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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进股份: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江勇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5 04:41:56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作为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在任的独立
董事,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
和要求,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列席股东会、忠实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对相关重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提出意
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现就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及独立性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江勇:男,1975 年 2 月出生,毕业于清华大学计算机系,博士研究生学历。
主持完成 10 余项国家级科研项目,包括国家八六三项目、国家 973 课题、国家
自然科学基金等。2002 年至今在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工作,现任清华大
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计算机学科教授、深圳市软件定义网络关键技术重点实验室
主任、深圳市下一代互联网路由传输及应用工程实验室主任。2022 年 5 月 20 日
至 2026 年 2 月 2 日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经过自查,对自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以下说明:
且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1%或 1%以上、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
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或 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不在公司
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职,不存在与其存在重大业务往来的情形,也不在与其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
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法律、咨询及保荐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
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综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情况
事均能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
定和要求,认真审议议案,并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
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2025 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
的全部议案均进行了审慎、细致的审议并投出赞成票,没有出现反对票和弃权票。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会情况
独立董                                 是否连续两
      应参加董   亲自出     委托出                    本年度应   出席股东
事姓名                            缺席   次未亲自出
      事会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参与次数   会次数
                                    席会议
江勇     6      6       0        0     否       2      2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本着客观公正、严谨务实的原则,积极参与并全部出席报告期内召开的专门委员
会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法律法规赋予专门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进行
审议并发表意见。在会议召开前,认真审阅公司传递的会议资料,及时了解相关
信息;会议召开时,充分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为专门委员会提供合理化的建议,
以提高会议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切实履行作为委员的相应职责,为公司的规
范运作及可持续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
议。我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均出席了各专门委员会工作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本人在 2025 年度任职期内,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1)未提议独立聘请中
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2)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
时股东会;(3)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4)未依法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仔细审阅了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就审计的总体策略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及对经营管理的现场调查情况
  本人在 2025 年度任职期内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通过参加网
上业绩说明会、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
会、股东会等的机会及其他工作时间,通过到公司进行实地考察、会谈、微信、
视频、电话、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工作
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全面了解公司
的日常经营状态、规范运作情况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积极运用专业知识促进
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关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执
行情况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促进公司管理水平提升。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相关负责人与独立董事均保持了良好有效的沟通,不拒绝、
阻碍或者隐瞒,使独立董事能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保证了独立董事享有
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并获取充分的使之能够作出独立判断的相关资料。同
时,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精心组织准备会议材料,及时准确传递信
息,为独立董事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积极有效地配合了独立董事的工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要求,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业务进行核查。经审核,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
发生如下关联交易:
“上海微电子”)进行增资扩股,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成都)交子创业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向上海微电子投资 10,000 万元认购其新增注册资本 2,400 万元,
其中 2,400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剩余 7,600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金。公司及上海微
电子其他原股东拟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缴出资权,涉及关联交易金额为
司参股公司,不涉及合并报表范围的变更。
   该关联交易已获得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在相关
董事会会议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均进行了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向上海微电子投资 1,000 万元认购其新增注册资本 240 万元,
剩余 760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金。公司及上海微电子其他现有股东同意放弃本次增
资的优先认购权,涉及关联交易金额为 190.30 万元。本次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
董事会审议及披露标准,也不涉及合并报表范围的变更。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
持有上海微电子的股权比例将变更为 18.75%。
   公司关联交易均基于正常经营需要,交易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规定,未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公司及股东的各项
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违反股份减持、同业竞争等相关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披露定期报告,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和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公司董监高均保证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部控制规范的执行和落实,在强化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的基础上,对公司的关键
业务流程及控制环节内控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提高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作
效率,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报告期内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从事证券
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
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了与
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新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
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估计变更的情形,
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关于金融资产预期
信用损失计量的相关规定,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
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要求,为了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公司以谨慎性原则为前提,对应收账款与应收票据按账龄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的会计估计进行变更。会计估计变更自 2025 年 7 月 1 日起执行,采用未来适用
法进行会计处理,对公司 2025 年上半年及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
产生影响,无需追溯调整。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情
形。
  (九)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各项会议议案、财务报
告及其他文件,谨慎、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参与公司治理,密切关注
公司重大事项情况及公司治理运作情况,促进了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
性,并为公司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推动公司治理体系的完善。
  因董事会改选本人已于 2026 年 2 月 2 日正式离任,在此,谨对公司及董事
会在本人任职期间给予的积极配合与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江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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