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作为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风神股份”、“公司”)的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的
要求,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晁文广,中共党员,大学本科。曾任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内蒙古政企业务
交付与服务部部长、江苏政企业务交付与服务部部长。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
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
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
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情况
并认真审议董事会提出的各项议案,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发表了明确
的同意意见,没有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本人 2025 年参加的会议情况如
下:
出席董事会议情况
出席股东会情
是否连续两次 况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未亲自出席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本人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委员,2025 年,
公司共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 2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
出席专门会议,认真研讨会议文件,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咨询。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会议情况
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并给予了大力的支持,本人认真阅读了公司
报送的会议材料,积极运用专业知识促进公司董事会的有效决策。
(四)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现场参加会议的机会及其他时间,全面深入的了解公司
经营发展情况,运用专业知识和企业管理经验,对公司董事会相关提案提出建设
性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监督和指导的作用。本人在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时,公司
管理层积极配合,保证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与本人进行积极的沟
通,能对本人关注的问题予以落实和改进,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充分
的支持。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通过股东会及业绩说明会等方式,就公司发展情况及投资者
关心的问题进行了沟通,听取参会中小股东的意见与建议,认真做好与中小股东
沟通交流工作,并关注公司持股 5%以下的中小股东在股东会上的表决情况。
(六)与内审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的情况
为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在公司年度审计和年报编制过程中,本人积极与内部
审计部门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相关业务状况进行沟
通,在公司年度审计、审计机构选聘、内审工作等方面发挥作用,认真履行监督
职责。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中
关于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对公司多方面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核,积极向董事
会及专门委员会建言献策,并就相关事项的合法合规作出独立明确的判断,对增
强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发挥了积极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对公司提交的关联交易事项均进行了认真审查,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报告期内关联交易事项均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所涉及的价格客观公允,有利于公司的业务发展,关联
交易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编制的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财务信息无误,能够真
实、准确、完整反映公司各个阶段的生产经营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强化公
司内控管理理念,结合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实际情况及管理流程中的问题,及时优
化内控流程。本人认为公司内部控制的组织健全、制度完善,各项业务均严格按
照相关制度流程执行。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体系及制度在各个关键环节发挥了较
好的控制与防范作用,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5 年度财
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经审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
相关业务的资格,且聘任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责人的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
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更公司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同意提名崔靖女士
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选举崔靖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认为选举程序、表决程序
合法合规,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
的情形。
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同意聘任郭
占强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本人认为聘任程序、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违
反《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形。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
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
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定合理,符合所处行业、地区的
薪酬水平,薪酬考核和发放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等相关
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
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情
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
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业务
发展和投资项目的进度等相关事项,积极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促进了公司董
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并为公司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
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
司规范运作。
独立董事:晁文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