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祥源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浙江祥源文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现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李勤女士
任主任委员,独立董事曾辉祥先生、董事王衡先生任委员。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担任,且审计委员会成员中不存在担
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符合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相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2025 年
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9 次会议,5 次现场会议,4 次通讯表决,全
体委员出席了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 会议名称 事项
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
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公司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初步
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告及摘要的议案》
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报告》
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务所的议案》
的议案》
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审议《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
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审计工作做整体概述;
建议及要求
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履行了以
下职责: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和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以下简称“上会”)担任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的审计机构。
上会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影响其独立执业的情
形。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
较好的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和义务。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认可该计划的可行
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出现问题
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我们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
大问题的情况。
(三)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各期财务报告,并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
完整和准确,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等导致非标准
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四)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评估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
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
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末,公司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形成了《2025 年度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经上会审计后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
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在年报审计机构进场前,会协调管理层、内控部及业
务部门负责人与年报审计机构提前进行沟通,并指定专门人员配合审计机构开展
工作。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等规定要求,充分利用专业知识、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了监督指导、
决策参谋职能,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勤勉尽责,发挥了审查、监督作用,认真履
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各项职责。
护好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贡献力量,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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