11.46%
郝萌乔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变动数量: 0股
变动比例: 0%
变动后持股数量: 3,200,000 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 变动后持股比例: 2.73%
信息披露义务人拥 持有表决权比例: 2.73%
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王苹
及变动比例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变动数量: 0股
变动比例: 0%
变动后持股数量: 1,223,749 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 1.04%
持有表决权比例: 1.04%
戴小林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变动数量: 0股
变动比例: 0%
变动后持股数量: 1,223,749 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 1.04%
持有表决权比例: 1.04%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
时间: 2026 年 4 月 25 日
权益的股份变动的
方式: 持股数量不变,表决权恢复
时间及方式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
是 否 (本次权益变动系表决权恢复)
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是 否 不适用
否拟于未来 12 个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根据资本市场情况及自身实际情
内继续增持 况,决定是否减持或增持公司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
此前 6 个月是否在
是 否
二级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名:戴岳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签名:郝萌乔____________________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签名:王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签名:戴小林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2026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