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于 2026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对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了审核,发表
核查意见如下:
经核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
制性股票事项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的规定,在公司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
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事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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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