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703 证券简称:广厦环能 公告编号:2026-011
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作为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诚实、勤勉、独立、尽责地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等
情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
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心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
人在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任淑彬,男,1978 年 1 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材料学博士,
毕业于北京科技大学,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2008 年 1 月至
今在北京科技大学工作,现任教授、博士生导师;2023 年 7 月至今,任济南强
锋新材料技术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24 年 9 月至今,任北京集
慧新材科技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24 年 12 月至今任北京天宜上
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7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
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以通讯方 委托出 缺席董 是否连续 2 次 出席股
独董姓 应出席董 现场出席董
式出席董 席董事 事会次 未亲自参加 东会次
名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数 董事会会议 数
任淑彬 7 4 3 0 0 否 2
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投同意票,不存在投弃权票、反对票的情况。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本人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自出席会议,未有委托或者未出席情况,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会议的相关
议案认真审议并提出合理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有效维护了公司
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北京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的相关规定,依法行使独立董事
职权,本人不存在履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独立董事
特别职权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好沟通,持续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就
年度审计计划与重点事项进展情况保持沟通,督促会计师按照审计工作安排及时
完成审计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东进行沟通交流。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各项需
要审议的议案,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作出独立、专项判断,重点关注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
(六)现场工作情况
会议、列席股东会及其他工作方式,现场工作累计 16 天。与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保持沟通交流,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内
部控制等情况,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
(七)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特别关注相关议案对中小股东利益的影响,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判
断,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八)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关注并学习证监会、北交所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和
各项规章制度。2025 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北交所、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北京上
市公司协会组织的相关培训活动,加深了对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认识和
理解,有助于提升自己的履职能力,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为公司科学决策
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
(九)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等
议、股东会等会议和其它相关工作提供便利和支持,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定期沟
通运营情况,为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各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自我
评价报告,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
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
议案》。本人已于会前审阅相关议案材料,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应执业
资质、专业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良好等,本次续聘行为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
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
会计差错更正
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形。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
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
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年度薪酬决定及 2025 年度薪酬预案的议案》,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
于董事 2024 年度薪酬决定及 2025 年度薪酬预案的议案》。本人认为,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是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考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制
定的,方案科学、合理,审议及披露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审议各项议案,了解公司运营情况,充分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
审慎地判断,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的要求,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加强学习,持续提升履职能力,加
强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人员的沟通和协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
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任淑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