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名称: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安诺其(300067)
保荐代表人姓名:董橹冰 联系电话:021-38676666
保荐代表人姓名:朱哲磊 联系电话:021-38677941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
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
是
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
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一次(注)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
是
露文件一致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 次,均事前或事后审阅会议议案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 次,均事前或事后审阅会议议案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 次,均事前或事后审阅会议议案
(1)现场检查次数 2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针对对外担保事项,存在未及时履行审议程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具体参见“二、
项目 工作内容
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
施”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9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5 年 12 月 18 日
创业板规范运作相关法规、相关法律法规重
点修订解读,通过演示培训讲义、解读法规
(3)培训的主要内容 条文及案例分析、解答培训对象的问题等形
式,加深了培训对象对资本市场监管政策、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的理解与认识。
注:保荐人通过查阅银行对账单等方式对募集资金专户进行查询。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针对对外担保事项,存在未及
务的情况
无 不适用
的建立和执行
未发生变动 不适用
际控制人变动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无 不适用
及使用
日,公司与浙江安诺其新材料
科技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未及
时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及披露
程序,公司已在 2024 年 12 月
补充审议和披露程序,相关事
项已在《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上海安诺其集团股 已在《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
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持续督 于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导跟踪报告》予以详细披露。 2024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进行
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于出
具《关于对上海安诺其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纪立军、徐曼采
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就上述事项对公司、纪立军、
徐曼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
管措施。
上海尚乎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积极推进对外担保的解除工作。
(以下简称“尚乎智能”)原 发现相关对外担保后, 公司与被担保
系公司参股子公司,通过全资 人积极沟通担保解除事宜。 截至本跟
子公司上海尚乎数码科技有限 踪报告出具日,相关对外担保已经解
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尚乎”) 除;
持有其 40%股份。2024 年 6 月 2、对相关对外担保进行补充审议并
了《股权转让协议》,上海尚 4 月 1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
乎受让施渝一持有的尚乎智能 次会议、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公司。尚乎智能于 2024 年 7 月 司对外担保的议案》,根据安诺其 《公
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尚乎智 定,上述议案在董事会审批范围内,
能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此议
尚乎智能于 2022 年 8 月与上海 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浦东发展银行上海分行签订了 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
《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施渝 2025 年 4 月 12 日针对追认上述对外
一的个人借款提供担保,担保 担保进行了披露(公告编号:
金额人民币 7,700,000 元,该笔 2025-008)。独立董事对该补充审议
担保于上海尚乎受让尚乎智能 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外担保未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 进一步加强内控建设, 公司内部对该
及披露程序。 事项相关部门责任人落实责任, 加强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内部教育;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和相关部门责任人认真学习
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规范, 提高相关
人员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切实提高公
司治理及内控管理能力;
上述事项在安诺其办公场所进行了
专项现场核查,并出具了专项现场核
查报告。
无 不适用
产
重要事项(包括对
外投资、风险投
无 不适用
资、委托理财、财
务资助、套期保值
等)
聘请的中介机构
无 不适用
配合保荐工作的
情况
上年同期增长 3,225.51 万元,
同比增长 3.31%,净利润较上
年下降 6,171.22 万元,亏损金
额有所增加。公司业绩亏损主
要系公司在建项目陆续完工结
转,固定成本相应增加;公司 1、向公司了解业绩下降的原因,持
为确保染料产品市场份额及销 续跟踪公司业务发展和业绩变化情
营环境、业务发 主要合作客户根据市场行情变 经营情况,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
展、财务状况、管 化,将产品销售价格同步进行 义务;
理状况、核心技术 适当下调,亦为业绩变动的影 2、针对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根据相
等方面的重大变 响因素。 关法规要求发表核查意见,提示上市
化情况) 2、2025 年 7 月 28 日,公司召 公司加强对项目进度的监督,保证项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 目按计划进行建设,提高募集资金的
议,对烟台年产 30,000 吨染料 使用效益。
中间体生产项目的二期工程进
行延期,二期工程原规划于
延期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完
成。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
会议,对 22,750 吨染料及中间
体项目、高档差别化分散染料
及配套建设项目(一期)进行
延期,原规划于 2025 年 12 月
年 12 月 31 日完成。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是 不适用
票所作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无
更及其理由
原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换股吸收合并
原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事项已获得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批复,本次合并交易已于 2025 年 3 月 14 日(即
“交割日”)完成交割,自该日起,存续公司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承继及承接原海通证券的权利与义务。存
证监会和交易所
续公司国泰海通,自 2025 年 3 月 14 日合并交割日后,因保荐项目受到
对保荐机构或其
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处罚和监管措施情况如下:(1)2025 年 5 月 23
保荐的公司采取
日,因中鼎恒盛气体设备(芜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监管措施的事项
创业板上市项目,被深交所采取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2)2025 年 7
及整改情况
月 14 日,因江苏中润光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项目,被深交所采取口头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3)2025 年
业板上市项目,被深交所采取口头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
无
的重大事项
五、其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的任何投资建议,保荐机构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上
市公司审计报告、年度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2025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董橹冰 朱哲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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