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福蓉科技”)的独立
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
工作态度,在 2025 年度履职过程中,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审慎行使公司
及股东赋予的权利,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与义务,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拥有经济、金融、管理等方面的专业资质,现任成都京纬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执行董事、成都上舍都亭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监事、成都市大邑县安仁镇
闲闲旅游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监事;2022 年 12 月起至今任公司第三届、第四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
员。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
务,与公司、公司的控股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本人也没有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
益。经过自查,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会会议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股东会 5 次,召开董事会 10 次,本人亲自出席了全
部会议,就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报
告期内,本人未对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提出异议。具体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
姓名 应参加次 亲自出 其中以通讯方 委托出 是否连续两次未
缺席次数 会次数
数 席次数 式参加次数 席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郭伟 10 10 1 0 0 否 5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
委员会委员,亲自出席了 2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6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和 1 次战略
委员会会议。具体如下:
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姓名 应参加次 亲自出席 其中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对议案是否
专门委员会 缺席次数
数 次数 参加次数 次数 有提出异议
提名委员会 2 2 0 0 0 否
郭伟 审计委员会 6 6 0 0 0 否
战略委员会 1 1 0 0 0 否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自出席了该次会议。具体如下:
参加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姓名 其中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对议案是否
应参加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参加次数 次数 有提出异议
郭伟 1 1 0 0 0 否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每次参会前,本人均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相关会议材料,开展独立思考与
专业分析;参会过程中,认真听取管理层汇报,积极参与会议讨论,充分运用
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与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按时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相关会议,对相关
事项履行事前审核程序,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审慎、细致的审议,期
间未对相关议案提出反对或异议。
询或核查工作;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未
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本人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
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在年报审计
前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报审计工作计划、审计主要事项等进行了沟通,在年审
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再次审阅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并及时与会计师进行了
沟通。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了中小股东发言和建议,热心解答中小股东的提问,加强了与投资者的沟通。
(七)现场工作情况
机会以及其他时间到公司进行实地考察,对公司经营状况、管理情况、内控制
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董事会和股东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了现场调查和了解,
并通过电话、会谈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向
管理层了解公司情况,为公司稳健和长远发展建言献策。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参加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对公司调整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
项进行了审议表决。
公司 2025 年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真实有效,遵循了协商一致、公平
交易、互惠互利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股
东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关联股东按规定回避表决,关联交
易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无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无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认为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
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
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五)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人参加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
一次会议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参加了董事会表决。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
务的资质要求。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本人参加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第一次会议,对聘任
公司财务负责人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参加了董事会表决。公司聘任财务负责人
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
大会计差错更正
无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及高管进行了换届选举。本人参加第三届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对董事候选
人、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参加了董事会表决。董
事候选人、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具备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
格。公司聘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报告期内,本人对 2024 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结果以及 2025 年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方案进行了审议及表决。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 2024 年度薪酬考核结果是依据经审议通过的薪酬考核方案以及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工作业绩完成情况、公司实现的效益情况等确定的,符合公司薪酬管理
制度的规定;2025 年度薪酬考核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并
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公司有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审议程
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员和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感谢。作为公司独
立董事,2025 年本人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制度文件,忠实、勤勉、谨慎地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充分发挥独立
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加强与董事会、管理层的沟通,关注公司治理和经营情况,尽职尽责、忠实勤
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为董事会决策提供参
考建议,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决策水平和经营业绩做出努力,切实维护公司及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
独立董事:郭 伟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